XX县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技术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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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O 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技术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做好全县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特制订本方 案。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眼保健宣传教育、视力评估和相关眼病的筛查,早期发 现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及早矫治或及时转诊,以预防儿童 可控制性眼病的发生发展,保护和促进儿童视功能的正常发育。(二)具体目标自2021年起:以县(区)为单位统计,。6岁儿童眼保健和 视力检查覆盖率290%。二、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三、工作内容(一)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按照工作要求,将。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纳入国 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中同步开展, 即

2、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服务规范和 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新生儿访视和。6岁儿童健康检查服务 时应当进行眼外观检查,对4岁及以上儿童增加视力检查,同时 做好眼及视力保健指导工作(指导内容包括及时发现眼部异常、 注意用眼卫生、防治眼外伤和预防传染性眼病等方面内容,具体 指导内容详见附件1)。对于眼睛或视力有异常的儿童要及时转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并追踪随访转诊后情况。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结果、转诊接诊检查 结果均要完整记录在XX母子健康手册上并及时录入XX健康 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XX系统)。(二)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时,要做好儿 童

3、眼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科学知识,指导儿童家长落实近视 防控措施。各地区各机构要充分利用健康素养项目宣传平台,通 过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 育活动,宣传眼健康和保健知识、近视的危害以及早筛查、早诊 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儿童家长对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的知晓 度和接受度。(三)建立完善06岁儿童视力健康档案。各地各机构要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将06岁儿童及其父 母亲基本信息、新生儿访视记录、儿童健康体检记录(包括儿童 满月体检、儿童返院体检和在园儿童体检)、儿童健康管理记录、 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记录等信息录入XX系统中,在XX系 统中自动生成06岁儿童视力健康档案

4、,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 各地要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衔接,确保06岁儿童健康档案中儿 童视力档案相关内容在儿童入学时完整、准确、顺利提取,并及 时移交教育机构。四、工作流程(一)检查要求。1 .在儿童健康检查时应当对O6岁儿童进行眼外观检查,对 4岁及以上儿童增加视力检查,同时增加与儿童年龄相应的其它眼 部疾病筛查和视力评估,具体要求如下:(1)满月婴儿。进行眼外观和光照反应检查,以发现眼部结 构异常;(2) 3月婴儿。进行眼外观、瞬目反射检查和红球试验,以 评估婴儿的近距离视力和注视能力;(3) 6月婴儿。进行眼外观、3月龄未成功项目、视物行为 观察和眼位检查(角膜映光加遮盖试验),以评估儿童有

5、无视力障 碍和眼位异常;(4) 13岁儿童。进行眼外观和眼球运动检查,以评估儿童 有无视力障碍和眼位异常;(5) 46岁儿童。进行眼外观、视力检查、眼位检查和眼球 运动检查,以评估儿童有无视力不良和眼位异常。2具有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应当在出生后尽早由眼科医 师进行检查。新生儿眼病的高危因素包括:(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住院超过7天并有连续吸氧(高浓 度)史;(2)临床上存在遗传性眼病家族史或怀疑有与眼病有关的综 合征,例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颤等;(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 (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4)颅面形态畸

6、形、大面积颜面血管瘤,或者哭闹时眼球外 凸;(5)出生难产、器械助产;(6)眼部持续流泪、有大量分泌物。3.出生体重V2000g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应当在生后 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由眼科医师进行首次眼底病变筛查。具体。6岁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技术方法详见附件2o(二)转诊要求。1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当予以及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 机构或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进一步诊治:(1)具有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和出生体重V2000克的早产 儿和低出生体重儿;(2)眼睑、结膜、角膜和瞳孔等检查发现可疑结构异常;(3)检查配合的婴儿经反复检测均不能引出光照反应及瞬目 反射;(4)注视和跟随试验

7、检查异常;(5)具有任何一种视物行为异常的表现;(6)眼位检查和眼球运动检查发现眼位偏斜或运动不协调;(7)复查后视力,4岁儿童48 (标准对数视力表)/0.6(国际标准视力表)、5岁及以上儿童W4. 9(标准对数视力表)/0. 8(国际标准视力表),或两眼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2 .统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眼筛查和视力检查的资源,制定辖 区O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阳性转诊流程,明确机构具体职 责,确保转诊到位,保障儿童得到及时的诊治。(三)随访要求。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随访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 O6岁儿童健康管理,由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 行随访管理;对无条件开展筛查的机构要

8、及时转诊到有筛查条件 的机构进行筛查;对筛查阳性的儿童由筛查机构负责督促转诊至 有条件的诊治机构进行诊治;诊治机构负责接诊儿童的随访并将 结果反馈转诊单位机构。具体。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转诊 流程详见附件5。各医疗保健单位要根据实际制订符合本辖区实际的随访工作 要求和流程。(四)人员要求。从事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当接受相关专业 技术培训。具体O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o五、职责分工(一)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 辖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人员培 训,宣传动员、质控督导,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为工作实施提供 必要经费支

9、持,负责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二)县妇幼保健院。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 负责辖区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业务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具体组织 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负责 开展信息质控、分析工作。(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按照技 术规范具体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负责面对面对 儿童家长开展眼健康知识宣教工作;负责做好相关人群的转诊及 随访工作;负责信息录入、质控工作。六、信息管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信息要按照要求48小时内完 整、准确录入XX系统;信息录入机构和管理机构严格执行2017 年2月22日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下发的X

10、X系统数据质量监管 实施方案(X卫妇幼发(2017) X号)文件中规定的妇幼健康服 务项目数据的录入要求和监管要求,开展今日数据今日核对和每 月数据总量质控,对录入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查漏补缺,确保 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4, 其中年度06岁儿童人数由县妇幼保健院在规定时间通过XX 卫生健康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上报,其它数据由XX系统 自动生成。七、项目质控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实行逐级监督指导与质控,结 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进行。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工作实施情况的质控和评估,针对工作实 施过程中出现

11、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保证工作实施效果。附件:1.06岁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指导要点2. 0-6岁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技术方法3.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流程4.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数据统计表5. 06岁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转诊流程图附件1 :O 6岁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指导要点一、早期发现,及时就诊识别儿童常见眼部疾病,儿童若出现眼红、畏光、流泪、分 泌物多、瞳孔区发白、眼位偏斜或歪头视物、眼球震颤、不能追 视、视物距离过近或眯眼、暗处行走困难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 到医院检查。儿童应当定期接受眼病筛查和视力评估。二、注意用眼卫生(一)培养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包括培养正确的看书、写 字

12、姿势,正确的握笔方法,在良好的照明环境下读书、游戏。(二)儿童持续近距离注视时间每次不宜超过30分钟,操作 各种电子视频产品时间每次不宜超过20分钟,每天累计时间建议 不超过1小时。2岁以下儿童尽量避免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眼 睛与各种电子产品荧光屏的距离一般为屏面对角线的57倍,屏 面略低于眼高。(三)屈光不正儿童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眼镜验 配机构进行正规散瞳验光,调整眼镜屈光度,不要使用劣质及不 合格眼镜。(四)不要盲目使用眼保健产品,要在专业医师指导下合理、 适度使用。(五)合理营养,平衡膳食。经常到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 小时。三、防止眼外伤(一)儿童应当远离烟花爆竹、锐利器械

13、、有害物质,不在 具有危险的场所活动,防范宠物对眼的伤害。(二)儿童活动场所不要放置锐利器械、强酸强碱等有害物 品,注意玩具的安全性。(三)儿童眼进异物,或眼球扎伤、撞伤,要及时到设有眼 科的医疗机构就诊。四、预防传染性眼病(一)教育和督促儿童经常洗手,不揉眼睛。(二)不要带领患有传染性眼病的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场所活 动。(三)社区或托幼机构应当注意隔离患有传染性眼病的儿童, 防止疾病传播蔓延。O 6岁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技术方法一、眼外观检查观察眼睑有无缺损、炎症、肿物,眼睫毛内翻,两眼大小是 否对称;结膜有无充血,结膜囊有无分泌物,持续溢泪;角膜是 否透明呈圆形;瞳孔是否居中、形圆、两眼对称、黑

14、色外观。二、光照反应检查者将手电灯快速移至婴儿眼前照亮瞳孔区,重复多次, 两眼分别进行。婴儿出现反射性闭目动作为正常。三、瞬目反射受检者取顺光方向,检查者以手或大物体在受检者眼前快速 移动,不接触到受检者。婴儿立刻出现反射性防御性的眨眼动作 为正常。如3月龄未能完成,6月龄继续此项检查。四、红球试验。用直径5cm左右色彩鲜艳的红球在婴儿眼前2033CnI距离缓 慢移动,可以重复检查23次。婴儿出现短暂寻找或追随注视红 球的表现为正常。如3月龄未能完成,6月龄继续此项检查。五、眼位检查(角膜映光加遮盖试验)将手电灯放至儿童眼正前方33Cnl处,吸引儿童注视光源;用遮 眼板分别遮盖儿童的左、右眼,

15、观察眼球有无水平或上下的移动。 正常儿童两眼注视光源时,瞳孔中心各有一反光点,分别遮盖左 右眼时没有明显的眼球移动。六、眼球运动自儿童正前方,分别向上、下、左、右慢速移动手电灯。正常儿童两眼注视光源时,两眼能够同时同方向平稳移动,反光点 保持在两眼瞳孔中央。七、视物行为观察询问家长儿童在视物时是否有异常的行为表现,例如不会与 家人对视或对外界反应差,对前方障碍避让迟缓,暗处行走困难, 视物明显歪头或距离近,畏光或眯眼、眼球震颤等。八、视力检查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检查儿童视力,检测距离 5%视力表照度为500LUX,视力表LO行高度为受检者眼睛高度。 检查时,一眼遮挡,但勿压迫眼球,按

16、照先右后左顺序,单眼进 行检查。自上而下辨认视标,直到不能辨认的一行时为止,其前 一行即可记录为被检者的视力。对4岁视力W4.8 (标准对数视力 表)/0.6 (国际标准视力表)、5岁及以上视力4.9 (标准对数视 力表)/0.8 (国际标准视力表)的视力低常儿童,或两眼视力相 差两行及以上的儿童,都应当在2周1月复查一次。附件3:O 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流程图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眼保健指导预约和转诊及时发现 眼部异常眼外观注意用眼卫生6月龄3月龄未成功项目视物行为观察眼位检查眼外观眼位检查眼球运动检查视物行为观察防止眼外伤预防传染性眼病可疑 或 异 常转诊 并 随访眼外观视力检查眼位检查

17、眼球运动检查O 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数据统计表统计地区:统计年度:市 名县名O6岁 儿童人 数(人)O6岁儿童眼 保健和视力检 查人数(人)O6岁儿童眼 保健和视力检 查覆盖率()6岁儿童视 力检查人数 (人)6岁儿童视力 不良检出人数 (人)6岁儿童视 力不良检出 率(%)一、工作数据纳入妇幼卫生年报中进行统计管理。二、相关统计指标解释:1、O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交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的O6岁儿童人数;2、6岁儿童视力检查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内6岁儿童接受视力检查的总人数;3、O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统计期限内辖区内O6岁儿童眼

18、保健和视力检查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O6岁儿童人数Xlo0%;4、6岁儿童视力不良判断标准:6岁儿童裸眼视力W4.9 (标准对数视力表)/0.8 (国际标准视力表),或两眼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具体参 考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5、6岁儿童视力不良检出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内6岁儿童接受视力检查者,被判定为视力不良的总人数;6、6岁儿童视力不良检出率:统计期限内辖区内6岁儿童视力不良检出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6岁儿童视力检查人数XlOO%;7、6岁儿童,指满6岁不满7岁的儿童;8、O6岁儿童:指7岁以下儿童。O 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转诊流程图筛查异常依据技术 指导规范 中所列出 的异常情 况进行转 诊。)I及时转诊I转诊至辖 区妇幼保 健院眼科 或其他医 疗机构眼 科进行后 续诊治。I I密切随访I转诊患者 接诊机构 及时予以 转诊单位 信息反馈, 便于信息 统计及建 档,持续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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