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身险产品条款的可读性变化与示范条款效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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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身险产品条款的可读性变化与示范条款效应本文通过设计保险条款片段成对比较阅读实验,本文构 建了平均字频、句子平均字数与词均句法树高度3个特征作 为保险条款可读性评价指标。通过分析人身险产品条款可读性的演进规律,我们发现:整体来看,中国人身险产品条款可读性水平在 20092019年保持稳定波动,在20192021年出现明显下降。按不同险种来看,只有年金保险产品条款可读性呈现 出略微上升的趋势,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与健康保险产 品条款可读性均出现下降。下降的直接原因是新标准的推出 与市场竞争的加剧导致了保险条款内容复杂化,根本原因是 保险行业对于保险条款可读性的重视程度较低。示范条款对当前市

2、场的产品条款的可读性提升具有积 极意义,未来的示范条款推进需要大型保险公司与中外合资 保险公司发挥更大的作用。一、问题的提出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2 版),第一部分即为产品条款表述,列出了如“条款文字冗长, 重点不突出,不通俗、不易懂,不便于消费者阅读理解”等诸 多问题。已有研究发现,保险合同的复杂抽象与保险销售的 误导是导致消费者难以正确理解保险条款内容的主要原因 之一(于建民等,2015),保险合同的可读性提高会增强消费 者对保险产品的信任与信心(Van et al., 2016),对保障消 费者权益有重要意义。人身险产品条款的标准化、简单化、通俗化工作(以下

3、简称“三化”)最早可追溯至近20年前,2004年原保监会印 发的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指导意见(保监发(2004) 33号)就提出了“使人身保险条款语言流畅、语句通顺、文 字浅显易懂、内容完整,便于消费者理解产品特点并根据自 身需要选择适当的产品但是由于彼时中国保险业仍处于粗 放式高速发展时期,条款通俗化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与推广。 而近年来在金融供给与需求不平衡、不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 的背景下,银保监会于2019年8月正式启动人身险“三化”工 作,并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向各人身险公司收集保险产品 条款,该工作旨在提高产品条款的可读性、科学性与合规性, 降低保险条款的复杂度,形成人身保险行业

4、产品设计丰富、 内容规范、格式统一、重点突出、简便易懂的保险条款格局, 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和选择人身保险产品。2021年10月, 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 意见(银保监办发2021) 107号)提出“要持续开展产品条 款标准化、简单化、通俗化工作。”2021年12月,中国保险 行业协会完成了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与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示范条款的设计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实现了对人身 险“三化”工作的初步探索。与此同时,人身险“三化”的进程也面临众多问题。首先, 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条款的理解受制于其本身的金融知识与 素养等因素(赵大伟,2021),如何设计保险条款才能让

5、更多 的消费者正确理解条款的内容?其次,市面上的保险产品可 读性差异较大,且受到产品类型、公司所有制等因素的影响(许闲和杨昊,2022),如何在保证市场产品多样性的同时对 条款进行标准化?更为重要的是,如何衡量保险条款的“标准 化、简单化、通俗化“,以改进产品条款表述问题。基于上述问题,本文设计了保险条款成对比较阅读实验, 利用实验数据,从32个文本特征中,筛选出衡量保险条款标 准化、通俗化和简单化的指标。随后,将这一指标体系应用 于中国人身险市场,对20092021年在银保监会备案的33375 款人身险产品条款的“三化”水平进行衡量。二、保单条款可读性指标构建本文采用NLP技术构建保单条款的

6、“三化”可读性度量指 标。与目前可读性研究领域文献相比,本文的实验部分有如 下特点:首先,在实验参与者的构成上,我们的受试者均为 兼具代表性与专业性的优秀保险营销员;其次,在实验文本 的选择上,我们使用在售人身险条款片段而非经过人为分级 的教育、新闻类文章,使得可读性的评价结果更加聚焦在保 险产品本身;最后,在实验的设计上,我们没有采用常见的 完形填空方式,而是使用了成对比较阅读的形式,使受试者 更容易发现不同条款之间的可读性差异。通过对比阅读实验,本文从32个文本特征中筛选出3个 显著性最强,相关关系最强的特征作为最终的保险条款可读 性衡量指标,分别是文本平均字频、句子平均字数和词均句 法树

7、高度。文本平均字频是对汉字使用频率的衡量,当文本 平均字频越大,文本汉字的使用频率越高,保险条款可读性 越强。句子平均字数衡量的是条款平均句子长度,当句子越 长,包含文本信息越多,保险条款的可读性越差。词均句法 树高度指标使用文本总词数除以文本总句法树高度,是词汇 与句法层面的结合,当每层短语句法树对应的词数越多时, 句子短语结构越复杂,保险条款可读性越差。综合来看,这 三个指标同时涵盖了汉字、词汇与句子三个层面的文本特征, 能够全面地度量保险条款的可读性水平。三、中国人身险产品条款可读性分析本文汇总搜集了 20092022年经过报备的所有中国保险 市场人身险产品条款文件,共计34061份。剔

8、除目前尚未结 束的2022年相关产品条款,同时对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医疗 意外险、保障委托管理等相关类别条款数量较少的产品也进 行剔除,最终总共保留33375份产品条款作为研究对象。表 1为产品条款的分布情况。产品条款分布情况表表1(单出怆)产4险种200920102011201220133)142U153)162017201820192(CO2021合计占比更期,渝310W6790Bi11913097KM29712310549人叁保的的全保龄KO94364734173783765(235315453197717025. 3%第257MS107102114123IMUXl133197144Wo1

9、26”全保检养合伙总72272217192062556615767M)6412.43T齐名“全保龄241142134MM1432294第3115455312292S7K9业外也士保用意外伤害保上9343172986229194X328520730779925427216917.58%*人疾病保R43IKI2123461701953105014348814X1M65S4必催疾会保险6336263136577784XS242137184162做出晒的麻晒3221232042789!695010228352444.16%定喻付喂区疗保险335151KW144IOO811015778293)13311

10、2费用林整憎队疗保险692253)525525925727524321257412*K29利用本文所选的可读性指标对我国人身险产品条款进 行分析,我们发现:整体而言,中国人身险产品条款可读性 水平在20092019年保持稳定,在20192021年出现明显下 降。按不同险种来看,只有年金保险条款可读性呈现出略微 上升的趋势;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与健康保险条款可读 性均出现下降,且从下降程度来看,人寿保险条款可读性只 是轻微下降,而意外伤害保险与健康保险条款可读性下降显 著。进一步,对不同险种可读性变化的原因进行分析: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条款可读性变化的幅度极小,且各 可读性指标在20092021

11、年内波动率低,我们认为这两个险 种的可读性变化属于正常的波动范围。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可读性下降较为显著,且下降主要发 生在2013年,此后可读性指标变化较小,本文认为产生这一 变化的原因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于2013 年6月8日发布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该标准在扩 展原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同时,对伤残范围、残情条 目等做出了更为清晰明确的规范。保险公司需要在该标准的 基础上对产品条款进行更新,因此增加了更多对不同伤残情 况的描述内容,一定程度上使得条款复杂度提高、降低了意 外伤害险产品条款的可读性。健康险在20092021年内可读性水平不断下降,且 20192021年内下降加

12、速,原因如下:在竞争激烈的背景下, 保险公司提升医疗保险产品竞争力的常用方法有:扩充病种 数量、扩大保障范围、对更复杂的病种进行承保,提供更丰 富的医疗增值与健康管理服务,这些方法体现在保险条款上 均会增加保单条款的复杂度,导致条款可读性下降。另一原 因是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重疾新规”)的推出,重疾新规主要从引入疾病 分级体系、扩充病种数量、更新部分病种的定义范围与内涵、 明确定期评估机制四个方面对现有重疾险条款进行修订(许 闲,2022),条款内容更为复杂化,进而使得重疾险条款可读 性下降。对人身险条款可读性变化的规律进行总结,我们认为人 身险条款可

13、读性的变化主要有如下特点:1 .在没有受到强烈的外部冲击的情况下,保险条款可读 性通常不会有明显的变化这里外部冲击是市场竞争新标准的推出等导致保险公 司必须改变产品条款内容的事件。从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与 意外伤害险2013年后的条款可读性变化情况来看,条款可 读性指标均属于正常的稳定波动且波动幅度较小,这反映保 险公司通常不会主动对保险条款的可读性进行优化或改进。2 .外部冲击会对保险条款可读性水平造成显著影响,且 这种影响通常是负面的意外伤害险与健康险在遭到外部冲击的情况下,条款条 款可读性水平均出现了明显的下滑。从行业的角度看,人身 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与重疾新规等新标准的推出对保险产品 创新

14、与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有重要意义,但新标准的执行 可能会给条款可读性带来的负面影响;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 看,保险公司并没有将产品条款可读性作为市场竞争的重要 因素,甚至以牺牲产品可读性为代价参与到市场竞争中。3 .保险行业对保险条款的可读性不重视是人身险条款 可读性下降的根本原因综合上述的讨论来看,中国人身险产品条款可读性下降 的根本原因在于保险行业对条款可读性的重视程度较低。因 此,此次人身险“三化”工作的提出相当及时且有意义,能够 自上而下地引起保险行业对条款可读性的重视,对改善当前 人身险市场产品条款可读性具有重要作用。四、示范条款效应本文进一步检验了我国已经发布的3款产品示范条款的 可

15、读性,并对比示范条款与不同公司特征的寿险产品条款的差异,得出以下结论:1 .整体而言,示范条款对优化各险种当前市场产品有 积极意义示范条款的作用在于对保险条款的基本内容进行标准 化、通俗化、简单化的指导性描述,保险公司可在其基础上 对产品条款内容进行丰富,也可对条款表述进行进一步优化。 归根到底,这是一份带有指导意义的保险条款,而不是硬性 规范文件,因此示范条款的可读性并不必然要求是所有条款 中最优的,它的指导意义更多在于帮助提高行业整体的条款 内容表达与预定共识,提高原先可读性较差的公司和条款的 相关内容,尤其对于原先可读性较差的保险产品可将其作为 学习与模仿的对象;同时可读性处于上游的保险

16、产品则可将 其作为基础与底线,继续改进优化产品条款可读性,从而推 动行业整体可读性的进步。从这个角度出发,当前的三个示 范条款都很好地起到了示范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定期寿 险与终身寿险示范条款在所使用的汉字复杂度上仍需要更 多参考市场上的优秀产品。2 .示范条款未来推进应以大型保险公司与中外合资公司为主导,并以中小型保险公司作为主要指导对象在对示范条款与不同类型公司产品条款的可读性比较 中,我们发现可读性优于示范条款的保险产品主要来自大型 保险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而可读性劣于示范条款的保 险产品主要来自其他中小型保险公司。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 可能是大型保险公司能在优化保单条款上投入更多的

17、资源, 对保险条款可读性的重视程度也更高;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可 以凭借外资保险企业成熟的产品设计经验,推出可读性更强 的保险条款;而中小型保险公司相较而言,需要将更多的精 力放在产品的价格竞争上,对条款可读性优化的重视程度不 高。保险条款三化”工作的目标是促进全行业人身险条款可 读性的提高,尤其是原本可读性水平较低的中小型保险公司 产品。因此本文认为未来人身险示范条款的推进可以更多地 发挥大型保险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优势,并将示范条 款的主要指导对象聚焦在中小型保险公司,这对人身险产品 条款可读性的整体提升会有更好的效果。五、政策建议1 .加快构建保单条款“三化”的标准化评价体系2022年2

18、月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 展规划中明确将“标准化支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作为七 大重点之一,对金融产品标准化构建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解 决人身险产品条款可读性持续下降的问题、提升保险行业整 体对保险条款可行性的重视程度,银保监会应加快持续推进 人身险“三化”工作进程。除了目前采取的推出示范条款的措 施外,可以参考以美国为代表的保险大国的做法,加快构建 保险条款三化”的标准化评价体系。目前美国的50个州中已 有46个州对保险条款提出了简明英语要求并且设立了明确 的评价标准体系与指导准则,要求保险公司使用“清晰而直白” 的语言进行保险条款的编写,在简化保险条款、保障消费者 的权益上取

19、得了很好的效果(Blasie, 2021)o通过设置评价 标准与指导准则,可以促使保险公司有方向、有目的地改进 条款可读性,进而推进保险市场整体条款可读性的优化。2 .推动险种改革的同时兼顾条款可读性人身险条款可读性下降的一大重要原因是相关标准的 执行导致条款内容的复杂化。如2013年发布的人身保险伤 残评定标准与2020年底发布的重疾新规分别导致了意外 伤害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可读性的大幅度下滑。未来在 金融产品供给侧结构化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必然会有大 量保险产品经历改革创新、优化迭代的过程,但如果改革的 同时需要以牺牲产品条款可读性作为代价,那么改革的积极 效应将会大打折扣且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极有可能受到影响。 因此本文认为未来在对不同险种进行深化改革的时候,应给 予产品条款可读性与责任范围、费率定价、疾病定义等同等 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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