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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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疏散楼梯:(I)建筑层数为3层,且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2)建筑层数为4层,且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25平方米。4 .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客房门应安装闭门器;疏散楼梯净宽应不小于1.1.米,确有困难的,不得小于0.9米。5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3层及3层以上楼层每间客房应配置逃生软梯并配置固定设施。6 .走道、楼梯间、公共活动用房等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客房应配备逃生用口罩和手电筒等器材。7 .每间客房应设有开向户外的窗户,窗户不得设置金属栅栏。8 .配电系统应安装动作电流不大于30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

2、电保护器);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9 .除厨房外,其他部位不得使用明火、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明火的厨房与其他部位应采取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当瓶装液化石油气总量超过30公斤时,应设置专门储瓶间;燃气连接管应满足燃气灶具安全使用要求;燃油、燃气锅炉房不得设置在主体建筑内。售和餐饮服务的,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有明码标价的收费标准、住客须知和安全提示,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住宿、餐饮等信息。第三章申办审核第六条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主管部门根据职能,结合具体工作分别制定标准,明确并固定工作人员

3、代表部门开展民宿审核和证照办理工作。联合审核由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办公室设在县文旅体局,由县文旅体局统一受理、审核,县相关部门以“一站式”方式进行现场踏勘和执法检查。(一)业主提出申请,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在镇人民政府。(二)所在镇人民政府实地杳看,对经营用房的选址安全性、布局合理性和其它申办条件进行初审和公示,初审时收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卫生许可证、房产证明等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三)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联合审核小组进行实地核验,集体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四)各主管部门根据

4、职能应当依法、高效、便民、利民地为民宿业主办理相关证照,简化申办流程,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五)对已经建好或已经经营的民宿,符合开办条件的,需补办审核手续;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应当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有关部门应依法处置。对于新建民宿,应按照本实施办法申办审核后,方可营业;开业前经联合验收合格,方可营业。(六)经联合审核小组实地核睑、集体评审后,由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实行编号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七条成立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由县公安、消防救援、文化旅游、住建、市场监管、卫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主管部门及各镇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文旅体局。领

5、导小组负责民宿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落实好指导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协同监督管理,规范民宿经营。各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域内民宿的初审、服务、统计、安全、疫情防控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第八条建立民宿违法经营查处联动机制。各镇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应当及时先行处置,重大问题报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多部门的,由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联合执法。第九条民宿经营者对游客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况负有提醒告知义务。有安全隐患区域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并采

6、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民宿经营者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并立即如实报告属地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第十条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社会事件,政府发出紧急避险、疫情防控及人员转移指令等,民宿经营者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游客的劝返或转移工作。对不服从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指令)和其他紧急措施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民宿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者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一)不按规定对入住游客进行登记。(二)纠缠消费者或强行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三)产品销售和服务不实行明码标价,违反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四

7、)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五)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个人经营的物品。(六)随意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的。(七)不按照规划要求,乱搭乱建或违法改建。(八)出售违禁出版物,宣扬邪教、迷信,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九)从事黄、赌、毒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民宿发展奖补政策参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县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政办(2021)5号)文件执行。第十三条本实施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 .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3 .县民宿申请表4 .房屋建

8、筑图5 .县民宿审批表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旅体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步龙同志兼任。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县发改委:负责承办民宿项目立项等。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民宿入住游客的实名登记,指导民宿落实治安管理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民宿发展奖补资金保障等。县人社局:负责落实民宿从业者从事民宿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负责指导相关民宿技能提升培训、竞赛等活动。县住建局:负责对旅游民宿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负责鉴定民宿房屋质量。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指导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民宿。县商务局:负责民宿项目招商

9、引资推介以及后续跟进服务。县文旅体局:负责民宿发展整体规划指引;负责民宿产业发展的指导。县卫健委:负责做好民宿经营场所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的审查;加强对民宿经营户日常经营中的卫生监督等工作,依法指导查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行为。县应急管理局:负贲民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民宿土地使用的审批(审核)工作,牵头开展民宿产权确权试点工作,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土地行为;负责指导民宿的规划选址、建筑风貌的把关等工作;推动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发民宿项目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和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商事备案,依法对旅游民宿经营和食品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0、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支持帮助有意愿的脱贫户或低收入农户参与民宿创业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民宿项目适当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民宿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指导民宿建设环保设施;加强对各民宿生态环保工作的监管和业务指导,依法查处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加强对全县民宿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民宿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负责依法对旅游民宿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做好属地内民宿的设立初审、安全管理、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等日常工作。县民宿申请表民宿名称法定代表人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民宿地址统

11、一社会信用代码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房产证明房屋鉴定报告民宿简介:申请人:(签字)申请单位:(盖章)附件4:房屋建筑图县民宿审批表登记时间:年月日民宿名称法定代表人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开业时间(拟)房屋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m)楼层(层)从业人员数(人)客房数及床位数(间/个)餐位数(个)邻里关系和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存在。所在地村意见:年月日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等基础配套设施。所在地镇意见:年月日履行治安安全责任和义务,符合公安机关对民宿相关登记条件。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条件。符合卫健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县公安局意见:县消防大队意见:县卫健委意见: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符合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县住建局意见:县市监局意见: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本表格式三份,民宿经营者、镇、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一份。凭此表可办理相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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