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制度范本.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773239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0.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制度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制度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制度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制度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制度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制度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制度范本.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湖北大学文件校教字(2013)43号关于印发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有关单位:现将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应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绩效,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笫二条本办法所指学业导师,是指针对湖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以其学业指导为核心,兼顾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生活、心理等方面指导的专职教育工作者。第二章学业导师选聘第三条学业导师类别:1 .学业优秀生导师

2、:指按照湖北大学学业优秀普通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办法(校教字(2006)4号)要求,为我校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学习能力强的普通本科学生实行导师制培养所选拔的学业导师。2 .楚才学生专业导师:指按照湖北大学楚才学院导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1)25号)要求,为实现楚才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个性化培养所选拔的专业导师。3 .学业帮扶导师:指按照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制度(试行)(校教字(2012)23号)要求,为了帮助和指导受到学业警示学生所选拔的学业导师。4 .学院学业导师:指各学院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所选拔且事先结对备案的学业导师。第四条学业导师

3、任职条件:1 .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为人正派,爱生敬业;2 .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3 .熟悉指导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过程,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4 .原则上必须是中级或相当于中级职称及以上在职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第五条学业导师的推荐与选聘程序:1.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5 .进行双向选择(导师与学生互选),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实行并报教务处备案;6 .学业导师不得随意更换指导的学生,学生也不得随意更换学业导师。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更换。对于不负责

4、任和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学业导师,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及时撤销其导师资格并报教务处备案。第六条学业导师职责:1 .帮助学生确立学习目标。学业导师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注重学生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素养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等素质的全面发展;2 .帮助学生制定适合本人的人才培养方案。应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特长、志趣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出切合学生实际的个性化培养方案和有较强针对性的培养计划;3 .当好学业参谋。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对学生选课、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学生顺利进行专业学习;4 .指导学生学习。

5、帮助学生掌握大学学习规律,克服学习困难,养成自主学习习惯,适应大学学习生活,顺利完成学习任务;5 .引导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引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吸纳学生参与科研实践项目或团队,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和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6 .密切关注学生学业发展。学业导师每学期至少与学生深入交流3次,且有相应记载;7 .工作须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每学年,应向学院提交工作总结,并对所指导学生做出学习、品行等方面的评价。第三章学业导师管理第七条学业导师管理机制: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指导中心在湖北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学业导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学业导师工作,负责学业导师考核和评优等事项。学院学业指

6、导中心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制定各学院学业导师具体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在学校和学院学业指导工作中,应把同级学生工作等相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列为工作队伍组成部分。第八条学业导师待遇:1 .指导学业优秀生或学业警示学生且考核合格的学业导师,每指导1名学生,每学期计10个学时基本工作量,每个工作量按公共课标准单独计发报酬。超过基本工作量的,据实增计;不足或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核减工作量;2 .楚才学院学业导师工作量按照湖北大学楚才学院导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1)25号)执行;3 .学院学业导师工作量按照各学院导师管理细则执行。第四章学业导师考核和评优第九条学业导师考核:1 .学

7、校每学年对学业导师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学业导师需填写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表;2 .对学业导师的考核应包括所指导学生的成效与反馈;3 .学业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第十条学业导师评优:1 .评选机制:校学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校学业导师的评优工作。学校每2年组织一次优秀学业导师评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学业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 .评选资格:参评优秀学业导师的候选人必须完整指导过一届学生并考核合格;3 .评选条件:学业导师必须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胜任导师工作,具有较高的学业指导水平和良好成效。4 .评选程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授予被表彰者“湖北大学优秀学业导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5 .楚才学院根据湖北大学楚才学院优秀专业导师评选办法(试行)进行优秀专业导师评选。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校学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湖北大学学校办公室2013年12月18日印发校对:段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