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无线电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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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雷达无线电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提升安全生产、环境感知、防灾减灾、观测探测技术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雷达的使用需求,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相关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以下简称划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雷达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雷达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雷达设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雷达定义】本规定所称雷达是指位于地球大气层主要部分以内,以基准无线电信号与目标物体反射或重发回的无线电信号的特性进行比较,测定

2、目标物体位置、速度及运行方向等参数,或获得与这些参数有关信息的无线电测定系统(含机载雷达和无人高空平台雷达等)。典型雷达定义与释义见附件1。第四条【业务划分】雷达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应符合划分规定中无线电定位、无线电导航等无线电业务的频率划分及相关要求。第五条【行业规划】各相关行业、部门制定雷达建设和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重要雷达工程项目论证,应征求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意见。第二章雷达无线电频率使用规划第一节航空雷达第六条【空中交通管制二次雷达】根据航空无线电导航主要业务划分,空中交通管制二次雷达地面站(询问机)使用的中心频率为1030MHz,机载应答机使用的中心频率为1090MHzo第七条【空中交通

3、管制一次雷达】根据无线电定位主要业务划分,空中交通管制一次监视雷达使用的频率范围为12501350MHZ和27002950MHZ频段。第八条【无线电高度表】根据航空无线电导航主要业务划分,无线电高度表使用的频率范围为42004400MHZ频段。第九条【机场场面监视雷达】根据无线电定位主要业务划分,机场场面监视雷达使用的频率范围为91009500MHZ频段,原则上应优先使用93009500MHZ频段,无法满足使用需求的情况下可在允许使用频率范围内适当扩展。第十条【机场跑道外来物探测(FoD)设备】根据无线电定位主要业务划分,机场跑道外来物探测(FOD)设备使用的频率范围为7677GHZ和9294

4、GHZ频段,设置使用上述设备按照民用机场跑道外来物探测设备无线电管理暂IG1.Z-26QiZ-3OdBn1.SK-IOOdBcIMHzRMS注:中心频率2.5倍必要带宽以外为杂散域8.接收机选择性:按照本附件2雷达通用射频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三)9100-9500MHZ频段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岸基雷达射频技术要求1 .工作频率:91.(X1.9500MHZo2 .峰值功率:S波段采用磁控管发射机的雷达不大于30kW,S波段采用固态发射机的雷达不大于20()W,X波段采用磁控管发射机的雷达不大于60kW,X波段采用固态发射机的雷达不大于500W,Ku波段采用固态发射机的雷达不大于200W。3 .

5、占用带宽:不大于IIOMHz。4 .频谱发射模板:按照本附件雷达通用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5 .频率容限:不大于1250x106。6 .噪声系数:不大J6dB07 .杂散发射功率杂散发射频率范围限值测量带宽检波方式30MHZTGHZ-3OdBm或-100dBC100kHzRMS1.GHz-26GHz-3OdBm或TOOdBCIMHZRMS注:中心频率2.5倍必要带宽以外为杂散域8 .接收机选择性:按照本附件2雷达通用射频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五、陆地交通雷达(一)9294GHz频段交通路侧雷达射频技术要求1.工作频率:92-94GHzo9 .占用带宽:不大于IGHz。10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不

6、大于55dBm011 频率容限:不大于5000x1.Q612 频谱发射模板:按照本附件雷达通用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13 杂散发射功率杂散发射频率范围限值测量带宽检波方式30MHz-1.G1.1.z36dBm100kIIzRMSIGHZ-2次谐波频率-30dBmIMHzRMS注:中心频率2.5倍必要带宽以外为杂散域7.接收机选择性:按照本附件2雷达通用射频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六、水文、地质、海洋等防灾减灾雷达(一)40MHZ以下海洋雷达射频技术要求1 .工作频率:4438-4488kHz、5250-5275kHz、93O5-9355kHz、13450-13550kHz、16100-16200

7、kHz24450-2460OkHz、26200-2635OkHz、39.5-40MHz。2 .峰值功率:不大于25dBW(EIRP)。3 .频率容限工作频率限值4438-4488Id1.Z10X10-65250-5275kHz10X10-69305-9355kHz1010-613450-13550kHz1010-616100-16200kHz10X10-624450-2460OkHZ10X10-626200-2635OkHZ1010-639.5-4S(HZ5010-64 .占用带宽工作频率限值4438-4488kHz50kHz5250-5275k1.Iz25k1.1.z9305-9355kHz

8、50kHz13450-13550kHz100kHz16100-16200kHz100kIIz24450-24600kHz150kHz26200-26350kHz150kHz39.5-40MHz500kHz5 .频谱发射模板:按照本附件雷达通用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6 .噪声系数:不大于155dB.7 .杂散发射功率杂散发射频率范围限值测量带宽检波方式9kHz-150kHz-3OdBm或-100dBCIkHzRMS150kHz-30MHz-3OdBm或-100dBCIOkHzRMS30MHz-1.GHz-3OdBm或-100dBC100kHzRMS注:中心频率2.5倍必要带宽以外为杂散域8.接收

9、机选择性:按照本附件2雷达通用射频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二)402-403MHZ频段水文雷达射频技术要求1 .工作频率:402-403MHz。2 .峰值功率:不大于50dBm3 .占用带宽:不大于IMHZo4,频谱发射模板:按照本附件雷达通用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5 .频率容限:不大于IoX1.a6。6 .杂散发射功率杂散发射频率范围限值测量带宽检波方式30MHz-1.GHz-3OdBm或-100dBC100kHzRMSIGHZ-5次谐波频率-3OdBm或-100dBCIMHzRMS注:中心频率2.5倍必要带宽以外为杂散域7 .接收机选择性:按照本附件2雷达通用射频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三

10、)15.7-17.2GHZ频段地基形变监测雷达射频技术要求1.工作频率:15.772GHz8 .峰值功率:不大于50dBm9 .占用带宽:-4OdB带宽落在许可范围内。10 频谱发射模板:按照本附件雷达通用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11 频率容限:不大于5000x106。12 杂散发射功率杂散发射频率范围限值测量带宽检波方式30MHz-IGHz-3OdBm或TOOdBC100kHzRMSIGHZ-2次谐波频率-3OdBm或-100dBCIMHzRMS注:中心频率2.5倍必要带宽以外为杂散域13 脉冲特性技术体制脉冲宽度脉冲重复频率脉冲体制1-1000SI-100OkHz连续波体制0.I-IOms0

11、.I-IOkHz14 噪声系数:不大于5dB。15 接收机选择性:按照本附件2雷达通用射频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七、微小目标探测雷达()2900-3100MHz频段微小目标探测雷达射频技术要求1 .工作频率:29(X3100MHz。2 .峰值功率:不大于60kW。3 .占用带宽:不大于50MHz。4 .频谱发射模板:按照本附件雷达通用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5 .频率容限:不大于12501.(66 .杂散发射功率杂散发射频率范围限值测量带宽检波方式30MHZ-IGHZ-3OdBm或TOOdBC100kHzRMS1.GHz-26GHz-30dBm或ToOdBCIMHzRMS注:中心频率2.5倍必要

12、带宽以外为杂散域7 .噪声系数:不大于3dB.8 .接收机选择性:按照本附件2雷达通用射频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_:)9(XX)10000M11z频段微小目标探测雷达射频技术要求1 .工作频率:9000-10000,01zo2 .峰值功率:不大于60kW。3 .占用带宽:不大于50MH7。4 .频谱发射模板:按照本附件雷达通用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5 .频率容限:不大于12501.(66 .杂散发射功率杂散发射频率范围限值测量带宽检波方式30MHZTGHZ-3OdBm或TOOdBC100kHzRMS1GHz-26GI1z-3OdBm或或OOdBCINf1.IzRMS注:中心频率2.5倍必要带

13、宽以外为杂散域7 .噪声系数:不大于5dB.8 .接收机选择性:按照本附件2雷达通用射频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三)15.7-17.2GHz频段微小目标探测雷达射频技术要求1.工作频率:15.7-17.2GHz。9 .峰值功率:不大于60kW。10 占用带宽:不大于50MHz。11 频谱发射模板:按照本附件雷达通用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12 频率容限:不大于5000x106。13 杂散发射功率杂散发射频率范围限值测量带宽检波方式30MHz-1.GHz-3OdBm或-100dBC100kHzRMSIGHZ-2次谐波频率-3OdBm或-100dBCIMHzRMS注:中心频率2.5倍必要带宽以外为杂散域14 噪声系数:不大于8dB15 接收机选择性:按照本附件2雷达通用射频技术要求有关规定执行。上述有关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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