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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堵公臣臧电机服务中2倭盲行港一、主体要求(一)需为在我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实际运作时间满2年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体有一定实力、装备优良、服务优质、运营高效、群众认可、带动能力强。鼓励供销、农垦、涉农国有企业、农机产销企业等各类农业有关主体及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建设运营。(二)须有固定场所,农业用地应符合规定,如场地为租用,租赁期应25年。(三)经营状况良好,相关管理制度完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5年内未有严重违法违规或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行为。(四)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指挥调度,参加应急救灾。二、实现功能要求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采用“1+N+X”服务模式,即1个主体带动N个相
2、关主体联合参与,开展X项服务。其中“X”需包含至少六项以下内容(其中标*号为必选):(一)*社会化服务区域及辐射范围,应至少包括所在地级市所有县(市、区)及邻近市两个以上县(市、区)。(二)*社会化服务能力,能够围绕当地主要作物(主导产业)生产需要,开展机械化耕整地、种植、田间管理、收获及产地烘干(或农产品加工)等全过程机械化作业服务。每个主体应至少开展两种以上主要农作物服务,其中年度开展主要农作物(水稻、甘蔗、花生、马铃薯、大豆、玉米等)作业服务总面积累计达到20000亩次以上;番兽、菠萝、橙柑柚、蔬菜、茶叶等特色农作物作业服务总作业面积累计达到5000亩次以上。(三)*配备农业机械设备,农
3、机保有量应在50台(套)以上,农机具资产原值400万元以上,有较为完善的机库棚、维修场地等。需配备履带式拖拉机不少于5台(套)、履带式收获机不少于5台(套)、移动式烘干机不少于1台(套)、农用水泵不少于2台(套)、喷灌机不少于2台(套)等“平急两用”的机械化生产和应急机具。(四)*农机维修能力,提供农机具检查、维修、保养及关键零部件配送等服务(鼓励升级为整机销售、配件供应、维修保养于一体的农机4S服务);应建设有农机维修区、配件库及配套拆装、焊接、计量等设备,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五)工厂化育秧(苗)能力,提供统一的育、供秧(苗)服务,可满足年供水稻等粮油作物秧苗不低于5000亩次,或蔬菜苗
4、不低于1000亩次,应配备自动播种流水线及催芽等配套设备,配套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六)农产品烘干能力,稻谷日烘干能力应不少于30吨/天,或果蔬烘干能力不少于10吨/年。(七)稻米加工能力,提供统一稻米加工服务,年加工稻米应不小于100O吨,配套的碾米加工成套设备(含碧谷、清选、碾米、抛光等)、根食色选机和包装机等,加工车间及仓储设施应满足服务能力的要求。(八)农技服务能力,可提供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测土配方、统防统治、田间诊断等服务,种类应不少于2类;配备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培训教室面积应不小于50平方米,年度培训农机手、修理工等技术人员300人/次以上。(九)农资配送能力,提供种子(
5、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十)农产品营销能力,拥有1个以上农产品品牌,带动周边农户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年销售水稻1万吨以上。(十一)仓储保鲜能力,配备低温粮库或冷库,库容2000立方米以上。三、人才队伍要求(一)拥有固定或聘用农机操作手不少于10人,其中拖拉机或收割机驾驶员不少于5人(均持有拖拉机或收割机驾驶证),拥有中级以上农机维修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1人,近2年内参加市级以上农业技术或农村经营管理培训班人员占比不低于30%。(二)配备专职管理(运营)人员,具有中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1人。(三)近2年有成员参加市级以上农业职业技能竞赛或承诺在培育建设期内培养推荐至少2名技术人员参加。四、制度建设要求(一)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生产管理、收益分配和教育培训等一整套完备的运营管理制度。(二)有规范的开展社会化作业服务技术操作规范和收费标准。(三)采用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方式,与周边农户建立比较稳固的服务关系,年度有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书的服务应不低于80%,年度对个体农户(小农户)开展社会化服务数量或面积占比不低于40%。(四)各有关主体需提供近1年的由会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并承诺在建设期间按年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