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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工作实施细则一、申请与受理第一条XX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认可(以下简称资质认可机关)。第二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向XX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卫生健康委政务窗口(以下简称政务窗口)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见附录1);(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知悉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见附录2);(三)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四)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五)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
2、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关系证明;(六)仪器设备清单、工作场所布局与面积示意图;(七)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其他材料(详见附录3第二部分第八项)。第三条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应当完整齐全、内容清楚、不得涂改,复印件、影印件应当清晰并与原件一致(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第四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文书(见附录4);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补正文书
3、见附录5;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文书(见附录6)。二、技术评审第五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越组织成立技术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对申请单位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包括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技术考核。技术评审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六条专家组成员从XX省职业健康专家库职业卫生技术评审组中随机抽取(应为单数,一般为3至7名)。专家组人员构成应当满足技术评审工作的需要,由检测、评价、质量管理、卫生工程、放射防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组长由资质认可机关确定,并对技术评审的技术工作负总责,专家按分工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负责。第七条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技
4、术审杳,作出技术审查结论,并出具申请材料技术审查意见表(见附录7)。申请材料技术审查结论为“通过”的,资质认可机关继续开展现场技术考核,并提前3日将现场技术考核时间和注意事项等通知申请单位;结论为“不通过”的,不开展现场技术考核。第八条现场技术考核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专家组应当制定现场技术考核计划,备齐现场技术考核所需的考核盲样、考核试题、有关资料和表格,并严格保密。资质认可机关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对现场技术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协助专家组做好现场技术考核的协调、联络等工作。第九条现场技术考核前,资质认可机关应当组织召开全体专家组成员参加的预备会。会议内容包括:(一)宣布现场技术考核专家组
5、组长及成员名单;(二)介绍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宣布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结论;(三)介绍现场技术考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及考核原则和判定标准,并介绍本次考核的计划和日程安排;(四)提出现场技术考核工作的公正、客观、保密等要求,专家组全体成员签署保密和公正性声明;(五)确定专家组成员分工和职责。第十条专家组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技术考核。现场技术考核程序和内容如下:(一)召开首次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包括专家组成员、资质认可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程序及内容
6、如下:1 .资质认可机关工作人员宣布专家组组长和成员名单,对现场技术考核提出要求;2 .专家组组长介绍现场技术考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及考核原则和判定标准等,介绍现场技术考核分工、日程安排,宣读保密和公正性声明;3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宣读承诺书;4 .申请单位对照技术评审准则汇报机构资质条件、内部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情况;5 .确定申请单位现场技术考核配合人员;6 .确定现场技术考核意见反馈和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二)审查资料。主要内容包括:1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2 .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3 .相关部门设置和负责人任命文件;4 .法定代表
7、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任命文件等材料;5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档案材料;6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过程管理材料;7 .仪器设备的购置凭证、验收材料、检定或校准证书、期间核查记录、维护记录、现场检测设备的出入库记录和其他有关档案材料;8 .标准物质和溯源标准的购置、期间核查、使用、配制等相关原始记录;9 .耗材和试剂购置验收材料和相关记录,以及购置、配制、储存、使用和处置等过程的记录及管理要求;10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或模拟报告、原始记录及过程控制材料。(三)勘查实险室等工作场所。主要内容包括:1.
8、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种类、数量、性能情况和运行状态;2 .仪器设备放置、标识、检定或校准、期间核查、维护和使用;3 .实验室等工作场所的布局、环境、警示标识、通风、喷淋洗眼设施和安全卫生要求与管理等情况;4 .检测样品的交接、存放、测量、处置等过程记录和管理要求。(四)技术服务能力审核。主要内容包括:1 .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考核评估。(1)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现场查看申请单位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职业卫生检测人员、职业卫生评价人员、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人员等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材料。(2)检测操作技能考核。依据考核评估大纲和考试题库,对检测人员进行现场采样
9、、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等操作技能考核,检测人员应独立完成考核。(3)职业卫生工程技术能力考核。依据考核评估大纲和考试题库,对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应独立完成考核。2 .考核认定检测能力。(1)检测方法建立情况审核。专家对申请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建立的内容、过程、结论和记录等进行审核(详见附录8)。检测方法建立要求:申请单位应编制检测方法验证、确认或论证程序,规范开展检测方法验证、确认或论证,详细记录每项检测方法建立的内容、过程和结论,并规范出具检测应用报告。采用国家、国外、行业、团体标准检测方法,应进行方法验证;采用文献提出的检测方法,应对方法
10、进行确认;采用实验室自行研究制定的检测方法,应对样品采集和检测技术指标进行研究,编写研究报告,并经至少三名国家级或省级职业卫生检测专家进行审核论证。(2)盲样考核。申请单位应独立完成盲样检测,并在48小时内向专家组提交检测报告。盲样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经专家评审符合要求(详见附录8)。考核盲样种类:根据申请的业务范围,可考核金属类、非金属类、有机类、粉尘类(含游离二氧化硅测定)和丫核素分析等样品。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盲样考核应覆盖主要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考核项目数一般为5T0项;申请第二类核设施业务范围的,考核丫核素分析盲样;申请第二类核技术工业应用业务范围的,不考核盲样。(3)检测项目能力认
11、定。专家通过盲样考核、检测操作技能考核、审核检测方法建立材料、检测能力验证(比时或考核)结果等方式,对申请单位申请的检测项目进行综合能力认定(见附录16)。参加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结果合格项目可作为检测项目能力确认的依据;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有效期内的检测项目,可作为检测项目能力确认的依据。3 .考核认定评价能力。(1)评价报告现场模拟考核。申请单位应在48小时内独立编制完成模拟评价报告,并向专家组提交。模拟评价报告应当分析评价全面、准确,措施建议有效可行、具有针对性,结论正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并经专家评审符合
12、要求。模拟考核内容: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选择其中一项申请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价报告现场模拟考核,主要编写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评价、危害程度与健康影响评价、措施建议和评价结论等方面内容。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选择其中一项申请的业务范围(申请业务范围有核设施的,只选择核设施业务范围)进行评价报告现场模拟考核,主要编写工程分析、辐射源项与危害因素识别、辐射剂量估算、放射防护设施与措施评价、危害程度与辐射健康影响、措施建议和评价结论等方面内容。(2)评价能力审核认定。申请的每项业务范围,专家现场抽查2份规模以上企业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未出具正式评价报告的,抽查模拟评价报告)
13、,对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危害程度与健康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评价、措施建议和评价结论等方面评价能力进行审核认定。4 .审核认定资质业务范围。专家审核认定申请单位是否满足所申请资质业务范围要求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能力,认定其资质业务范围(见附录16)o(五)召开专家组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专家组成员、资质认可机关工作人员。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程序及内容如下:1 .现场技术考核专家按照考核工作分工分别报告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2 .编制现场技术考核报告;3 .作出现场技术考核结论。现场技术考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六)反馈现场技术考核意见。专家组向申请单位法定
14、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反馈现场技术考核意见。(七)召开末次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专家组成员、资质认可机关工作人员和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程序及内容如下:1 .专家组组长通报现场技术考核工作总体情况;2 .专家组组长宣读现场技术考核结论;3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言。第十一条专家组应在现场技术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原始记录、现场技术考核报告及有关资料移交资质认可机关。三、报批和认可第十二条专家组根据申请材料技术审查和现场技术考核
15、的情况,作出技术评审结论,编制完成技术评审报告并报送资质认可机关。技术评审结论分为“建议批准”和“建议不批准二第十三条技术评审结论为“建议批准”的,资质认可机关根据技术评审报告及结论,作出资质认可决定。技术评审结论为“建议不批准”的,不予批准资质认可。第十四条决定予以认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政务窗口向申请单位颁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证书样式见附录9);决定不予认可的,由政务窗口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出具不予许可决定文书(见附录10)。第十五条对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单位在XX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注册
16、地址、实验室地址、业务范围、有效期、检测项目等基本信息。资质认可机关自作出资质认可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资质认可信息。四、资质变更第十六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实验室地址、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发生变更的,应自完成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政务窗口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手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办理资质变更手续期间,应暂停相关技术服务。第十七条申请资质变更的,应向政务窗口提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申请表(见附录11)及相关附件材料。第十八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变更机构名称、注册地址或法定代表人
17、(或主要负责人),且没有发生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资质条件等重大变化的(由机构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资质认可机关组织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如发生重大变化,资质认可机关应组织专家(一般为3名)进行现场技术考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政务窗口向申请单位核发记载资质变更事项的原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资质变更,并由政务窗口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文书。第十九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变更实验室地址的,资质认可机关组织专家(一般为3名)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申请材料及工作场所、仪器设备等进行技术评审。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政务窗口向申请单位核发记载资质变更事项的原
18、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资质变更,并由政务窗口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文书。第二十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因机构合并申请资质变更的,资质认可机关组织专家(一般为5名或7名)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申请材料及组织机构、人员、工作场所、仪器设备等进行技术评审。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政务窗口向申请单位核发记载资质变更事项的原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资质变更,并由政务窗口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文书。第二十一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分立的,应重新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在申请资质认可期间,不得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活动。第二十二条资质认可机关批准的检测项目依据的标准由新发布标准代替的
19、,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对相关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及能力重新进行验证。检测条件及能力继续符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向资质认可机关提交落实新发布检测标准相关要求的承诺书(见附录12)及检测方法验证的相关书面材料,同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书面承诺。资质认可机关自收到承诺书之日起6个月内,对机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可以与评估检查、资质延续或资质变更等工作相结合。五、增加业务范围第二十三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取得资质一年以上,需要增加业务范围的,应向政务窗口提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增加业务范围申请表(见附录13)及相关附件材料。第二十四条资质认可机关组织专家(一般为3名)对申请材料进
20、行技术审查,如涉及工作场所、仪器设备、检测能力等变化的,应当进行现场技术考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政务窗口向申请单位核发记载增加业务范围事项的原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增加业务范围,并由政务窗口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文书。资质认可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可优化现场技术考核流程、时间、内容。六、资质延续第二十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政务窗口提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见附录14)和第二条所列第(二)、(三)、(四)、(五)、(六)、(七)项申请材料。第二十六条资质延续的审核参照资质认
21、可程序进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延续;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延续,由政务窗口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文书。第二十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上一个资质周期内,连续参加国家或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比对或考核),或放射卫生V核素分析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比对或考核),且每次综合评估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可分别免于第一类业务范围、第二类业务范围相应枪测项目现场技术考核的盲样考核。七、其他第二十八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中载明批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测项目。第二十九条申请单位(包括申请资质以及延续、变更、增加业务范围)隐瞒
22、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资质认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申请单位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被依法取消(或吊销)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第三十条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以及延续、变更、增加业务范围)的技术评审中,专家组如发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技术服务活动中涉嫌违法违规的,应及时向资质认可机关报告。第三十一条资质认可机关工作人员和技术评审专家应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资质认可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切实履行保密职责和义务,防范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3、第三十二条遗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应当向资质认可机关提出补发申请(见附录15),并提供登载遗失声明的省级以上报刊。补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沿用原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补发日期,在该日期后打印“补发”字样,有效期限不变。XX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填表日期:XX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填写说明1.本申请表由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单位填写。2 .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并用A4纸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3 .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应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一致),勿
24、用简称。4 .“单位类型”一栏填写企业(国有、集体、私营、股份、联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费)、事业单位和其他法人组织。5 .传误:对应的项目,如有则标错误!,没有则留空。XX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实验室地址单位类型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申请资质业务范围第一类业务范围采矿业化工、石化及医药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电力、妨织、建筑和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第二类业务范围核设施核技术工业应用应提交材料1.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诺书:口2.管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夏印件):口3.工作场所产
25、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口4.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口5.仪器设备清单、工作场所布局与面积示意图:口6.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囹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诺书本人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现代表我单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自愿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本人已经认真学习、了解并掌握职业病防治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知悉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26、工作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二、本人承诺(单位名称)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所规定的资质条件要求,本人及单位五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申请资质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开展的专业能力审查。三、如能获准资质,本单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并对作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结果和结论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以上承诺,请予以监督。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年月日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一、总体要求(一)
27、申请材料应合法、完整、规范、真实、有效。(二)要求提交材料为复印件或影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二、具体要求(一)申请表.申请单位应按照申请表(附录1、附录11、附录13、附录14、附录15)的填表要求逐项规范填写,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绦字确认,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二)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诺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按照“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诺书”样式(附录2)要求,出具是否知悉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三)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单位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
28、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法人)等证明材料。(四)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提交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料.1 .提交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表1),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职务/职称、岗位、工作年限等。表1.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年份证号栓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职务/工作冬阳培训培品社保(公枳&)号本人ST注:“岗位”包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卫生检验人员、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人员和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人员等;“工作年限”指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时间;培训
29、情况”填自行培训或委托培训;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同等能力认定人员还应同时提供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2 .提交申请业务范围所对应的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报告情况表(表2)。表2.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报告情况表序号申请的史务范国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当业要求行业工程技术人员情况技术籁务报告名称及编号姓名所学专史培训情况注:“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专业;培训情况”同上表。新证申请和增加业务范围申请的单位须提供模拟技术服务报告名称及编号。3 .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材料(害相关管理部门盖章;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复印件。4
30、.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和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其他在职证明等)烫印件。5 .XX省卫生健康委出具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六)仪器设备资料.提交相关仪器设备清单(表3)和仪器设备配置对比表(表4)。表3.仪器设备详细清单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购买日期用途数量状态注:列出所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仪器设备。表4.仪器设备配置对比表序仪昼设备名称要求(fr)实际配置ft(伴)是否为机构依配设备叨置凭证是否计量检定成校率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状态口有口无是口否口不需要口在用口停用注:请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附录16. 3列出仪器设备配置清单。
31、(七)工作场所布局与面积示意图.提供工作场所平面布局图复印件,包括办公、检测、评价、档案室等工作场所的布局和面积说明。(八)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其他材料.1 .提交申请检测项目清单(表5,表6)。表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申请表序号检测项目检洲标底(方法)名律.决号舍隼号)及索款号FR制说明方法心迂.确认或论证是否男过CMGAS检测历用fi-*化学木害医紊I亲工作场所空气甫毒物感测定第的将分:笨.卬笨.二甲卡和乙茉G6N1100.662。】75末.甲茨、二甲茨河乙茶的溶荆解析-气相色谓法口是口否2,物理函未I微茨只刊V60GHZ。是口否2三迎风工程23工作环境卫生条勺五生智戈测指标化工
32、.石化及医西:冶金.我材:就发制造、电力、好帆、建筑和交通运缭等行生俵域:标迂”项目其申请顶,标注“女”项目其申请_标*“”项目共申谪一项标注项目共申请一项:标注项目共申请_项,标注项m共申港一项:标注项目共申请项.标注“六”项目其申谕注:“检测项目”请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附录16.4的内容填写具体申请的检测项目;“限制说明”应如实对申请的检测项目有关受限参数、范围、条件等进行具体说明;“方法验证、确认或论证”根据实际开展检测方法建立情况填写;出具了检测应用报告的填写检测报告编号。表6.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申请表钻检赛耍目SI4:(方法)Sfr.编号(金年号)及
33、条款号限制讹明方法收迂.党认或论证是否通itGM或CKAS也满应用报缶1伴生放射梃f故里的护检测口是否2核技术工业历用标注“”项目其中请_项,标注项目共申请_项、标注,”3目其中靖取.标注项目其中谓碌.注:“检测项目”请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附录16.5的内容填写具体申请的检测项目;“限制说明”应如实对申请的检测项目有关受限参数、范围、条件等进行具体说明;“方法验证、确认或论证”根据实际开展检测方法建立情况填写;出具了检测应用报告的填写检测报告编号。2 .提交近年来参加实验室间比对、盲样考核或能力验证等的结果(如果参加请提供)O3 .提交技术服务报告清单(表7)。表7.技
34、术服务报告清单序号项目名掷我告编号技术服务类别年份口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痛危害淬价注:申请资质延续时,应提供过去5年实际开展的技术服务报告清单。“项目名称”应包含所服务用人单位名称;报告编号”指技术服务报告编号,应为连续编号,如果有间断应说明原因:“年份”为技术服务报告签发年份。新证申请和增加业务范围申请的单位每个业务范围需提供中型以上企业模拟检测报告和现状评价报告各2份的清单。4 .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的,请提供费质认定证书及附表(里印件)。5 .取得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的,请提供认可证书及附件(复印件)。XX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申请受理单(X)卫职技申字
35、(第号(申请人名称):你单位提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口认可、口变更、口增加业务范围、口延续、口遗失补办申请,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有关规定,该行政许可实行先技术评审再审批。技术评审包括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技术考核(按照程序要求开展)。现场技术考核时间一般不超过IO个工作日,且卷场技术考核时间不计入许可办理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XX期限的,另行告知。申请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查询方式:联系人:受理人:收费标准:不收费受理机构:特此通知。年月一日XX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36、构资质认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单(X)卫职技补正字()第号(申请人名称):你单位于一年一月一日提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口认可、口变更、口增加业务范围、口延续、口遗失补办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请你单位补齐补正以下内容:特此通知。XX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申请不予受理单(X)卫职技不受字(第号(申请人名称):你单位于一年一月一日提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口认可、口变更、口增加业务范围、口延续、口遗失补办申请,因存在下列情形,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1.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口2.
37、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经补齐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口3.其他原因:O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年一月一日申请材料技术审查意见表单位名称申请业务范围第一类业务范围:口采矿业:口化工、石化及医药:口冶金、建材:口机械制造、电力、鲂织、建筑和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笫二类业务范围:口核设施;口核技术工业应用。申请类型口资质认可口增加业务范围资质变更资质延续序号审交内容审查结果备注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请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口是口否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否出具知悉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义务、权
38、利和风险的承诺书。口是口否3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规范、完整。口是口否4是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口是否5质量控制负责人的技术职称、工作经历是否符合要求。口是否6技术负贡人的技术职称、工作经历是否符合要求.是口否7专业技术人员的数矍、技术职称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口是否8是否具有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口是口否9申请资质、业务范围要求的必配仪器设备的种类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口是口否10申请资质.业务范围要求的检测能力是否符合要求.口是口否11战至申请之日五年内是否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是口否备注资殖认可:客审查1-11项:资康延续:需审查111项;增加业务范围:需审查1、3.7.9、10、11项
39、;资质变更:根据申请变更情况,审查相应材料。审查意见 1.经审查,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拢议殂织现场技术考核:口建议资质变更;建议漕加业务范围。 2.经审查,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口是议不予组织现场技术考核:口建议不予资质变更:口建议不予增加业务范围。不符合要求的具体情况如下:审查人签名:年月日技术审查结论申请材料技术审查结论为“通过申请材料技术审查结论为“不通过”。审查人签名:年月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考核认定要求一、对已取得检脸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VA)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检测项目,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可以直接认定具备
40、相应的检测能力;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不对检测方法验证、确认或论证作要求,可不编制检测应用报告,安排不少于50%项目开展现场考核,其余项目通过操作演示或现场提问等方式确认。二、未取得CMA、CNAS证书的检测项目,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所有参数必须逐一确认,并开展现场试跄,现场试跄以盲样考核、加标回收试验、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方法比对、样品复测的方式进行考核,现场试险考核参数应覆盖大于30%总参数,并选择主要性能及代表性技术参数,所选项目应覆盖不同领域、不同设备、不同原理的方法、不同人员。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均须开展现场考核。三、申请扩项认定的,所有参数必须按照未取得CVA、CNAS的检测项目的
41、要求逐一确认,扩项包括:增加检验检测依据、可能增加检测项目或参数、增加原检验检测依据标准中,所开展的检验方法、技术指标或参数、由于标准变更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或参数。四、实险室地址发生变更的,已获认定的地址投迂到另一个地址,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选取30$的参数进行现场评审,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均须开展现场考核:在认定地址上新增实险室的,按照扩项的要求进行现场评审。五、检测方法建立要求:1 .规范编制检测方法验证、确认或论证程序,按照程序规范开展检测方法验证、确认或论证,并详细记录每项检测方法建立的内容、过程和结论。2 .在检测方法的选择上,优先使用国家标准,然后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非标准方法仅限
42、于委托方同意才使用,并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3 .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的检测方法,应进行方法验证;采用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文献建立的检测方法,应对方法进行确认;采用实险室自行研究制定的检测方法,应对检测方法、技术指标等进行研究,编写研究报告,进行验证并确认,并经至少3名国家级或省级职业卫生检测专家进行审核论证。方法验证是采用国家、国外、行业、团体标准检测方法,应对标准检测方法的相关技术指标进行方法验证,方法验证技术指标包括测试方法的标准曲线(或工作曲线)和定量测定范围、空气收集器的空白、检出限和定量下限、最低检出浓度和最低定量浓度、解吸效率、洗脱效率或消解效率、准确度和精密度,脸证
43、本机构是否有能力按标准方法要求开展检测技术活动。方法确认是指采用文献提出的检测方法(包括各种指南),应编写检测方法作业指导书,同时应对现场样品采集和实险室检测的各项关键技术指标进行方法确认,方法确认的技术指标包括测试方法的标准曲线(或工作曲线)和定量测定范围,空气收集器的空白,检出限和定量下限,最低检出浓度和最低定量浓度,解吸效率、洗脱效率或消解效率,准确度,精密度,采样效率,空气收集器容量,样品稳定性和干扰试脸,确认采用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确认本机构是否有能力按方法要求开展检测技术活动。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检测方法和第二类核设施、核技术工业应用业务范围的,方法验证报告应包含申请机构与其他2家以
44、上巳取得资质的机构进行实驶室间比对结果误差分析报告,并提供所有比对项目的视频,检测设备和被检设备的原始图像记录资料。4 .根据速立的每项检测方法规范出具至少1份检测报告。六、盲样考核要求:1 .官样交接工作完成后,专家组长应安排实验室考核专家对被评审单位的盲样检测进行全流程监督,并记录实验室现场试验/演示试验情况;2 .人员:被评审单位在检测工作开始前应向实验室考核专家提交各项目检测人员名单,盲样检测工作开始后,考核专家应核对检测人员身份信息,人员应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要求;3 .仪器:考核专家应现场察看检测盲样用仪器的各类标志,并重点核实以下信息:(1)仪器购置发票;(2)检定及相关确认记录;(
45、3)期间核查记录;(4)使用、保养记录,特别关注本次盲样检测过程是否如实进行了记录(包括天平称量记录);4 .试剂、耗材:考核专家应关注检测所用试剂、耗材的相关信息,并重点核实以下信息:(1)标准品、试剂的购买、验收、出入库等记录是否完整;(2)标准品、试剂等是否按说明书要求储存(关注标准品标识的储存温度);(3)检测结束后的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处理(关注实骁室内部保管与处置制度和设施、处理合同、处理记录等);5 .检测方法:实验室应使用已取得认证认可或申请扩项的项目方法进行检测。盲样项目不在已取得认证认可或申请扩项范围的可免于考核。考核专家在监督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信息:(1)所用检测方法是否现行有效;(2)所用检测方法是否为已取得认证认可或申请扩项的项目方法;(3)使用方法为申请扩项的方法,则应核查方法验证材料是否规范、详实;(4)记录检测过程中采取了哪些质量控制措施;6 .环境:考核专家应对盲样检测进行过程中采取的环境控制措施(涉及操作间的温、湿度控制,天平室缓冲间设置等)进行记录。7 .规范出具盲样考核检测报告;8 .盲样检测结果由被评审单位发送至资质认可机关指定电子邮箱,由资质认可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