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生猪生态养殖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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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大力发展生猪生态养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结合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畜牧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转变发展方式,强化科技、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力发展生猪生态养殖,全面构建集品种、品牌、养殖、加工于一体的产业链和集饲草、栏圈、粪污利用于一体的循环链。力争到2025年,全市发展生猪生态养殖的农户达到8万户以上,年出栏生态养殖生猪200万头以上,生猪生态养殖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50%以上,将打造成第一、全国领先的生猪生态养殖样板地区。二、工作原则(-)坚持绿色发展。严格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

2、端利用的治理路径,统筹品种、饲草种植、饲料加工、栏圈改造、资源化利用等各个环节,协同推进生猪生态养殖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二)坚持重点突破。以创建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为重点,突出生态养殖示范带动效应,指导示范户进行栏圈改造升级,严格执行生猪生态养殖技术规范,确保出栏生猪质量优良。(三)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养殖规模,统筹市域内生态养殖布局,执行生猪生态养殖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推广示范力度,做到有序推进。(四)坚持防疫优先。进一步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和市场主体的防疫责任,着力加强防疫队伍和防疫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疫情监测排查等防控措施,筑牢非

3、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线。三、重点任务(-)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合理布局生猪生态养殖区域(见附件)。按照“五统一”标准(统一使用“清平猪”公共品牌;统一饲养清平猪及其改良品种;统一使用无非法添加剂的饲料;统一使用安全高效的中药及微生态制剂做动物保健;建立一个统一的生态猪肉销售平台),开展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到2025年,将兴山县建成全市首个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县,生态养殖生猪出栏占全县生猪出栏总量的70%以上;全市建成生猪生态养殖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40个,培育生猪生态养殖合作社50个、示范户2000个。其中,2021年建成生猪生态养殖示范乡

4、镇2个、示范村4个,培育生猪生态养殖合作社10个、示范户400个。示范村创建对象由县市区自行确定。(二)实施良种繁育工程。加快生猪种业生产体系建设,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的猪种繁育体系。加强“清平猪”等地方优质品种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提高良种覆盖率。支持核心育种场、扩繁场、种公猪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1-2个国家级核心育种场、10个生猪繁育场、30个种公猪站,全市生态养殖生猪良种覆盖率达85%以上。(三)健全饲料供应体系。加强兽药使用管理,推广使用中草药微生态制剂保健,禁止使用抗生素,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构树、桑树

5、等新饲草资源。围绕生猪生态养殖,配套发展饲料玉米、红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到2025年在种归县、五峰自治县、兴山县等地形成集中连片构树种植基地,基地规模达到2万亩,带动周边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建成构树饲料生产加工场5个。(四)推进农牧循环发展。加强农牧统筹,推广“猪-沼-构树(果蔬)”等循环模式,推动种养深度结合。市畜牧兽医中心要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减量化排放、资源化利用的总要求,制定印发栏圈建设和改造施工图纸,指导养殖户做好栏圈改造升级工作。到2025年,全市生猪生态养殖标准化栏圈覆盖率达70%以上,其中生态生猪养殖示范乡镇、示范村标准化栏圈覆盖率达到100虬深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6、鼓励和支持采取异位生物发酵床、集中堆泅发酵、制取沼气等方式对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市生猪生态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五)实行生态养殖标准化。市畜牧兽医中心迅速研究制定市生猪生态养殖技术规范,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实行全程标准化养殖。加强投入品及养殖周期等关键环节管控,确保生产环节使用的饲料等投入品无违禁添加剂、抗生素,养殖周期达到10个月以上,保障生猪品质。到2025年,全市生猪生态养殖全面实现养殖有规范、生产有记录、质量有保障。(六)建设生态加工产业园。加快推进畜牧产业园等示范园区建设,持续优化畜牧产业创新生态,积极发展饲料生产、精深加工、贸易、冷链物流等产业

7、,形成饲料一养殖一屠宰一冷链一加工一销售的全产业链,打造鄂西南现代畜牧加工中心。到2025年,全市建成生猪生态养殖加工产业园区1-2个,区域性物流中心2-3个。(七)实施品牌强牧战略。全力培育“清平猪”公用品牌,切实做好筛选提炼、监管指导等工作,加大公用品牌推介、宣传和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到2025年,全市“二品一标”生态养殖生猪品牌达10个以上。()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对生猪生态养殖龙头企业,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扶优扶强生猪生态养殖主体,形成龙头带动效应。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地、人才及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生态养殖产业精深化、链条化、

8、集群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培育生猪生态养殖龙头企业20家,其中2021年培育10家。(九)促进牧旅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境内旅游资源,开展生态养殖观光、科普、农家乐、年猪节等丰富多彩的牧旅活动。支持特色养殖基地、观光小镇等新型牧旅融合项目建设,重点建设特色观光牧场优势产业带、特色养殖休闲度假优势产业带、牧业文化传播优势产业带,推动第一、第三产业有机融合。到2025年,全市建成区域休闲牧业示范基地10个以上。(十)深入做好产销对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充分发挥生态畜产品展示店、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畜禽产品交易市场等流通主体的作用,千方百计扩大销售。完善生态养殖场(户)保价销售机制。积

9、极扩展线上销售渠道,引导养殖户开展线上销售。到2025年,全市全年举办展销会50次以上,建成生态畜产品展示店10家,线上销售占比达到20%o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大力发展生猪生态养殖产业。市畜牧兽医中心要承担主职主责,制定任务清单,督促落地落细。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招商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要按工作职责,明确支持措施。(二)完善扶持政策。各县市区要健全以绿色发展为

10、导向的生猪产业政策框架体系,优化标准化养殖、调出大县奖励和良种补贴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将生猪生态养殖纳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产业支持范围。要探索创新金融保险支持生猪生态养殖产业发展的政策。要加强生猪生态养殖用地支持,满足用地需求。(三)健全防疫工作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围绕动物疾病防控、疫情监测报告、检验检疫、动物诊疗、监督管理等方面建立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可追溯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管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高标准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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