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籍邮轮在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外国籍邮轮在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外国籍邮轮在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自由贸易港邮轮市场秩序,保障邮轮运榆安全,促进自由贸易港邮轮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筒称海运条例)国务院关于在中国O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外国籍邮轮在华特许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的公告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外国籍邮轮在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外国籍邮轮在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是指外国籍邮轮在国际航线运营中,连续挂靠仅涉及自由贸易港两个以上沿海港口,承载的游客下船观光后回船继续旅行,最终完成
2、整个国际航程的运输安排。第四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外国籍邮轮在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的有关行业管理工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旅行社邮轮旅游经营的监督管理。边检部门负责外国籍邮轮在港监管,对进出口岸限定区域、上下邮轮的人员及其携带行李物品实施检查管理。海关依照规定对外国籍邮轮及其所载人员、行李物品、供船物料等实施检疫和监管。负责指导、协调邮轮运输经营人做好邮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海事机构负责对外国籍邮轮安全及其防治污染的监督管理。港口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外国籍邮轮挂靠本行政区域的领导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指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对外国籍由轮、港口
3、的监督管理。第五条申请经营外国籍邮轮在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应当由相关经营人通过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或信息,并对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拟开航线名称、航线挂港顺序、班期,以及旅客上下港计划等;(二)经营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或经公证的商业登记文件;(三)运营船舶材料,主要包括船舶国籍证书、入级证书、安全管理证书、客船安全证书、国际船舶保安证书。航线投船为租赁船舶的,须提供船舶租约复印件;(四)经营人符合证明,如果委托船舶管理公司代管,须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船舶管理公司符合证明及安全委托管理协议;(五)已投保旅客
4、人身伤害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其中每位旅客保险额度不得低于海商法第117条规定的46666特别提款权;(六)与拟挂靠自由贸易港港口的港口经营人达成的港航靠泊协议复印件;(七)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委托函及申报函(境外经营人申请时提供);(八)指定联络机构说明书、委托书副本或者复印件及该联络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境外经营人申请时提供);(九)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申请人提交的上述相关材料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对译文内容负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越3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申请材料完
5、整齐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决定予以核准的,核发批准文件;决定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第六条取得批准文件的邮轮运输经营人在经营经批准的航次期间,应当确保第五条所列有关证书、证明持续合法有效。笫七条外国籍邮轮在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发生船舶、挂港或班期变更的,经营人应通过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第八条经营人终止外国籍邮轮在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或指定联络机构发生变更的,应当自终止、变更之日起15日内通过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笫九条外国籍邮轮在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应当依法
6、取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在核准的许可事项范围内依法经营。经批准开展仅涉及自由贸易港港口的外国籍邮轮多点挂靠业务的经营人,不得允许挂靠自由贸易港港口时承载的旅客离船不归。第十条各有关港口经营人不得为未经批准开展仅涉及自由贸易港港口的外国籍邮轮多点挂靠业务的经营人提供停靠和船舶上下客服务。第十一条外国籍邮轮在华开展涉及国内其他港口(除自由贸易港港口外)多点挂靠业务的,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邮轮运输经营人、港口经营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十三条邮轮运输经营
7、人和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保安制度,并符合国际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第十四条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旅客群体性公共卫生、重大疫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应急救援力量及相关设施设备,保障组织实施。第十五条邮轮运输经营人应当遵守有关船舶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决定,履行船舶污染防治义务。笫十六条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监督旅行社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旅客旅行安全。第十七条边检部门应当在确保实施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共享共用,简化旅客上下邮轮检查手续。第十八条海事、海关、边检等部门应当建立外国籍邮轮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便利邮轮出入境
8、,提高通关效率。笫十九条交通、旅游、海事、海关、边检等部门应当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分别履行对外国籍邮轮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的相关管理职责。第二十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与海事管理机构建立联系机制,按照海运条例以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做好有关安全、邮轮运输经营人经营资质保持情况查验处理等相关工作。第二十一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外国籍邮轮在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经营者诚信档案,记录外国籍邮轮在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对违反海运条例以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
9、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第二十二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与相关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违法经营行为社会监督机制,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信息,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动态管理。笫二十三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外国籍邮轮多点挂靠业务市场监管,对违反海商法海运条例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外国籍邮轮在自由贸易港多点挂靠业务的经营人,应责令其停止经营。第二十四条外国籍邮轮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搜自开展仅涉及自由贸易港港口的多点挂靠业务的,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