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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关于调整我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院属各科室:为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令)。因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院长副组长:*副院长*副院长*副院长成员:*医务部主任*保健部主任宁*孕产保健部主任* *围产期保健科主任* *医学遗传与产前诊断科主任* *基因科学与遗传医学实验室主任* *超声诊断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
2、任。二、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并组织相关科室实施;起草报送工作总结及处理其它日常工作;组织院内自查,配合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并组织相关科室实施;起草报送工作总结及处理其它日常工作;组织院内自查,配合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三)保健部:负责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和广西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负责向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掌握的住院分娩出生人口性别相关情况等。(四)产科、围产期保健科:负责执行终止妊娠的各种审批手续的验证、实施、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五)医学遗传与产前诊断科:负责禁止“两非”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相关科室做好相应工作。(六)基因科学与遗传医学实验室:负责按相关规定审核开展性别鉴定工作并做好登记、上报。(七)超声诊断科:负责孕期B超检查的登记,严格执行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