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80276 上传时间:2023-02-0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关于印发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政策,全面提升博罗文旅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旅游行业标准,对促进旅游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更好地推动我县文旅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奖励标准(一)评定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80万元、30万元。已享受过上述奖励的,再次升级只给予差额奖励。(二)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或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200万元、80万元。已享受过上述奖励的,再次升级只给予差额奖励。(三)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中国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已享受过上述奖励的,再次升级只给予差额奖励。(四)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民宿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已享受过上述奖励的,再次升级只给予差额奖励。(五)评定为旅游风情小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评定为文化和旅游特色村、乡村旅游重点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六)评定为5C、4C、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已享受过上述

3、奖励的,再次升级只给予差额奖励。(七)评定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和国家工业遗产旅游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入围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已享受过上述奖励的,再次升级只给予差额奖励。(A)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已享受过上述奖励的,再次升级只给予差额奖励。(九)评定为国家3A、2A、A级旅游厕所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已享受过上述奖励的,再次升级只给予差额奖励。(十)取得高级导游资格、中级导游资格的内专职导游,且自等级导游资格证获得之日起,在内工作2年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

4、元。已享受过上述奖励的,再次升级只给予差额奖励。(十一)参加国家、省、市文旅管理部门举办的行业技能比赛获得名次的,获得国家级比赛第1、2、3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获得省级比赛第1、2、3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5000元、3000元;获得市级比赛第1、2、3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第三条奖励资金来源县财政设立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上奖励资金从专项资金中列支。第四条申报前提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奖励资金:(一)近三年内特色景观资源重大破坏、造成严重后果,存在环保违法行为或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二)违规使用

5、土地及存在违建。(三)未落实环评审批、排污许可手续,未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四)出现恶性或群体性旅游市场事件,经查属实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重大旅客投诉欺客、宰客事件。(五)第二条奖励标准”中(一)一(九)”申报主体旅游厕所革命达不到标准的。(六)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问题。第五条申报材料(一)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二)获得相关荣誉、称号、资格的证书或奖牌。(S)企业主体申报的,须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免费旅游景区、景点除外)。(四)个人主体申报的,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工作证明(劳务合同等)。(五)申报承诺书。第六条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或个人向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申报申请。(二)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S)审核通过后,通过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10天。(四)公示无异议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审定权限报请审定。第七条申报时间奖励的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30日。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在每年7月31日前完成审定工作。申请人应择优报送申报项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第八条适用范围申报企业必须是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缴纳税均在内,具有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申报个人必须在内旅游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至少最近一年以上连续完整社保记录的从业人员。第九条解释本办法由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有效期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