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恒宏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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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恒宏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赣州恒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单位:赣州九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二年九月目录赣州恒宏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1附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1 .概述11.1 项目的由来11.2 项目特点21.3 境影响评价过程31.4 分析判断情况4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291.6 主要评价结论292 .总则302.1 编制依据302.2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332.3 评价标准352.4 评价等级402.5 评价范围472.6 环境保护目标47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

2、03.1 建设项目概况503.2 工程分析613.3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66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9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94.2 寻乌石排工业园简介98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02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2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125.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1125.3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1215.4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1235.5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305.6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预测1355.7 环境风险评价预测1365.8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546污染防治措施分析1586.1 废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分析1586.2 废水污染防治对策

3、措施分析1626.3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分析1646.4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656.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666.6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169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717.1 环保投资估算1717.2 社会效益评价1727.3 环境损益分析1727.4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748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1758.1 营运期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1758.2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1788.3 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汇总180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59.1 项目概况1859.2 环境质量现状1859.3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1869.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79.5 清洁生产结论1889.

4、6 公众参与1889.7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1889.8 评价总结论1899.9 建议189附图1:项目所在地附图2:环境保护目标附图3:平面布置图附图4:监测点位图附图5:赣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赣州市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7:赣州市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叠加要素图附图8:寻乌县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9:寻乌县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叠加要素图附图10: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1:园区土地利用规划附图12: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附图13:厂区分区防渗图1、大气总量确认书(恒宏)2、水总量确认书(恒宏)3、项目执行标准的函附件1:环评编制委托书附件2:立项文件附件3: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

5、4:寻乌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附件5:不动产权证明附表1:大气自查表附表2:地表水自查表附表3:土壤环境自查表附表4:环境风险自查表附表5: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L概述Ll项目的由来赣州恒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恒宏”)厂址位于江西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SP1地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2,53.5860”,北纬24o53r45.0862近年来,锂离子电池因具有工作电压高、比容量大、低污染、寿命长和无记忆效应等显著优点,自其商业化以来在便携式电子电器设备、电动汽车、储能等领域得到快速发展。以钻酸锂和银钻锦酸锂三元为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已成为新能源汽车、移动

6、电话、数码产品等目标市场的绝对主力产品。因此在这种发展前景下,三元材料有望迎来较大的市场需求,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给锂离子电池产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造成了银、钻等资源的枯竭,也会产生大量的废旧锂离子电池。报废后的锂离子电池,若处理处置不当,其所含银、钻、镒、铜等重金属和六氟磷酸锂、碳酸酯类有机物必然会对环境构成潜在的污染,而另一方面,废锂电池中的银、钻、锦、锂、铜及塑料等均是宝贵资源,具有极高的回收价值。因此,如何利用废锂电池回收其中有价金属,使金属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同时减少废锂电池日益堆积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不仅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而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在此背景下,赣州恒宏新能源科

7、技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政策,为进一步缓解国内战略金属资源紧缺局面,为积极响应赣州地方经济发展优惠政策,拟建设年回收废锂电池40000吨项目,以满足市场发展需求。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部令44号)及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修正中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第86条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该条款规定: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的应编制报告书,其他编制报告表。本项目属于废电池加工、再生利用,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切实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8、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和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赣州恒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委托赣州九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其年回收锂电池40000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一系列前期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完成了赣州恒宏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本次环评中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确

9、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1.2项目特点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为新建项目,以废旧锂电池、废极片为原料,通过拆解、放电、破碎、低温炭化、筛分等工序回收铜、铝、三元粉、铁、磷酸铁锂粉、石墨等材料。项目主要污染源如下:1)废气污染源:主要有破碎筛分粉尘、低温炭化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银及其化合物(以银计)、钻及其化合物(以钻计)、镒及其化合物(以锦计)、VoCS(以非甲烷总妙计)和氟化物。2)废水污染源:主要有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TP、TN等。3)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10、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生活垃圾。4)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废气、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和食品、药品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3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本次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3-1。制定r作方案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代监测与评价I第.阶段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H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1.

11、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流程图1.4 分析判断情况1.4.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为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的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指从各种废料包括固体废料、废水(液)、废气等中回收,并使之便于转化为新的原材料,或适于进一步加工为金属原料的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再加工处理活动,包括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回收。本项目最终产品为铜、铝、三元粉、铁、磷酸铁锂粉、石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项目。同时寻乌县行政审批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的统一代码为-04-01-916205;

1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相关政策。1.4.2 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寻乌产业园区规划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寻乌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环评函(2019)6号):寻乌产业园区总规划面积450公顷,包含黄坳工业组团和石排工业组团,其中黄坳组团东至城南大道,西至鹅河公路,南至寻乌河,北至城南小学以南,石排组团东至工业东大道(暂命名),西至城南大道(206国道),南至洪都鸡蛋场,北至竹子坳。黄坳组团以果业加工、矿业深加工、建材为主导产业,石排组团以稀土深加工、陶瓷、储氢电池为主导产业。寻乌县属于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园受纳水体寻乌水环境容量有限,处于东江水系上游,产业园地下水

13、部分测点多项指标超标,水环境容量环境风险制约因素对产业园引进企业项目类别及规模存在较大制约,应严格控制涉水排放企业进入,特别是新引进电镀、陶瓷、线路板以及涉高浓度氨氮废水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为废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不属于汞电池、铅蓄电池、危险废物处置等,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通过对照寻乌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寻乌产业园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规划环评产业准入清单,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或限制类项目。表1.4,寻乌县产业园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寻乌产业园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相符性管理类别门类(代码名称)小类(代码及名称)限制类A农、林、牧、渔业0153柑橘类种植、0241木材采运、0313猪的饲养、04

14、12内陆养殖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本项目不属于寻乌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寻乌产业园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B采矿业0931铝铝矿采选、0939其他稀有金属矿采选C制造业2022纤维版制造、2023刨花板制造、2039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2672焰火、鞭炮产品制造K房地产业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B采矿业0933放射性金属矿采选C制造业1713棉印染精加工、1723毛染整精加工、1733麻染整精加工、1743丝印染精加工、1752化纤织物整精加工、1752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1762针织或钩针织编织染整精加工、22工木竹浆制造、2212非木

15、竹浆制造、2221机制纸和纸板制造、2222手工纸制造、2223加工纸制造、2611无机酸制造、2612无机碱制造、2613无机盐制造、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1.4.3 与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1.4.3.1 与“环发201298号”文相符性与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O1298号,以下简称98号文)相符性分析见表1.4-2。表1.4-2与“环发201298号”文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石化化工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建设项目,本项目位

16、于寻乌产业园区石排园区,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寻乌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环评函20196号),属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认定产业园区,同时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营,园区内己匹配相应的风险防范设施。符合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于工业园区,且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也不涉及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符合通过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

17、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相关要求。1.4.3.2 与长江办20227号文相符性分析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V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要求,本项目涉及条款与该文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43与长江办20227号文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属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项目建设位于寻乌产业园区石排园区,根据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长江办201913

18、号)文件中的“附件江西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名录”可知,寻乌产业园为该名录中的序号IOl项,类型为省级工业园区。同符合负时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2018年版),面江西寻乌产业园位于该目录序号“573”,代码为清S369035。综上,寻乌产业园为长江办202217号单文确定的规定园区。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通过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政策要求。通过与各相关政策的相符性分析,项符合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目建设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注:*合规园区指已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

19、录或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审核认定的园区。通过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满足该文要求。1.4.3.3 与赣长江办201913号文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赣长江办(2019)13号)相符性具体情况见下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严格岸线河段管控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内河河道及港口布局规划的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长江干线过江

20、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投资建设任何生产设施。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内开展以下行为;(1)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2)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3)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设施。不在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1)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

21、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或设施;(2)设置排污口;(3)种植经济林;(4)投资建设的网箱养殖、投饵养殖、畜禽养殖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1)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设置排污口;(3)设置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暂存或转运站,或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4)设置从事危险化学品或煤炭、矿砂、水泥等装卸作业的货运码头、水上加油站;(5)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国家级、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

22、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水域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河)造田(地)、设置网箱、围栏等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项目。不在国家级、省级水产种类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除国家规定的外,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1)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2)截断湿地水源;(3)采砂、采矿;(4)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物、垃圾;(5)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及相关活动;(6)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润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7)引入外来物种;(8

23、)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9)开展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不在岸线保护区内。符合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不在岸线保护区内。符合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不在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严控区域活动管控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

24、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内。符合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开展有关行为。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Fl属废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高污染项目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禁止在己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或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位于寻乌产业园区石排园区,根据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5、关于印发V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长江办201913号)文件中的“附件江西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名录”可知,寻乌产业园为该名录中的序号IOl项,类型为省级工业园符合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区。同时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2018年版),江西寻乌产业园位于该目录序号“573”,代码为S369035o不属于此类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银酸酯(MDID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乙烯、对

26、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氨酸酯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严格(MDID项目禁止建设;新建煤制烯烧、新建行业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准入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新建年产超过IOO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禁止建设。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通过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赣长江办(2019)13号)文中相关要求。1.4.3.4 与赣府厅发202

27、133号文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号),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煤电8大行业,且不使用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工业炉窑、锅炉。因此确定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可不执行该准入管理意见。1.4.3.4与环环评202145号文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项目(环环评202145号),“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

28、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本项目属于废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低温炭化、分选,不属于环环评202145号文件中的“两高”行业,与环环评202145号文件不冲突。14.3.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表.45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序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本项目选址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1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责任。本项目符合寻乌县石排工业园规划和规划环评产业定位要求。相符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

29、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本项目为废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且规定距离内无相关重要支流岸线,满足相关要求相符3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下,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下达的总量确认指标要求。相符4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磷矿、磷肥生产集中的长江干支流,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总磷排放管控要求,有效控制总磷排放总量。本项目不属于磷矿.、磷肥生产企

30、业。相符14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赣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通过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赣府发202017号),本项目位于江西省环境管控单元中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赣府发202017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46与赣府发(2020)17号相符性分析赣府发202017号本项目相符性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1)通过与工业园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寻乌产业园区

31、石排园区规划要求;(2)通过环境监测与污染源预测,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3)项目三废均能有效处理,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4)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符合通过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赣府发202017号)文中相关要求。通过对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字202095号),本项目位于赣州市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符合赣

32、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与赣市府字12O2O95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4-7本项目与赣市府字202095号相符性分析赣市府字202095号本项目相符性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管控。(1)通过与工业园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寻乌产业园区石排园区规划要求;(2)通过环境监测与污染源预测,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3)项目三废均能有效处理,不会明显降低

3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4)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符合个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改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产业。2、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龙南市、全南县、定南县、安远县和寻乌县禁止新建、改扩建江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中禁止类项目;石城县禁止新建、改扩建江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二批)中禁止类项目。3、不得引进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进入园区。I、通过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

34、修改清单,本项目建设为国家鼓励类项目,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各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2、通过对照江西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寻乌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范围内。3、通过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寻乌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环评函20196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产业定位。4、通过对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本项目使用的工艺和设备不属于淘汰类。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不得新建规模不符合各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2、不得新建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等名录中淘汰工艺和装备

35、。3、江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中限制类项目,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龙南市、全南县、定南县、安远县和寻乌县按准入条件建设;江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二批)中限制类项目,石城县按准入条件建设。赣市府字2O2O95号本项目相符性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1、纳入疑似污染地块的,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确定为污染地块后,经治理与修复,并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2、工业园区应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3、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规划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建设项目。4、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

36、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1、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已取得用地手续;2、寻乌产业园区石排园区设置了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3、本项目紧邻道路、工业企业,项目用地不属于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4、本项目按要求采取了分区防控措施,设置了事故池等风险防范措施,配套建设了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通过对照关于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赣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

37、通知(赣市环委办字20215号),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重点管控单元2石排工业片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本项目与赣市环委办字20215号相符性分析见表。表1.4-8与赣市环委办字20215号相符性分析单元编码ZH单元名称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重点管控单元2单元类型重点管控单元单元范围石排工业片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序号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清单本项目是否符合1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得引进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进入园区。本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类入园项目符合2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现有园区产业规划禁止类的企业逐步停产或关停不属于此类别符合3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达标

38、排放本项目三废处理设施均采用排污许可证中符合国家规范的处理设施或工艺,三废经厂区治理均能达标排放符合4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应实施县(市)平衡,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本项目已获得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和赣州市寻乌县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总量确认书,项目总量指标均来于区域减排项目,能满足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的要求符合5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应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综合排放标准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行业排放要求符合6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鼓励企业加大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特定行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满足该行业清洁生产要求不涉及符合7环境风险防控用地环境风险污染地块(建设用地)

39、环境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不属于此类别符合防控要求风险防控要求相应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8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园区敏感点风险准入类防控要求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未发现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且本项目不属于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建设项目符合9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要求园区应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园区己建立三级环境你风险防控体系符合10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企业风险防控配套措施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

40、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本项目危险化学品按规定存放,企业已制定三级防控措施符合11企业生产过程风险防控要求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己按要求进行贮存,并设置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符合12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要求企业工业用水重复率执行行业标准要求不涉及符合通过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赣市环委办字20215号)中相关要求。(2)与生态

41、保护红线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依据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分区,项目不在寻乌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3)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江西省“三线一单”研究报告、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江西省赣州市“三线一单划定技术报告,对寻乌县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及土壤环境风险防控提出了底线要求,将有关要求梳理后列于表1.4-9o表1.49江西省赣州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寻乌县环境质量底线目标环境质量底线要求2020年2025年2035年大气环境质量底

42、线PM2.5浓度目标(g)292929大气污染物运行排放量(ta)SO2291728412841NOx131791286312863一次细颗粒物182591782117821VOCs118511621162氨715069726972水环境质量底线断面名称2020年2025年2035年斗晏电站/兴宁电站In类In类In类水资源利用上限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亿)/1.68/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受污染的耕地安全利用率/95%污染的耕地安全利用率/95%D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0年赣州市环境质量年报:斗晏电站/兴宁电站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己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水质标准要求

43、。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进入园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寻乌河,根据寻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地表水预测结果,正常排放情况下,叠加本底值后寻乌河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类水体要求,可满足“三线一单中提出的要求。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全省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情况:2021年寻乌县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已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25浓度已达到“三线一单”中的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实施后通过布袋除尘、碱喷淋、活性炭吸附等废气处理措施,废气污染物可得到显著控制,项目实施后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底线要求。(4)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

44、水来自园区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园区供电系统,不占用其他自然资源。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5)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关于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赣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赣市环委办字20215号)和赣州市寻乌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赣州市寻乌县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中“石排工业片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L通过分析(详见1.533小节与赣市府字(2020)95号文相符性分

45、析,详见153.5小节与赣市环委办字20215号文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赣州市三线一单管控关要求。通过对照寻乌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寻乌产业园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寻乌产业园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o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赣发改规划2017448号),项目不属于寻乌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项目,符合寻乌县规划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1.4.5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寻乌产业园区石排园区内,项目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选址不占用生态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生态红线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所在地未列入江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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