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81226 上传时间:2023-02-06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4.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零陵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零陵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零陵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零陵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零陵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零陵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零陵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零陵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人居环境,提高全区人民的幸福指数,促进城区的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老旧小区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为宗旨,以改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业主负责、企业融入、市民参与、全面统筹的思路,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居住基本条件得到改善,品质得到一定提升,管理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改造范围与条件老旧

2、小区是指2000年(含)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及住宅楼;2000年一一2005年建成的基础条件差、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也可纳入,但面积不能超过年度改造总面积的15%。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根据群众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分步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三、目标任务通过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拟在2022年计划完成南电北花园小区、市工商南苑、农行宿舍、香零山小区等33个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任务,

3、项目共涉及共涉及5189户、306栋房屋、建筑面积约4L1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总额约0.76亿元(财政投资约31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四、改造内容改造主要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1 .基础类。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相关联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2 .完善类。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筑,整治

4、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3 .提升类。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与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边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纳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基础类项目,改造内容须包括对水、电、路、气4项设施中至少2项进行更新;或者虽未对水、电、路、气设施更新,但包括加装电梯。对纳入改造计划的

5、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参照周边县区做法,从旧改项目的资金中切割部分用于加装电梯,给予每台5-15万元的补贴。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在政策条件允许下出台加装电梯内部补贴政策。五、资金筹措方式(一)政府主导。按照有单位和企业的小区楼本体部分改造政府补贴80%(上级补助资金50%、本级财政配套30%)、户主自筹20%,小区公共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出资80%,单位和企业出资20%;散落小区楼本体部分改造政府补贴80%、户主承担20%。若自筹资金不到位的小区,政府仅实施总投资80%的工程量,另20%的工程量由户主和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方式推进改造工作。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拆除老旧建筑暂按零旧改发20203号

6、零陵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拆除老旧建筑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标准执行(即150500元/平方米)。(二)居民自行改造。引导小区业主充分发挥自治作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商定加装电梯等改造内容、资金分摊、动用小区维修基金等方式组织实施,区财政按政策切割最高不超过15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给予支持。(三)引入社会资助。充分利用供水、养老、文教、体育、残疾等事业发展资金,积极支持老旧小区供水、养老、托幼、公共活动场所等社会公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引导大中型企业资助支持老旧小区设施改造、物业管理和社会公益项目。(四)各单位分担。供电、通信、广电、供水、排水、燃气等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

7、管线专营责任单位要优先安排涉改片区相关线路和设施的改造资金,同步完成老旧小区电力(供电部门产权部分)、通信、有线电视、给排水、供气等线路和设施的改造、迁移、缆线整治任务,入户(表)外的改造由区财政和管线单位共同出资。、弱电管线(包括移动、电信、联通、有线):实施整治的项目,按3200元/栋进行补贴农民工工资,材料由弱电管线单位自理;对弱电管线(包括移动、电信、联通、有线)实施下地的项目,土建部分(包括开挖、埋管、井口、恢复等土建工程)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土建施工范围,接(穿)线等后续工作由弱电管线单位负责,财政补贴30%;对实施智安小区建设的项目,由区住建局为业主单位,相关专营单位按“零利润”方式

8、拿出设计预算经财政评审后组织实施。、供水、供电:对需供水管网更新、智能水电表更换、强电下地的项目,只计取材料费和人工工资,由相应管线单位按“零利润”方式拿出设计预算经财政评审后组织实施。、供气:对需实施供气的项目,80%及以上的住户同意,并交1800元/户开户费后,由供气单位负责埋管(线)至小区每栋楼接口处,财政不再补贴。六、2022年工作安排为确保今年的老旧小区目标任务完成,具体实施步骤如下:.(一)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完成期限:2022年2月1日-6月30日)1、现场调查核实(完成期限:2月1日至4月1日)。摸清全区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

9、情况及需要改造的内容、工程量、预计投资额等,建立项目台账。牵头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各街道(社区)及原产权单位。2、实施方案制定(完成期限:4月1日至5月30日)5月底前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制定,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责任部门:区住建局。3、其它相关工作(完成期限:5月1日至5月30日)完成项目立项、测量、勘探、设计、预算、财政评审、招投标等工作。责任部门:区住建局。(二)组织实施阶段(完成期限:2020年6月1日-9月30日)1、完成矛盾纠纷调处、征地拆迁、群众思想解释等工作(完成期限:5月1日-5月31日)。责任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原产权单

10、位,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城南事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等。2、控违拆旧、乱搭乱建工作(完成期限:6月1日-6月31日)。牵头部门: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相关业主单位,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等。3、项目建设(完成期限:6月1日-9月30日)。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由街道(社区)及小区原产权单位、区住建局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责任部门:街道(社区)及小区原产权单位,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各管线单位、区直相关部门。(三)竣工验收阶段(完成期限: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组织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牵头

11、部门:项目协调小组,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街道(社区)及原产权单位等。七、工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惠及民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零陵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区委书记赵立平任顾问、区长龙亮任组长,区委副书记龙军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唐红鹰任执行副组长,区人大、区政协分管领导、区政府二级调研员刘启清和联系各街道(社区)及相关单位的区级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绩效考核办、财政、住建、发改、城管、审计、公安、应急、市场监管、融媒体中心、供水、供电、供气、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有线电视、市自然资源

12、和规划局城南事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及小区原产权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区政府办副主任邓新军任办公室主任,区住建局局长罗盼生、分管副局长贺明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调度日常工作,配合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绩效考核办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考核等工作。(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领导和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妥善处理改造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L区级领导: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名区级领导”责任制,由联系各街道(社区)及原产权单位的区级领导牵头负总责。2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

13、绩效考核办:负责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定期组织督查通报,坚持“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督促指导各街道(社区)、单位按要求完成任务。3 .业主单位(街道(社区)、小区原产权单位、区住建局):区住建局为总业主单位,可委托各街道或小区原产权单位等为项目实施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区住建局统筹负责改造小区的勘察、测绘、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审核、预算评审、招投标、施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物管入驻、向上争资等。各街道(社区)、原产权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专人专抓,专项经费保障,负责改造小区的入户问卷调查、项目宣传、负责社会资金和居民资金的筹集、调处矛盾纠

14、纷、组织居民讨论改造方案、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拆除老旧建筑、受委托组织项目实施、参与竣工验收及改造后引导物业管理模式等。4 .区发改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和向上争取老旧小区改造配套项目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和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5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南事务中心:负责老旧小区相关规划的审批,违法建(构)筑的规划认定,指导供气、排水、排污等专业经营单位落实相关规划。6 .区财政局:负责对财政改造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工作等。7 .区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审计和监督。8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违反规划的违法

15、建设进行拆除,清理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各类违规行为,指导燃气、路灯、自来水公司按规范标准实施;负责对2022年实施的3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化粪池及下水道进行全面清淤和疏通;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快捷免费办理破道审批手续。9 .区公安分局:依法严厉打击阻工扰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阻碍工程建设、扰乱单位秩序和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指导视频监控设施的设计安装,指导、督查安全防范设施建设。10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改造后的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排查清除消防隐患。IL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装电梯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受理;监督开展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电梯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和管理。12 .区文旅体

16、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内新增体育健身器材配备等工作。13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属关系认定。14 .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对老旧小区院内的环卫设施、园林绿化的施工进行指导,负责组织保洁公司增加清扫频次和洒水次数,开展道路清扫、除尘作业,确保有效控制全区老旧小区集中改造时的扬尘污染,负责督促指导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创成省、市、区园林小区。15 .区司法局:负责为矛盾纠纷调解提供法律支持和援助等。16 .区融媒体中心: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系列宣传活动,开辟宣传专栏,全方位、多角度报道街道(社区)及相关单位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先进典型。17 .区供水、供电、供气、移动公司

17、、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有线电视等: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争取项目,负责完成好管线整治、管网更新、智能水电表更换、强弱电下地、四网合一等改造工作。(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工程公开招投标制度。按照工程管理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二是工程项目公示制度。改造内容应充分征求居民意见,一经确定,要在小区公布施工和监理单位、监管部门、群众监督员的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三是群众监督员制度。每个改造项目都要聘请3-5名小区居民作为群众监督员,对改造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居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四是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成立由区设计院和质安监站

18、为主的技术指导组,指导、检查改造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展情况并督促施工单位抓好整改。五是建立民意验收制度。采取技术验收与居民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六是建立鼓励优先改造工作制度。对于改造意愿强烈,居民积极配合的小区优先实施改造。(四)严格任务考核。区绩效考核办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中的组织机构建设、推进实施、任务目标完成和信息化管理等情况列入对区相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对各街道(社区)及相关单位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实的巡查督查,建立月通报、季排名、年考核制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适时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报请区纪委监委追责处理。对未完成成任务的街道(社区)及原产权单位和主要领导年终不能评先评优,不能推荐为文明单位。(五)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及管理工作对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以正面宣传,弘扬正气为主,多宣传先进单位、先进典型,形成支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居民树立决策共谋、发展共建、物业共管、利益共享、等价有偿的理性消费意识。九、经费保障为确保老旧小区工作顺利推进,各项前期工作费用按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标准执行,区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其中30万元协调小组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管理等方面支出,另外30万元安排区城管执法局用于下水道及化粪池疏通清淤专项工作等方面支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