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82282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系(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系(部)党支部和行政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系(部)行政领导对本单位行政工作负责,发挥系(部)党政集体领导作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系(部)党支部要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会同系(部)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第三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是系(部)重要工作的

2、决策机构。主要研究贯彻落实学院布置的重要工作,讨论决定系(部)党政管理、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以及学生培养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四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并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系(部)党支部、行政要对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第五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包括系(部)支委会成员,系(部)主任、副主任。必要时可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议事内容商定有关列席会议人员(如教研室主任、工会小组长、民主党派人士等)。第六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

3、可临时决定召开。第二章议事内容与范围第七条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1 .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和院党委、行政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2 .分析研究系(部)改革、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系(部)发展规划、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安排阶段性重要工作;3 .研究决定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工作、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4 .研究提出系(部)教学、科研、管理等组织机构设置等;5 .研究决定业务骨干培养与选拔等重要事项;6 .研究提出人才引进、人员调整方案等;7 .研究决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综合治理、保密工作、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

4、处置等重要事项;8 .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奖惩、资助等学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9 .研究决定向院党委、行政请示的重要问题;10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为应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做出决定的其他事项和问题。第三章议题的提出与确定第八条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学院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本系(部)的工作情况,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及基本想法。党政负责人应主动交换意见,经酝酿后形成共识或初步方案。第九条党政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如有需研究决定的议题也应事先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后确定。第十条凡未经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事先审定且非突发性重大事件的议题,一般不列入议程。第十一条提交上会的议题,应

5、形成书面材料,由系(部)秘书将讨论议题及有关资料提前1-2天送与会人员研阅。第四章议事程序第十二条根据议题的不同,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由系(部)党支部书记或系(部)主任分别主持。第十三条会议必须超过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时会议有效。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第十四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应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提出议题的成员作简要说明,然后与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第十五条与会人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形成结论性意见并做会议决定或决议。第十六条会议讨论决定时,须经过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讨论意见如出现严重分歧时,可待

6、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协商后再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学院党委或行政。第十七条对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由会议主持人在会后向其通报有关情况和决定。第十八条会议讨论的议题凡涉及与会人员及其亲属的有关问题时,该与会人员应主动回避。第五章决议的执行与监督第十九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议或意见,全体会议成员(包括因故未出席者)均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系(部)党政主要领导或党政联席会议汇报。会议作出的决议,凡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通报传达。第二十条对少数成员的不同意见,应认真加以考虑。但经集体决定的事情,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和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应以集体的决定或意见对外表态。第二十一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和决议、决定形成的过程等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露,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试行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