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 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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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

2、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主要原则安全为本。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维修管护,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设标准等,指导农户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群众为主。广大农村住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符合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保障对象的应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统筹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3、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三、保障对象1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以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2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县住建局认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且经乡镇、村确定家庭唯一住房为危房的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无自理能力、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

4、委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改造范围。四、保障方式L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2 .各乡镇优先监督引导通过赡养(抚养)或监护、五保集中供养、投亲靠友、租住借住等方式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通过上述方式无法解决的,严格履行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乡两

5、级真实性审核、公示和县级审批程序。由乡镇、村按危房改造面积下限标准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周转房或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购置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特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3 .不符合危房改造保障对象的,各乡镇、村要动员引导农户对房屋自行改造或通过合住、借住、租住等其他方式妥善解决住房安全,劝导督促农户限期自主搬离,并书面警示和设立警示标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相关标准(一)补助标准L修缮加固:防贫监测户补助L2万元/户;防贫监测户之外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户补助0.8万元/户。4 ,翻建(新建):防贫监测户补助6万元/户;防贫监测户之外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户补助

6、2.3万元/户。(二)改造标准各乡镇要对改造标准、建筑面积等严格把关并负主体责任。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须严格执行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的规定(以上三项规定结合现有宅基地面积,以实际居住人口为准)。对于危改户以单独方式建设的房屋,超出政策规定最高建筑面积的,需提供自身建房经济承受能力证明,由亲属帮建或受他人资助的,需提供亲属或资助人签订的合建协议,协议中必须注明双方各自使用的面积,原则上要有明显的界线划分。原危房处理要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加固保安”的

7、原则,新房建成后,原危旧房必须及时拆除,消除安全隐患。鼓励使用EPS模块及装配式钢结构建造方式及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改造后的房屋要达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维护结构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基本公用设施齐全,无渗漏等现象。六、方法步骤(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常态化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组织和动员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以及村两委、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力量包组包户,精准排查识别,对动态调整情况进行更新比对,及时获取本乡镇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人员住房安全基础信息,发现符合危房改造补助范围的农村

8、低收入家庭,要逐村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同时汇总立即上报住建局。住建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乡镇、村组再次开展房屋危险性认定,尽快将最终房屋认定结果反馈乡镇,并根据认定结果出具危房鉴定表。各乡镇要按相关政策标准,将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全部纳入今年改造范围,对突然返乡申请危房改造户要重点进行审核把关,符合条件的经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列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群众认可满意。(二)评议审批,尽早开工。严格履行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和县级审批等相关程序,精准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危房改造审批通过的立即签订改造协议,约定并注明竣工入住时限,组织动员备料备工,气候条件允许立即开工、加

9、快施工,对于2022年3月份上报并批准的改造户争取6月底之前竣工,对于防贫监测户危房改造户争取9月底前竣工。严格依据最终鉴定结果进行危房改造,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房屋面积控制严格执行既定政策,严禁超面积建设施工,不得进行豪华装饰装修,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三)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要包组包户,责任到人、跟踪服务,督促农户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千方百计加快工程进度。各乡镇要将危改的安全质量监管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帮助农户科学设计施工,包保干部对重要施工环节必须现场检查指导,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立即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合格。住建局要认真贯彻农

10、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强化对乡镇工作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巡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反馈乡镇,并监督整改落实到位。乡镇、住建监督检查整改情况要记录存入户档。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补助款必须直接打入危改户“一卡通”账户。对乡镇、村安排统建施工的,要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确保工程质量完全合格后全额拨付到位。对自行组织和投工投劳能力较弱的农户,经户主同意也可由乡镇、村择优选择施工队并签订危房改造协议,由乡镇、村统一组织监管实施,经乡镇、村、农户验收合格签字、拨款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款支付施工方。(四)验收入住,拨款建档。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各乡镇要及时组织进行现场初验,发现质

11、量不合格的责令立即返工整改合格;县住建局随即组织进行综合验收,发现问题立即反馈乡镇限期整改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拨款;验收合格的30日内由乡镇会同财政局兑现全部补助资金。按照危房改造档案规范目录要求同步进行相关档案组建。七、工作要求(一)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各乡镇和村“两委”要严格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机制,要与住建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不断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做到增量随清,确保所有重点保障对象住房安全。(二)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县住建局负责

12、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等技术力量培训,因地制宜编制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免费提供农户参考,引导农户选择低成本的改造方式。县住建局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三)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八、保障措施(一)强化责任落实落地。坚持落实好各乡镇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由各乡镇主抓落实,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协同推进工作合力。县住建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

13、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等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县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妥善帮扶,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二)加强监督激励引导。各乡镇、村要落实保障对象公示制度,将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乡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其正向激励作用,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效。附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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