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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春季学期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应急预案(目前以此版本为准)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部署,科学高效统筹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市防指有关部署要求,有效防止规模性疫情暴发,有效做好“保健康、防重症”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教育厅“两个严于”要求,抓好开学时段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教育系统安
2、全稳定和春季学期正常有序开学。二、工作措施(一)完善应急预案。各区、县(市)教育局督促指导属地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完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学校、幼儿园各岗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做到规范操作,快速正确处置突发状况。中小学校、幼儿园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按要求和流程报告,学校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二)畅通救治绿色通道。学校要按照联防联控要求,完善与对口医院稳定的对接机制,畅通寄宿制学校专业救治绿
3、色通道,优先救治有特殊需要的校内感染者。(三)疑似症状人员处置L入校检查时,发现师生员工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将其在有效防护状态下转移到临时观察区(临近校门处),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教职工自行回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居家自我照护或到医疗机构治疗,并将病因和诊断结果报告学校,学校安排专人密切跟踪患病师生健康状况。2.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不适症状的师生员工,立即佩戴N95口罩,迅速转移至学校健康观察室,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教职工自行回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居家自我照护或到医
4、院治疗,并将病因和诊断结果报告学校,学校安排专人密切跟踪患病师生健康状况。(四)加强师生在校管理。校内出现感染者后,要结合学校实际,实行分区管理,错时错峰安排学生活动,暂停大型聚集性活动,减少人际接触。密切关注感染者所在班级其他师生健康状况。(五)加强室内环境消杀。校内出现感染者后,应立即对感染者所在班级进行全面消杀,班级产生的垃圾须消毒后丢弃;感染者所在班级与其他班级不共用卫生间或错开使用,每次使用后进行消毒;加大室内公共区域日常消毒频次。(六)做好教学方式转换。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
5、实施防控措施。任课教师出现感染后,学校可根据实际,安排同组教师代课或多个班级连播方式上课。当感染者占比较大时,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上课、实施线上教学。学校要安排好线上教学和答疑辅导。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疫情解除后,中小学校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幼儿园要及时恢复开园。具体由各区县(市)教育部门会同卫健等部门评估后确定,并将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七)做好师生心理疏导。对发生疫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关心关爱,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缓解焦虑情绪、化解矛盾。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家校沟通合作,做好正面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文关怀、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稳定家长和师生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八)强化应急演练。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前要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开展全场景应急演练,加强转诊救治应急转运的演练,及早发现解决堵点和漏洞,提高转运效率,确保一旦出现重型和危重型病例,迅速激活绿色通道应急救助体系,快速精准响应,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流畅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