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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22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现将2022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报如下。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省特种设备数量为30.84万台。其中:锅炉5836台、压力容器7.96万台、电梯16.52万台、起重机械3.78万台、客运索道37条、大型游乐设施731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92万台。另有:气瓶36L9万只、压力管道15757千米。(见图1)202年2022年增长军oooooooooooooooo80S40L2088060820图12021和2022分类设备数
2、量增长率同比2021年,2022年特种设备数量变化较大的是锅炉、气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电梯。锅炉减少525台,降幅8.25%,气瓶增加60余万只,增幅20%,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增加2万余台,增幅12.9%,电梯增加1万7千余部,增幅12%o(二)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及作业人员许可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890家,持有许可证890张,其中设计单位29家,持有许可证29张,制造单位59家、持有许可证59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343家,持有许可证343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437家,持有许可证437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
3、证21.4万张。(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设置县及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46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6个、县级129个。全省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共计5971人,A证43人,B证5928人。2022年,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64427人次,检查单位31230家生产及使用单位,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4573份,立案448件,责令停产停业26家,查封、扣押设备198(台、套),罚没1381.29万元。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综合性检验机构20家,包含3家行业检测机构和1家企业自检机构,其中甲级资质10家,乙级资质9家,丙级资质1家
4、。有无损检测机构5家,气瓶检验机构79家。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22.20万台(套)设备进行检验,其中定期检验19.47万台(套),制造、安装及改造过程监督检验2.73万台(套),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安全问题4.35万个。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一)事故总体情况2022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3起,死亡4人,均为特种设备一般事故。与2021年相比,事故减少1起,降幅25%,死亡人数减少2人,降幅33%,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L事故特点。按设备类别划分,起重机械事故1起、死亡1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2起、死亡3人,3起事故均发生在特种设备使用环节。2.事
5、故原因。2022年,全省发生的3起特种设备事故,结案1起,2起在调查过程中。根据已结案事故分析,事故发生在使用环节,事故原因主要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设备未按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未按要求分开设置施工及作业岗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安全规程的要求操作,未开启设备安全监控系统,未系安全带,违规作业。(二)问题及隐患分析1 .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法纪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够重视,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不聘请规范的维保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甚至工作人员伙同维保单位一起对维保记录作假;二是不熟悉法规,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安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
6、执行,不按规定申报设备定期检验、办理使用登记,不管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聘用无证人员进行操作,不按规定对设备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三是安全意识不强,资金投入不足,教育培训不到位,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甚至还出现醉酒操作特种设备酿成事故的情况。2 .维护保养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资源配置不满足维保单位履职条件,技术人员、作业人员不足,检验检测仪器缺失或不在检定有效期内,特别是异地开展维保时人员、设备配置不齐,影响维保质量;二是维保单位不按维保质量体系、维保质量要求落实维保,管理混乱,维保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维保质量差,影响设备正常使用,存在较大隐患风险。三、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
7、节能主要工作情况(-)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约谈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现隐患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部门约谈和隐患报告要求,以制度建设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建立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建立特种设备获证企业专业领域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制定云南省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积极促进市场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组织196家电梯维保单位、22家管道燃气企业召开特种设备专题会议,在讲解和学习中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和企业安全主体责
8、任意识。二是研究制定云南省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项目、重要时段、事故易发企业开展隐患再排查、回头看,进一步夯实了企业主体责任。(三)压实监管责任。一是开展督导检查调研。积极参加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大督查,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督导检查,覆盖全省16个州(市)延伸检查32个县(市、区),以强有力的督查推动重点工作高质量落地。二是对德宏州盈江县特种设备重大问题隐患和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工作存在问题进行督办,以督查督办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细落实。(四)巩固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完善并动态更新特种设备安全问题隐患和制度
9、措施“两张清单”,持续除隐患、压事故。组织双随机抽查和监督检查,检查燃气公司25家,排查公用燃气管道1520.34千米;检查电站锅炉使用单位125家,客运索道使用单位21家、客运索道23条;检查电梯维保单位178家,延伸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68家、电梯1663台;排查整治安全隐患4854个,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得到进一步遏制。(四)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紧扣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要根工作实际,及时对清单进行更新。一是组织开展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研究制定市场监管部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场监管部门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整改一般隐患2552
10、个、重大隐患45个,立案查处166起,处罚金额304.42万元,查获未获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和不符合要求家用燃气具1314台,取缔或责令停产整顿相关单位15家,有力保障城镇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二是开展超期未检专项整治、电梯质量安全提升、“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三个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2月31日,全省在用特种设备定检率提升至97.8%;拆解保养电磁铁电梯14506部,更换铁质等导磁材料松闸顶杆电梯1434部;全省查处超期未检气瓶889只、翻新“黑气瓶”报废气瓶2640只,立案查办17起液化石油气瓶违法充装行为。三是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检查起重机械13132台,排查问题隐患2476项,下达特种
11、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21份,立案查处46起,罚款154.7万元。通过系统整治,全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五)加快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常态长效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昆明市出台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系列地方标准,组织2000余家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加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覆盖面进一步增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六)积极建设信息化智慧监管平台。迭代升级全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完成新老系统数据迁移并全面启用新系统,实现全省特种设备从开工告知,使用登记,下达监察指令,设备停用、注销,申请检验,检验报告出具,检验报告领取等
12、特种设备监管全周期网上办理。(七)积极推进特种设备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在昆明、玉溪、大理等地集中举办四期特种设备监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为基层培训680人次一线监察人员,夯实强化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业能力,基层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八)做好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研究制定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管部门南博会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汛期、假期、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南博会等期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九)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研究制定2022年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方案,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特种设备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氛围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