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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最新高考语文全国甲卷优秀作文5篇 2022年最新高考语文全国甲卷优秀作文精选篇1“翼然”一词仅着眼长亭,忽视了“清溪泻雪,石磴穿云”的清幽之景;“泻玉”一词仅生挪硬用,忽视了“佳木葱茏,奇花灼灼”的背景衬托;“沁芳”二字着眼全局,不事雕琢,以景入诗,方能描摹出“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的山水楼台。写诗赋词、题联造句尚且如此,为人处世、建功立业更应如是。唯有于纷繁意象中探索恰如其分,浑然天成,与景相符的诗句,方能历久弥新,万古流芳。唯有于纵横捭阖间寻求适于环境,贴于现实,忠于自身的方法,方能行稳致远,创造辉煌。文学作品的产生,取材于旧人先贤,但仍需结合自身,回归自然。王国维于人
2、间词话中多次强调诗词的创作“须伫兴而就”,直言写词是审美的直觉创造过程。故当吴文英,周密之词企图用繁杂的意象去掩盖“自然之物境”,不断堆砌词藻“创设新境”之时,就觉得乏味而丧失“诗以言志,诗以传情”的应有之义。世间绝妙之词,都是应景而至,兴尽偶得。尽管我们需要从“前人之述”中汲取灵感,但仍然是境界赋予我们的启迪和思辨。正如红楼梦中黛玉教香菱写诗并不局限于诗词创作的理论和方法,而是让其从李杜诗篇中品味诗词境界的自然与独特,方能摆脱俗气刻意,创作出富有感染力,兼具情感的好诗来。科技的昌明与发展,站在巨人肩膀之上,仍需推陈出新,破而后立。正如屠呦呦以古籍肘后备急方为参考,探索出拯救苍生的青蒿素,用中
3、医为世界提供中国方案;正如中国航天事业,从“东方红一号”的微弱声响到如今“北斗”“嫦娥”系列工程的成功发射,我们向深空谱写中国人的追梦征程。他们从来不仅仅局限于“翼然之亭”,也不会直接采用“泻玉”般的拿来主义,他们深耕祖国的热土,从中萌蘖出“沁芳”般的骄傲,用中国实践丈量世界万物,让中国声音响彻大好河山。没有经验,就因地制宜创造经验;前路漫漫,他们擎举着火种毅然奔向远方。国家的富强与腾飞,要坚定的走中国特色道路,走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百年征程和千秋基业告诉我们与其照抄西方经验,不如根植中华基因,赓续传承中华文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好时代的长征路,方能立于民族之林。我们要以历史为
4、鉴,创造属于中华人民的新篇章。借鉴须有度,适合才是王道。作为新青年,我们理应具有大局意识,不拘泥于一角亭台“翼然”,不必生搬硬套,摆出卖弄文采的“泻玉”姿态。需谨记,“胸中自有青山在,何必随人逐桃花”。唯有静心凝神,结合自身特色,方能于纵横捭阖间看满园“沁芳”。2022年最新高考语文全国甲卷优秀作文精选篇2若谈起中国文学的巅峰之作,必有“红楼梦”的一席之地。红楼梦一书,与其说是描述众多人物的起起伏伏,我更愿意将其看成是一本描述“人生”与“信仰”的书。比如,红楼梦写到“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时有一个情节,为元妃(贾元春)省亲修建的大观园竣工后,众人给园中桥上亭子的匾额题名,这就是典型的“人生场景”之
5、一。在这个典型场景中,有人主张从欧阳修醉翁亭记“有亭翼然”一句中,取“翼然”二字。这种人代表的便是“直接移用”的人,而中国历史上从不缺乏“读书很多,却缺乏变通”的读书人。这类“读死书”的人,完全忽略了欧阳修在琅琊山建醉翁亭,展现的是携友饮酒作乐的风雅情趣,与元妃(贾元春)省亲一事,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只可惜,在那样的“人群环境”中,一旦“身临其境”,就很难让“心境”超然其中,不自觉就落入俗套了。我希望我自己未来,要读很多的书,但绝不要成为这样的读书人。在这个典型场景中,也有人比“直接移用之人”要略高一筹,懂得“些微”的“变通”,进化为“借鉴化用”之人。贾政认为“此亭压水而成”,题名“还须
6、偏于水”,主张从“泻出于两峰之间”中拈出一个“泻”字,有人即附和题为“泻玉”。这里的贾政所选的“泻”字并非是一个“好选择”。古语有云:“一泻万丈”,常常指瀑布飞流直下的气势,形容江河奔流直下,流得又快又远。而这里的“亭楼水榭”,水流并非汹涌而来,而是悠然而至。而且,“一泻千里”又暗藏家族衰败之意,实属不妥。但最让人不齿的便是那些“附和之人”,附和题为“泻玉”的那些人物,确实属于社会中的“负能量人物”,不值得学习。戴斌老师认为孩子们未来如果“身临其境”,希望可以“心境超然”,避免人云亦云。最后,在这个典型场景中,最难能可贵的,就是可以做到“根据情境独创”的宝玉。宝玉在红楼梦中,是曹雪芹先生“内心
7、所向”、“与众不同”的“高人”。他的“高”不在“才华”高低,而在于“心性”的高低。宝玉不愿意去“生搬硬套古人所言”,也不愿意“附和父亲的含义方向”,自己选了自己认为合适的“题名”思路,选了“沁芳”二字,表达了自己的心声。“沁芳”二字算不得“惊世骇俗”的“才华之作”,而在那种“附庸风雅、人云亦云”的环境中,显得清新脱俗。可见,今天的我们,要做一个创新的青年,不一定需要很高的才华,关键是要内心与思维要“超凡脱俗”,跳出常规的“思维桎梏”,“活出”自己,“展现”自己。可谓是,处于“众人之中而不从众”,“既入世却不世俗”,这是很不容易的。古往今来,很多知识分子都不一定能做到宝玉这样,处于“这种人云亦云
8、的大环境中”,却可以有独特的创新思考,不走凡俗之路。这也就是曹雪芹在塑造宝玉这个形象时,很重要的权衡和考量。今天,站在经济全球化、科技革命与民族复兴的时代节点,中国需要的是“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新青年,我愿意成为这样的新青年,在未来的大学生涯里多读书、读好书,将书本的知识灵活运用、融会贯通,用“超然的心境”塑造“创新思维”,思索未来趋势。2022年最新高考语文全国甲卷优秀作文精选篇3“泻玉”化用借古 “改编”融汇新故2022年高考全国甲卷语文作文题以红楼梦中匾额题名的故事为引,其中提到了“借鉴化用”的手法。笔者由此联想:“借鉴化用”是否属于再创作?“借鉴化用”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
9、的“改编”?若构成“改编”,“借鉴化用”的法律边界何在?“借鉴化用”不一定构成“改编”文学艺术领域的“化用”含义丰富,既包括借表达上的词句,又包括借思想上的文意或语境。但并非任何一种“化用”都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改编”。事实上,后人的创作总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难以避免地要利用前人的思想成果。倘若将思想私有化、垄断化,会打击创作热情。因此,“改编”作为著作权法中的术语也只讨论表达上的借,而不纠结思想上的借。换言之,“改编”须以原作的基本表达为创作基础,如果后作与原作在表达上已不存在实质性的相似,只有思想上的相似,那么此时后作可能构成“独创”,而不再是“改编”。在“泻玉”一题中,“泻”字虽取自
10、欧阳修的“泻出于两峰之间”,但只拈出了其中一字,难谓是原作的基本表达,而更多的是承载水流飞泻而下之意象。新增独创性表达的“化用”构成“改编”。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智力成果,独创性则是人类精神文明之花得以绽放的智力源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这意味着改编不是毫无门槛,而是要在原作的表达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独立的创作,且新创作的表达须拥有最低限度的创造性。反之,如果新增表达不符合独创性要求,则其整体仍属于对前作的复制,不构成新的改编作品。就“泻玉”二字而言,摘“泻”添“玉”,虽传达了创作者以玉比水的联想,但是表达太短,难以完整且个性化地展现创
11、作者的思想情感、文艺美感或是传递一定量的信息。故“泻玉”之匾额题名难谓新增独创性的表达。构成“改编”不一定属于合法“改编”改编判断独立于侵权认定,构成改编亦可能涉嫌侵权。是否构成改编属于作品判断,只要后作相对于原作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即可构成改编作品,而改编行为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则是侵权认定。改编者在曾接触过原作的条件下,如果未经原作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原作的表达,且增加了新的独创性内容,在作品判断层面,新作完全可能构成改编作品;在侵权认定层面,改编者仍然会侵犯原作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改编权。改编的法律边界不仅限于尊重原作者改编权,还需尊重原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是指保护
12、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而改编必然涉及对原作的改变。此时,二者便可能发生冲突。为平衡原作者的人格利益与文学艺术的创作自由,实践中要求改编人的改编须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之内。具体而言,改编人在主观上不能带有贬损原作或原作者声誉的故意,在客观上没有造成原作或原作者声誉受损的结果。因此,改编人应尽量在事前与原作者协商,明确改编权的行使边界,以最大可能降低侵权风险。综上所述,“泻玉”式创作,尽管没有直接复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创作者的努力和创新,值得提倡。但是,“改编”不是简单的小添小改,而是需要满足独创性的要求,且须尊重原作者的复制权、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社会主义文化事业需要新内容、新血液,一方面
13、应鼓励改编创作,在继承中创写新的诗篇;另一方面也应注意权利行使的边界,在合法、健康的环境中培养可持续的创新。2022年最新高考语文全国甲卷优秀作文精选篇4匾额题名借“翼然” 恰当移用方“欣然”2022年高考全国甲卷语文作文题取材于红楼梦。在“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中,众人争相为园中亭子题名,有清客直接移用欧阳修名篇醉翁亭记中的“翼然”二字作为匾名。这让笔者联想到从著作权角度进行思考:在现实中,“直接移用”行为是否必然会侵犯著作权?直接移用的表达可能不构成作品,不侵犯著作权直接移用的内容可能并非“作者”独自创作。在现实中,如果直接移用的内容并非前人“独自创作”的作品,此时直接移用行为并不会侵犯他人著
14、作权。比如,某服饰公司参考清代短褂上的图案设计出了波浪花边旗袍,于是其要求出售同款旗袍的经营者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最终法院认为旗袍上的波浪花边图案不具有独创性,不构成作品,进而被告未侵犯原告的著作权。表达过于简单,往往不构成作品。独创性不但要求作品源于作者本人,还要求达到一定的智力创造水准。具体而言,一方面,构成作品的表达应当体现作者独特的取舍、选择与安排。“翼然”二字在醉翁亭记中意为“像鸟张开翅膀一样”,生动形象地展现出亭子四角翘起的模样。这一表达是欧阳修进行创造性劳动而产生的成果。另一方面,具体表达不能过于简短。与法国以作品方式保护作品的标题不同,我国司法实践通常不认为名称、标题等词语或短
15、语满足独创性要求。因此,对于过于简短的表达,即便其高度凝结了创作者的个人智慧,类似直接移用“翼然”二字的创作行为通常并不会侵犯著作权。直接移用在先作品侵权与否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移用在先作品中非独创性部分的,不侵犯著作权。构成作品并不意味着作品的全部内容均具有独创性。文学作品中除具体的文字组合、遣词造句外,还包括背景设定、主题题材、主线情节及人物之间的关系。背景与题材具有抽象概括性,一般认为属于思想范畴,不能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主线情节是否具有独创性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文学的发展历程中,大量的情节模板属于公有领域的内容,如果直接移用的是不具有独创性的情节,则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我国著作权法的立
16、法宗旨在于鼓励作品创作和传播,因此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不会延及作品中的思想和非独创性部分,这些内容属于社会共同财富。直接移用的表达与在先作品的独创性部分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构成著作权侵权。实质性相似判断包括“实质性”认定和“相似”对比两大部分。“实质性”内容是指能够基本展现作品核心内容,且能够体现作者独特个性的独创性部分。因此,在进行侵权比对时,首先需要剔除公有领域部分和他人在先表达,以此过滤出具有独创性的表达。“相似”包括相同和近似,如果在后内容包含在先作品足够具体的独创性表达,且相似内容达到一定数量、比例,则可以认定与在先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若与在先作品相比,相似部分所占比例不高,但从普通观察者视角而言,足以感知到在后内容*于在先作品,二者在精华部分高度相似,则也可以认定构成实质性相似,从而构成著作权侵权。总而言之,社会公众应当尊重创新,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创作时畏首畏尾,不敢移用前人之作。在不超过适当比例且符合学术规范的前提下,且整体上不与在先作品核心部分构成实质性相似,通常是合法的,不会侵犯他人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