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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产品信息的购销合同 有产品信息的购销合同(篇1)甲方(供方):乙方(需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第一条合同的标的1、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自产的系列产品,具体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以甲方的价格表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3、产品的包装均以甲方出厂标准,包装物甲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计价。4、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件,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报价表标注。第二条交货、验收方式1、甲方实行含
2、税出厂价。2、乙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货运原件,以便协助解决。否则甲方视为乙方以按要求收货。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的义务。2、甲方有及时、准确的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和证件的义务。3、乙方在保质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义务(乙方造成的除外)。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乙方年销售任务为_万圆,每月最低_万元。乙方在销售期间应按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进货。如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的80%或
3、全年未完成销售任务的80%,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无论是乙方放弃还是甲方取缔其经销权,乙方应无条件保证甲方产品的可持续稳定发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市场的交接工作。3、乙方承诺在甲方产品到达乙方仓库1月内在_建立完善的甲方产品销售体系。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销商品等支持的权利。5、甲方提供不超过生产日期60天的产品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收。6、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业务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7、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和跨区销售、否则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销售甲方产品的资格。第五条销售要求及销售政策1、为保证甲、乙双方经营利益和有效销售甲方的产品,甲方提供_元人民
4、币作为诚信铺底金,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乙方必须将诚信铺底金全额支付给甲方。2、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销售系列产品_万元。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内完成销售任务_万元,甲方按销售额的_返利给乙方。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内完成销售任务_万元以上,甲方按销售额的_返利给乙方。6、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额在_万元以下则无返利。7、所有返利都必须是在合同期满且货款结清后的次月甲方以产品兑现给乙方。第六条价格与结算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盖公章的内容为准,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新价格调整前已付款则无论甲方价格做任何调整本批货以原供价为准。2、结算方式:先款后货,甲方在收到乙
5、方货款5日内按乙方指定地点将货物发出。3、付款方式:由乙方将货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不得将现金交与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第七条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之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双方必须书面为之;2、甲方业务代表未经甲方书面传真确认,不得向乙方借取货物或现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围之外的权力,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不予承担。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_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4、本合同有效期为_年_月_
6、日至_年_月_日;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甲方(供方)乙方(需方)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有产品信息的购销合同(篇2)出卖人: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_(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
7、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
8、(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第五条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
9、品质量。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
10、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
11、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
12、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
13、期。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第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如双方协商
14、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
15、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第十六条本总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至_,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出卖人(甲方)(签章):_开户银行:_账号:_电话:_买受人(乙方)(签章):_开户银行:_账号:_电话:_有产品信息的购销合同(篇3)第一条约因制造商姓
16、名_,其公司法定地址_(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简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其公司法定地址_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_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定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代理人是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第
17、四条广告和展览会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第五条代理人对用户的财务责任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贷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第六条用户的意见、代理人的作用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第七条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第八条保证不竞争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
18、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第九条保密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
19、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第十条分包代理人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侵犯代理人应观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第十二条代理人独家销售权的范围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第十三条向代理
20、人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人。第十四条技术帮助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第十五条佣金额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美元按_ %收佣_美元按_ %收佣第十六条平分佣金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第十七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
21、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己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第十八条计算佣金的方法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第十九条佣金的索取权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贷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有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贷款,则不在此限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时间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商场。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第二十一条支付佣金的货币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22、。第二十二条排除其他报酬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九条之规定支付佣金,第二十三条协议期限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第二十四条提前终止如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第二十五条文件的归还协议期满时,代理人座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第二十六条存货的退回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批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第二十七条
23、未完之商务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第二十八条赔偿协议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第二十九条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于制造商总部_所在国之现行法律。第三十条仲裁固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根据_的法律_仲裁解决。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应各指定一名仲裁员,双方应提名一位公证人。如两名仲裁员在30天内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达成协议,仲裁应有权提名第三名仲裁员为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三十一条变更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第三十二条禁止转让本协议
24、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第三十三条留置权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第三十四条无效条款如协议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协议其余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制造商: 代理人:签署地:_ 签署地:_日 期:_ 日 期:_董事长:_ 总 裁:_有产品信息的购销合同(篇4)合同编号:_买方:_卖方:_鉴于卖方拥有生产、销售_设备及相关资料的专有权;鉴于买方为_需要有意向卖方购买上述设备及相关资料;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用于_项目的_设备。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_。2、
25、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3、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4、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设备的以下服务:设计、培训、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二、合同价格1、合同总价为¥_(大写_元)。2、合同总价包括了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3、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1)设备和材料费用:¥_(大写_元)。(2)辅助设备费用:¥_(大写_元)。(3)设计和技术资料费用及培训费用:¥_(大写_元)(4)技术服务费用:¥_(大写_元)
26、。4、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5、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三、付款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_银行支付给卖方。1、合同总价的_%计¥_(大写:_元),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卖方。(1)卖方国家有关_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_份,或有关_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_份。(2)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_份。(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_份。(4)即期汇票一式_份。(5)商业发票一式_份。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天内提交。2、合同总价的_%,
27、计¥_(大写:_元),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支付给卖方:(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_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_份,副本_份;(2)商业发票一式_份;(3)即期汇票一式_份;(4)详细装箱单一式_份;(5)质量合格证一式_份。3、合同总价的_%,计¥_(大写:_元),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卖方:(1)商业发票一式_份;(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_份;(3)即期汇票一式_份。4、合同总价的_%,计¥_(大写:_元),在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
28、,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卖方:(1)商品发票一式_份;(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_份;(3)即期汇票一式_份。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四、逾期付款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_天买方仍不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_%计违约金¥_(大写:_元)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的规定的日期付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_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
29、期_天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五、设备交付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个月内分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交货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根据。2、交付地点:所有合同设备由卖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机场(车站、港口)。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3、卖方应于交货日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合同设备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向卖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1)合同号;(2)机组号;(3)设备备妥发运日;(4)设备名称及编号和价
30、格;(5)设备总毛重;(6)设备总体积;(7)总包装件数;(8)交运车站/港口/机场名称、车号/船号/飞机号和运单号;(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六、资料交付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空运/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2、技术资料采用空运方式的,_机场在
31、技术资料空运提单上所加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买方应在_日内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卖方。技术资料采用邮寄方式的,买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买方在收到资料_日内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送给卖方。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_份、副本_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_份航空邮寄给买方。七、包装1、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
32、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1)合同号;(2)目的站/码头;(3)收货人;(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5)箱号/件号;(6)毛重/净重(公斤);(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4、对_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
33、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6、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1)合同号:(2)收货人;(3)目的地;(4)唛头标记;(5)毛重/净重(公斤);(6)箱号/件号。(7)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7、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
34、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八、验收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
35、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非卖方原因或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3、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
36、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4、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
37、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个月。九、风险负担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因买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3、卖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4、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5、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
38、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6、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十、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
39、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
40、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十一、合同的解除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
41、现的。十二、声明及保证买方: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卖方: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十三、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