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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卫生院医院集中采购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县财政局转发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X财采(202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采购制度。一、加强领导成立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采购办公室设在安全办,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采购程序的填写报送相关事宜。二、采购计划及流程医院应根据各科室临床医疗需要,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本着经济、实用、功能适宜、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原则制定购置计划,杜绝盲目配置和闲置浪费。有计划填写购置计划。各科室统计科室所需要的
2、采购物资,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后,报采购办公室,经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填写备案表报卫健局规财科审批,审批合格后由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流程,在XX省政府采购平台填写采购计划报财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在网上超室集中购买。三、集中采购(一)集采目录内的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显示设备、图形图像输入设备、计算机软件、办公设备、电器设备、复印纸等品目单次采购(以最末级品目为准)预算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应当通过超市采购。其中单次采购预算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实行超市直购;单次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实行竞价采购。(二)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的小额零星自行采购数额标准,同一“二级品目”年度累计
3、金额调整为50万元。以上能通过超市采购的,应当通过超市采购。四、分散采购(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的实行分散采购,预算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具体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如下:“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限额标准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工程类”采购限额标准由2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必编制采购预算,不再报送采购计划,由单位自行组织采购。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单位采购制度或者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单位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三)采购人不得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以化整
4、为零的方式规避政府采购,且年度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五、定点采购单位会议服务实行定点采购,具体事宜由县财政局负责管理;单位租车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车辆保险服务实行定点采购,具体事宜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各采购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依法实施采购。一要立足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将政府采购各环节的时间节点、政策要求作为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二要建立约束机制,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细化监督措施和责任,切实履行好采购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政府信用。七、验收入库与报销(一)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办公室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二)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三)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字。(四)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验收人员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