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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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策精神,细化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减轻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收的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二、基本原则(一)明确责任、分级落实。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区级负责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方案,确定补贴对象、选定补贴品种、核定补贴面积、明确补贴标准,由三乡镇负责兑付补贴资金。(二)规范发放、公开透明。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做到补贴信息无差错,补贴对象无异议,发放过程全透明。(三)强化宣传、加强监督。区属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进一步强化补贴资金监管,掌握补贴资金发放

2、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主要内容(一)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执行,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如土地承包者领取的,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地租等方式,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二)补贴品种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粘玉米、高梁。(三)补贴范围为合法耕地,不包括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

3、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的播种面积、虚报面积。(四)补贴依据为区域内种粮农民纳入补贴品种和符合补贴范围的当年播种面积。(五)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额度和补贴依据科学确定,全区补贴标准统一。四、规范补贴管理(一)加强补贴管理。此次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实行公示制度。各乡镇财政部门要做好与农业部门的对接工作,确保农业部门提供的补贴基础信息与财政部门补贴发放信息有效衔接。要继续坚持与完善此前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对经审核确定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补贴信息要在村

4、屯、乡(镇)政府或农场(单位)进行公示。要做到三准确、三公开,即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数额准确,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建立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补贴信息完整真实。(三)强化补贴审核。各相关部门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利用现有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确权耕地面积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加强比对分析,精准识别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四)规范发放管理。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将补贴资金直接汇入补贴对象“一卡(折)通”,及时足额发放,严禁发放现金。禁止集体代领“一卡(折)通”或补贴资金,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发放给农民合作社、农

5、业企业、农场等单位的补贴,要通过单位对公账户发放。五、相关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落实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注重宣传引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区级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成立由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组成的协调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财政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全区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指导乡镇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乡镇做好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植面积核定统计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

6、做好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植面积统计上报、补贴资金发放公示等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确定补贴发放对象,避免发生纠纷,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严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通过事前现场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强化补贴资金的监管。在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要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补贴资金务必于2021年7月20日前发放完毕,补贴发放情况务必于7月25日前上报。(三)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手册等媒体工具和宣传手段,以及干部走村入户等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确保补贴政策有力有序有效落实。乡镇村屯(小区)应拆除数已拆除数未拆除数村支部书记:签字:公章:乡镇包村干部:签字:乡镇包村领导:签字:公章:包村部门村屯(小区)应拆除数已拆除数未拆除数部门包村干部:签字:公章:部门包村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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