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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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02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篇1)异议人:李_,女,汉族,19_年_月_日出生,云南省大理市人,现住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_镇_村委会桃树坪组3号,身份证号532930_,联系电话_异议人李_于4月2日收到贵院受理原告王x诉异议人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起诉状副本、编号为()汨民初字第_号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异议人认为此案不应由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管辖,而应由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如下:一、异议人李_是此离婚案件的被告,湖南省汨罗市既非李冬慧的户籍所在地,也非李_的经常居住地。根据原告就被告之地域管辖原则,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

2、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异议人李_与王x认识,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人便开始共同生活,并先后生育了三个孩子,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结婚后原告李勇性格脾气暴躁,生活一直过得不幸福、不如意,经常为琐事打吵。最让异议人担心的是有时原告李x发疯似得声称要将孩子送人,有时声称要将孩子卖掉,异议人一直在担惊受怕中度过。异议人为了防止孩子被原告李x送人或卖掉,带着大儿子李_、小儿子李_回到云南老家。至今异议人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已7年有余,且一直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_镇老家居住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3、”的规定,可以确定: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是异议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异议人李_及原告王勇均长期离开原住所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也没有管辖权。异议人李_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已七年有余,且一直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_镇老家居住生活。原告王x也与三年前带着女儿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和其他女子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

4、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王x作为原告起诉与异议人离婚,应向异议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异议人的经常居住地是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并非湖南省汨罗市。因此,贵院受理王x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建议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异议人经常居住地的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_人民法院申请人:_月_日202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篇2)申请人(原审被告):重庆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职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_综合楼被申请人:_,男,出生于19_年7月10日,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住址:重庆市云阳县_乡_村X组申请事项:

5、将本案移送至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月8日收到金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_诉申请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理由如下:首先,_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据是“3月2日原告在_X工地上班,具体从事水电安装工作。3月19日上午10点,原告在被告成立的重庆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_项目部指派的工作过程中,因电表爆炸造成原告烧伤”。依据原告对其受伤过程的描述,是“工作过程中”,并非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因此,_的伤害应该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范畴,一般情况下,职工工伤纠纷应该待受伤员工治愈后,向当地劳动

6、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然后经劳动仲裁机构选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再依据伤残等级,按照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文进行裁定。其做法违背了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以,_的工伤事故应该移交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予准许。此致_人民法院申请人:_有限公司x月x日202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篇3)申请人: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住所地:职务:请求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你院已于_年_月_日受理。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现向你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实与理

7、由:(写明本案的事实经过及本案所涉及的有关管辖的法律、法规依据等)。综上所述,请你院依法作出裁定。此致_人民法院申请人:_年_月_日202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篇4)申请人:安徽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路x号法定代表人_,职务总经理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事实与理由:刘_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4月底刘_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5月初刘_与滁州_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_劳务有限公司将刘_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

8、刘_一直在安徽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_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此致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安徽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_年_月_日202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篇5)申请人:_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_工业园法定代表人:王_被申请人:

9、_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_四平路2500号室法定代表人:张_申请人因_实业有限公司诉申请人、王_、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_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4月2日收到贵院已受理_实业有限公司诉_集团有限公司、王_、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_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一、申请人、王_、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依据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

10、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申请人、王_、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二、本案依法应由_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_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6月的所谓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关于解除“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附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和保证协议。在这四份协议中并未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在这份合同书的第3页和第4页均被_实业有限公司篡改了内容,并未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同时,申请人与_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

11、驸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第11条约定: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现违约情况而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权利,否则不应当向第三方出示。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被告应当属于_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从合同履行地看也应当是_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_

12、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202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篇6)申请人:张三申请人:李晶,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汉族,_省_县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_村x区x号楼。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孙大千于1998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济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孙大千离开_省_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孙大千从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济南市长清区_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

13、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济南市长清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孙大千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济南市长清区,并非_省_县。因此,贵院受理孙大千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综上所述,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此致敬礼!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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