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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学生上下楼梯行为规范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有序,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制订学生上下楼行为规范。一、轻声上下楼梯时举止文明,不起哄,不吵闹,不讲话,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保持安静,脚步要轻。在楼梯上如果有学生不慎摔倒,在场的学生教师要示意队伍停止行进,迅速救治,不得拥挤肆意践踏,并在教师指导下有序安全地离开,只有安静,才能少出事故。二、慢步一步一级台阶,不争抢,不推挤打闹,不追逐起哄,不骑跨栏杆、扶手,不将身体过多探出栏杆楼梯。学生上下楼梯要不拥挤,不碰撞,不准一步跨两个台阶,不准两人勾肩搭背地走。严禁学生在楼梯上、转弯处打闹、做游戏等。三、右行
2、学生平时上下楼的时候,应该靠楼梯右边行走;学生集体上下楼梯的时候,严禁逆向上下;学生集体上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下楼梯,集体下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上楼梯。各班级课间操、升旗仪式、大型集会、放学、应急演练前一节课教师下课必须及时,不得延误,上下楼梯时,应以班级为单位,排两列纵队行走。学生由班级到操场参加集体活动(如做广播操、升降国旗仪式、演出、放学、应急演练等),必须由班主任组织,在本班门口走廊上列队后,按照指定的教学楼的楼梯下去。返回时,也必须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列队后,按照指定的楼梯,回到班级。学生由班级到专用教室上课或者上室外课等,也必须由班级干部组织学生先在班级门口列队,在科任教师带领下到指定地点上课。各班级课间操、升旗仪式、大型集会、放学、应急演练学生上下楼梯由德育室、大队部、值周教师负责检查,行政值日抽查,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科任教师专用教室上课或者上室外课到教室带学生情况,由教导处、教科室检查,行政值日抽查,纳入科任教师考核。请全体教师教育好学生严格遵守,因不履行职责造成的事故后果由责任人承担。此规范于2017年3月7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