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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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一、学生一般应当在学院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学院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或转学。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第一周以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学生转专业须由转出系和转入系同意,并经学院批准。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该专业按教学计划已经开设的课程。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符合转专业的条件: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第一学期所学课程有补考科目的;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4、申请转入的专业招生名额已满的;5、学生的入学分数低于所转入专业的同一招生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的;6、转出人数

2、已超过本专业人数10%的。若申请转出人数超过10%,则按第一学期平均成绩排序择优考虑。三、学生转学,需经转出校和转入校同意,并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方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符合转学条件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招生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4、应予以退学的;5、无正当转学理由的。四、本办法自202X年X月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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