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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人性化落实好全省老年人看病就医36条助老便利举措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着力解决老年患者就医看病不便问题,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健康权益,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广大群众日常就医需求,在“互联网+医疗”大力推行的背景下,充分考虑老年群体就医看病实际困难,进一步改善他们就医看病感受,形成兼容并包的医疗环境,切实做到老年患者就诊流程更合理规范、就医看病更便捷高效,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人性化落实好全省老年人看病就医提出36条助老便利举措如下:一、建立无码绿色通道服务(一)各二级以上医院应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在医院入口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工作人员、
2、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通过使用自助流调机、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确实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操作,缩短老年人在诊区外等候时间。二、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二)各医院要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医生等代为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做好非急诊全面预约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机构老年人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三)为方便老年患者预约挂号,各医疗机构须丰富预约挂号途径,明确具备网络、微信、手机App,自助机具等互联网途径的基础上,必须开通电话预约或现场预约挂号途径,并尝试为其单独
3、预留部分号源(包括专家号源),保证老年患者就医看病需求。(四)2021年6月底前,所有医疗机构要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康复指导、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三、提升更优就医体验服务(五)各医疗机构要为老年患者免费提供轮椅、平车、担架、储物柜等设施,简化借用手续。(六)配置完善的老年患者服务设施,如卫生间扶手、无障碍通道、防跌倒设施等。(七)改进自助设备,完善软件开发,在就医软件使用上应当注意“适老化”开发设计,包括产品
4、外观、操作界面、逻辑语言和使用步骤等,充分考虑老年群体的感受,尽可能地简单易操作,全面提升老年患者就医看病体验。四、完善预约转诊服务(A)积极推进社区预约转诊,以“社区优先”为原则,进一步扩大社区家庭医生预约号源数量,方便老年患者就近预约挂号。(九)畅通转诊渠道,预约号源优先向基层下沉。综合医联体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20%预约号源,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对转诊签约患者提供优先就诊服务。五、简化诊疗流程服务(十)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在医院内部建立会诊转诊机制,对老年患者所患一种疾病涉及同一个一级诊疗科目的二级诊疗科目的,通过会诊转诊由医疗机构内部协助诊治,老年患者不需重复挂号。
5、(十一)老年患者就诊当天无法取得检查检验结果的,应由接诊医师为其进行复诊预约,保证复诊就医看病需求。六、强化多学科联合门诊(MDT)服务(十二)由多学科专家共同制定诊疗方案,并提供用药指导,缩短诊疗时间。严格掌握检查指征,强化落实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为老年患者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七、优化“互联网+”就医服务(十三)各医疗机构要针对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和智能设备中遇到的困难,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界面设计和服务功能,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习惯,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功能。(十四)在互联网医院建设中充分融入方便老年患者的就医服务流程,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与医疗机构
6、自助挂号、取号叫号、缴费、检验报告、取药等智能终端设备的信息联通,优化线下线上一体化服务。(十五)各医疗机构探索独立设置老年患者自助机具区域,发挥医务志愿者和社工作用,积极动员行政、后勤等人员力量,在高峰诊疗时段内,每3台机具至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十六)对老年重症住院患者,在其住院检查期间,须由医护人员全程陪检,对老年普通住院患者,有条件的医院,可根据实际安排医辅人员进行陪检,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八、增加人工窗口专项服务(十七)各医疗机构在使用自助设备且设备设置充足、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应科学评估,为老年患者保留并增加部分人工服务窗口,实现与自助设备相同的功能。(十八)在挂号、交费、取药
7、、检查检验等环节执行老年患者优先制度,满足老年患者就医看病需求。(十九)医疗机构各服务窗口应实行连班制度,在中午门诊停诊时间内,各服务窗口应实行有效的衔接,及时解决老年患者相关问题。九、配置人员志愿服务(二十)各医疗机构对老年患者增加人文关怀,推动医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增加选派高素质门诊服务人员,为老年患者主动、热情、靠前服务,对有需求的老年患者提供辅检、陪检服务,协助老年患者使用自助设备进行预约、挂号、缴费等。十、提供方便用药服务(二十一)全省二、三级医疗机构切实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要保障7T4天用药,对于帕金森病、癫痫(稳定期)、痴呆(稳定期)等14种
8、疾病,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上,对诊疗规范和指南规定的治疗这些疾病疗效较为明确、安全性高的一线药品,可开具30天长期处方,特殊情况可以放宽至二线药品。(二十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高血压、糖尿病作为重点保障病种,通过家庭医生签约为老年慢性病患者建立长期基本用药保障计划,为老年慢性病患者提供稳定、持续的用药保障。(二十三)对于病情稳定的老年慢性病签约患者,通过预约诊疗服务,开具15天至30天处方,避免老年慢病患者1月内多次往返取药。对于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患者,可按单一的疾病诊断开具药品,每个诊断可开具不超过5个药品。(二十四)医疗机构应为老年患者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及院内药品配
9、送服务,方便老年患者就医。十一、整合门诊住院投诉三者职能服务(二十五)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强化门诊服务中心、住院服务中心、投诉管理中心功能。(二十六)门诊和住院服务中心在预约转诊中心功能的基础上,整合医保、药事咨询以及医保全额垫付、诊断证明等专用章办理、票据打印等功能,为老年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二十七)投诉中心针对老年患者提出的投诉内容,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仔细记录、客观核实、妥善解决、强化改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二十八)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岗前统一培训,细化基层医疗及药事服务相关咨询用语和服务行为规范,优化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流程,在医养护一体化病房落实好有需求老年住院患者24
10、小时陪护工作。十二、推动与社区联动服务(二十九)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和用药取药,可逐步实现预约服务。为签约老年朋友预约诊疗,预约时段享受优先就诊,强化签约履约,保障签约老年朋友就医看病取药。(三十)各地要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与老年朋友的密切联系,利用门诊诊疗、入户服务等方式,向老年朋友宣传签约惠民政策及预约服务流程,引导老年朋友通过信息化服务就医看病。(三十一)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朋友提供健康评估、个人和家庭健康教育、健康咨询与指导、疾病筛查、慢性病连续管理、转诊跟踪、社区康复等综合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十三、强化值班院长监管服务(三十二)强化院长值班制度,各二级及以
11、上医疗机构在工作日门诊开诊时段,原则上每日安排1名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当日值班院长,在非工作时间由当日行政总值班人员代行值班院长职责。(三十三)设立值班院长移动电话,工作日门诊开诊时段由值班院长随身携带,及时接听;院长值班电话要在门急诊区域显要、固定位置进行公布(不用电子屏滚动播放代替)。十四、加强宣传指导服务(三十四)各级医疗机构要开展老年人健康相关知识讲座,在增加老年人健康知识的同时,反复宣传本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培养老年患者良好的就医习惯。(三十五)利用多媒体等信息平台对智慧门诊进行大力宣传,印制纸质宣传手册,包含用药指导、活动休息指导、复诊指导等健康相关内容。各医疗机构要大力宣传活动,营造保障老年朋友便捷就医看病的诊疗氛围。(三十六)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基层药品服务问题反映渠道和处理机制。要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热线和县级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畅通,落实社会和机构内公示制度。单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