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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开展违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市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规范地下水管理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紧紧围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水管水。采取“联合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常态化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区域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强化地下水资源监管,全面提升水务与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能力,严管严查重罚,坚决遏制盗采地下水行为,规范取水许可审批、严格用水计量,减少违法地下水源井存量,杜绝新
2、增违法地下水源井,促进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二、执法检查范围(一)昆区和土右旗取用地下水的用户;(二)其他各旗县区取用地下水的用户,重点是工业企业、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供水条件或有其他水源的用户。三、执法检查内容主要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三)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四)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五)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四、工作安排本次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从2023年2月26日开始至2023年5月10日结束,分为以下4个阶段:(-)启动部署阶段(2月26日一3月10日)召
3、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市水务局牵头制定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市政府成立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执法行动小组,市水务局牵头组织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组成城区执法行动小组,负责城区执法检查工作;石拐区、土右旗、达茂旗和固阳县各自成立执法行动小组,负责本辖区内执法检查工作。公安机关积极协助各专项执法行动小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妨碍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广播电视台和日报社、各地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二)自查阶段(3月11日一4月10日)各执法专项行动小组每周
4、至少开展3次专项执法检查,做好取用水情况调查登记工作,对发现违法取用地下水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违法事实、危害后果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符合办理取水许可条件的,限期办理取水许可;不符合办理取水许可条件的,依法限期封填;对拒不配合、妨碍检查、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从重处罚。土右旗要在3月30日前编制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4月30日前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三)互查阶段(4月11日一4月30日)自查结束后,市水务局从各专项执法行动小组中抽调执法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四不两直”等方式,从土右旗、昆区、其他旗县区地下水用户中分别抽取不少于20%、15%
5、、10%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相关旗县区进行整改。(四)巩固提升阶段(5月1日一5月10日)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对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存在问题及不足等方面进行总结,认真梳理专项行动中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达到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地下水资源长效管控机制,定期重复排查,防止反弹,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五、工作要求(-)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各旗县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提前部署,狠抓落实。各执法行动小组于每周五下午17:00前将
6、执法检查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务局,联系人:韩波、戴鑫,传真:5919406,邮箱:btsswjbgs),由市水务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市政府。(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以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水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由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工作,及时召开调度会议,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三)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各旗县区要敢于动真碰硬,发现案件线索,紧抓不放,一查到底,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移交坚决移交,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引领作用,开展多形式、多方位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打击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