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标准、人员信用档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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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树勾信用评价标准序号评价撒示项目分值分析承分息1H38-1机构备案200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的,得200分市场主体登记200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一致的,得200分经营场所100分备案的经营场所登记住所与实际营场所一致的,得100分经营年限50分自办理备案设立登记之日起,经营年限每增加一年得10分,最高50分执业人员50分具备2名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并完成登记,得50分2分j旨网签备案40分通过“天津市房地产经纪网筌系统筌署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每套房得1分,最高40分业务统计60分通过“天津市房地产经纪网签系统上传房地产经纪业务统计信息(连锁经纪

2、机构,由总公司统一上传,各连锁店均得分),每月25日前上传得5分,最高60分满意度评价100分“天津市房地产经纪网签系统”自动采集客户对经纪机构服务的评价,满意在60%以下不得分,60-70%:40分;70%-80%:60分;80%-90%:80分,90%-100%:100分3人员增配20分70分在具备2名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基础上,每增加一位持有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的加5分20分;每增加一位持有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执业资格证的加3分10分;每增加一位持有天津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执业资格证的加1分5分。最高20分70分F社会贡献50分在维稳、防疫、防汛、抗旱等公共事件中积极配合、主动贡献,或者积极为

3、社区提供帮助、服务,得到区级以上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书面表彰奖励的,每次加10分,最高50分社会监督20分举报其他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次加5分,最高20分往年信用100分50分过往年度信用等级为A级机构的每连续一年加10分,中断一年重新计算,最高100分50分其它良好信用10分优质服务企业、热心公益、诚信经营,配合管理部门工作等并有相关材料证明的,得10分4严重失信直接评为E级机构列入国家和省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直接将信用评价总分值扣为。分代理销售无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或为禁止交易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被行政处罚的,直接将信用评价总

4、分值扣为O分对违规融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直接将信用评价总分值扣为O分一般失信扣分不设限收取房款或者房屋交易的押金、保证金、定金等,扣留委托人有效证件、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每次扣300分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和信息、违反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用等行为被责令整改的,每次扣200分房地产经纪人员数量不符合最低标准,每次扣100分取得营业执照后3个月内不具备固定经营场所、接入“天津市房地产经纪网签系统”等经营条件的,每次扣100分不按时通过“天津市房地产经纪网签系统”上传房地产经纪业务统计信息的,每次扣50分信访调查扣分不设限对委托人合理诉求拒不解决,造成反复上访或集体上访的,每次

5、扣500分不积极解决信访纠纷的,每次扣300分不配合信访案件调查等相关管理要求的,每次扣200分社会责任扣分不设限在维稳、防疫、防汛、抗旱等公共事件中拒不配合管理部门的,每次扣200分社会监督扣分不设限恶意举报其他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每次扣200分备注: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具有直接责任的经纪人员、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附件2天津市房地产经纪人员信用档案种类信用分类信用记录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在重大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获得国家、市级、区级劳动模范称号获得国家、市、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被公共新闻媒体发表文章表扬在维稳、防疫、防汛、抗旱等公共事件

6、中积极配合、主动贡献,或者积极为社区提供帮助、服务,得到区级以上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书面表彰奖励维护公平正义,举报房地产市场或经纪行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其它良好行为伪造、涂改、转让、租借注册执业证书行为被行政处罚对当事人隐瞒涉及房屋交易的重要信息行为被行政处罚为禁止交易房屋的当事人提供经纪服务行为被行政处罚收取房款或者房屋交易的押金、保证金、定金等,扣留委托人有效证件、房地产权属证书行为被行政处罚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和信息行为被行政处罚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被行政处罚其他经纪执业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责令改正个人行为给聘用机构造成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或计入不良信用记录在维稳、防疫、防汛、抗旱等公共事件中拒不配合管理部门恶意举报房地产市场或经纪行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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