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城涵西大道南侧北大顶墩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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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市荔城区城涵西大道南侧北大顶墩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6月一、概述1(一)编制背景1(二)编制依据1二、编制条件2三、基本情况3(一)区域位置3(二)方案范围4(三)用地条件4(四)实施周期4四、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4五、合规性分析5六、结论7一、概述(一)编制背景本次成片开发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成片开发总面积6.1192公顷。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莆田市荔城区城涵西大道南侧北大顶墩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O(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2、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二次修订);(3)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4)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12021)3号);(5)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参考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号);(6)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7号);(7)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8)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9)自然资源

3、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10)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11)莆田市荔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年-2025年)规划和二C)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12)荔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13)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城镇分区单元(350304-03)协丰鞋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14)其他相关编制依据。二、编制条件(一)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情况截至2022年5月底,莆田市荔城区批而未供土地面积218.6445公顷V500公顷。2020年、2021年,莆田市

4、荔城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分别为11.27%.15.67%,未出现连续两年低于15%的情形。截至2022年5月底,莆田市荔城区闲置土地面积44.1140公顷50公顷。2020年、2021年,莆田市荔城区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为5.86%、22.30%,未出现连续两年处置率低于15%的情形Q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二)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情况本成片开发方案涉及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2018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排名第40名,2019年排名第25名,2020年排名第18名,不属于连续三年排在全省后三名的情况,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三)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截至目前,荔城区2

5、021年度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九、十二、八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2021年9月18日、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12日、2022年1月2。日、2021年9月4日、2021年9月4日、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27日、2022年3月29日获批。目前已按年度计划进行实施,不存在连续两年未完成方案安排的年度实施计划的情况,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件要求。三、基本情况(一)区域位置本方案片区位于莆田主城区的东侧,荔城区西天尾镇分区单元内,涉及西天尾镇的北大村。片区距离荔城主城区3公里以内,位于在荔园中路与城涵西大道交叉口东侧,对外交

6、通条件方便,区位优势明显。(二)方案范围本方案片区地块四至范围:北接城涵西大道,东至北大村顶墩,西接荔园中路,南至北大小区。片区用地南北长464米,东西宽484米,用地总面积6.1192公顷。(三)用地条件本方案涉及荔城区北大村,共1个镇1个村。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6.1192公顷。其中,农用地1.6065公顷(无耕地);建设用地4.5127公顷。(四)实施周期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3年(2022年至2024年)。四、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本方案用地总面积6.1192公顷。主要用途为荔城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本方案功能区布局合理,其

7、中:1、工业用地面积3.6281公顷,科学合理布局,完善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目标。2、城镇道路用地面积2.2110公顷,完善城市道路设施,方便通行。3、防护绿地地面积0.2801公顷,设置在道路一侧,实现安全隔离、降尘降噪等功能。公益性用地包含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合计2.4911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0.71%,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五、合规性分析(一)国土空间规划本方案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最新成果确定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内,方案符合荔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同时,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承诺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纳入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及国土空间规划确

8、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符合用地落实和安排。(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符合情况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新一年,在莆田市荔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健全项目推进和保障机制,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梯次滚动发展格局。纲要还提出在未来的城市发展进程中,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围绕未来发展定位和用地保障方向,高质量完成荔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进一步引导区域综合开发建设。深化开发区体制改革,理顺工作机制,强化

9、用地保障,提升开发区承载能力和集聚效应,建设现代化工业新城。本成片开发符合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符合莆田市荔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时,纳入了莆田市荔城区202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情况依据荔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查完善方案,本成片开发方案用地面积6.1192公顷,其中位于允许建设区面积2.6722公顷,位于有条件建设区面积3.4470公顷,均属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根据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

10、用地审批手续,经规划调整方案后范围内均为允许建设区。本方案涉及已批建设用地3.3212公顷,拟建新增建设用地未突破荔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查完善方案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综上,成片开发符合荔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查完善方案的相关要求。(四)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根据莆田市荔城区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及各类保护区;通过普查及征求意见,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各类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井、古桥、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遗产。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11、(五)符合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本成片开发方案未涉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六)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本成片开发方案位于荔城经济开发区协丰片区,与萩芦溪距离约为9.6公里,与饮用水源地石盘水库距离约为4.6公里,与饮用水源地外度水库距离约为1L7公里,对石盘水库、外度水库饮用水源地及萩芦溪无影响。六、结论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专项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自然资源部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莆田市荔城区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城涵西大道南侧北大顶墩片区方案)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200。:IJ京大见心以系I9S5国家高科H准初收X人ICm力潴牡.o.年六兵落腋区海除hn二注如源历地产上地产估淬询方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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