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入河排口污染溯源及动态管理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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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入河排口污染溯源及动态管理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CGH-ZB-招标文件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2020年08月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公章指牵头方公章;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标注项条款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证明文件并分别加盖各自单位公章。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1. 2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1.1.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1.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 5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1.1 提供虚假的资料。1.1.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 6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

3、投标。2. 资金来源2.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3. 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4.1 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合同一般条款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附件一一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第八章产品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4、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5. 招标文件的澄清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 招标文件的修改6.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 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

5、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7. 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8.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产品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产品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服务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8.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 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1投标书(格式)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附件3投

6、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4产品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7-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El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7-42018或2019年度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

7、的有效资信证明或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7-5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隙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6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7投标人业绩说明7-8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7-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7-10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制)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提供)附件

8、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提供)附件10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承诺函附件11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提供)8.2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9. 证明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 2.1产品主要信息和质量的详细说明。9.2.2产品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服务内容,包括服务的时限、内容和费

9、用。9. 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9.3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标准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10. 投标报价10.1 投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 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 3.1投标产

10、品报价应包含运输费、邮费、正常的税金及其它费用。中标人不得再向买方收取中标金额之外的任何费用;10.4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0. 5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及折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0.3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视为无效投标。11. 6每种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

11、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对其投标价格错误的修正;(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签订合同;(5)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6)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未要求提交的情况除外)。如果招标人按上述11.2条没收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还应负责赔偿由于投标人上述过失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13.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支票(北京地区投标人)、汇款、投标担保函

12、原件等。(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任何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同无效)1)支票(支票抬头: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或留空);2)汇款(以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确保款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到账,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账户名称: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账号:(仅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使用)行号:以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注明所递交项目的招标编号,如分包则需注明包号(例如:ZCGH-ZB-2020XXxXX,第X包)3)投标担保函原件(投标担保函须符合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采购20112882号文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13、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格式见附件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形式来满足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的相关要求。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相关内容。1.4 4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5 5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1.1和第11.2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视为无效投标。1.6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11.

14、7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本项目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7.38万元整。12. 投标有效期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也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不予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七份,每套投标

15、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4 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散页无效。13.5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按以上规定制作装订、签字和加盖章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四投标文件的递

16、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装在投标文件袋中,投标文件袋在开口处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制,在封条上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袋正面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4.2 信封均应:D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标号、包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根据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填入开标口期和时间。14.3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4.4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4.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

17、责。14. 5开标一览表的递交(提供二份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相同原件,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里,投标现场单独递交用于开标现场唱标,另一份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第14条款相关要求密封的,依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33条相关规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5. 投标截止期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15. 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

18、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6. 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6. 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7. 开标17.1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

19、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报价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7. 3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17.4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

20、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 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服务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19.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9. 1.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9.1.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2投标文件的澄清19.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21、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9. 2.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0

22、.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1. 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

23、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专家组按以下条款进行符合性审查: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产品说明一览表5)技术规格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8)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到场投标的情形除外)9)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0)投标文件的编写、签署、盖章、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1)投标报价未超出预算金额12)交货期和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3)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自制)14)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承诺函22. 比较与评价22.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

24、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2.2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评委评分保留1位小数。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21.3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优惠标准的投标人和符合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监狱企业(京财采购【2014】2506号文件),在价格评审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25、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O1 .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中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2 .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3 .支持监狱

26、企业发展:(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财库201468号”文)4.促进残疾人就业:(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详见“财库2017141号”文)。评分标准:序号评审条款评审项评审细则1价格(30分)价格(30分)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X价格权重(10%)XlOO(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评标价

27、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不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投标。2技术部分(45分)基础分(15分)评委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打分:(1)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八章产品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打15分。(2)第八章产品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中一般性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减1分,#项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减3分,扣分最高不超过15分。注:#项条款须提供省级(含)以上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未提供或不能实质性佐证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对本项对投标人是否熟

28、悉掌握本项目的目标、功能、技术要求等认识程目关键点、重点、难点的理解与分析及对策(10分)度进行综合评审:L能全面了解并准确分析和阐述本项目的关键点、重点、难点,采取的对策针对性、可操作性强:10分;2 .能基本理解分析本项目的关键点、重点、难点,采取的对策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7分;3 .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重点、难点的理解和分析一般,对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4分;4 .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重点、难点,未能给出准确判断及分析,对策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0分。项目进度计划(10分)项目进度计划(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交付):计划合理且量化可控,完全针对本项目需求,各阶段时间节点清晰;

29、各阶段进度保障措施全面得当、各阶段人员分工安排科学,完全符合且能够保障本项目交货期:10分;计划较为合理可控基本针对本项目需求,各阶段时间节点明确;各阶段均具备进度保障措施、各阶段人员分工安排较合理,基本符合并能够保障本项目交货期:8分;计划基本合理,重要阶段时间节点基本明确;有基本的进度保障措施和各阶段人员分工安排,基本符合本项目交货期:6分;计划较为简略,各阶段时间节点模糊;进度保障措施和各阶段人员分工安排没有针对性,不确定是否符合本项目交货期:4分;计划粗略,各阶段时间节点模糊或缺乏明确时间节点,进度保障措施和各阶段人员分工有所欠缺或不符合实际情况,无法满足本项目交货期:2分;项目进度计

30、划完全不合理或未提出具体计划:0分。突发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支援能力(10分)据投标人提供重大污染事故应急支援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创新性以及是否具备重大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提供参与支援过的重大应急支援案例材料与客户反馈证明材料)等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需要编写详细的重大污染事故应急支援方案,参与支援过8个(含)以上重大污染事故应急支援,并提供案例材料与客户反馈证明,得10分;参与过6-7个重大污染事故应急支援,并提供案例材料与客户反馈证明,得7分;参与过3-5个重大污染事故应急支援,并提供案例材料与客户反馈证明,得4分;参与过1-2个重大污染事故应急支援,并提供案例材料与客户反馈证明,得2分

31、;没有参与过重大污染事故应急支援,得0分。3商务部分(22分)业绩(1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与本次采购设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以实际合同为依据,必须包括首页、金额页、含有项目名称的页面以及签章页),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得10分。利于本项目相关资质、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得2分2 .投标人具有环境保护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得3分3 .投标人具有CMMI三级(含)以上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证书人员及履约能力证明(12分)得3分4 .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且成熟度达到三级(含)以上得2分;5 .投标人具有ISO/IEC20000IT

32、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6.投标人具有IS0/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备注:提供针对以上内容的实质性佐证文件、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作为评审依据,4政策功能(3分)环境标志产品(L5分)投标人所投货物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1.5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节能产品(1.5分)投标人所投货物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L5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强制节能产品除外)注:如采购货物为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具有中

33、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22.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2.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确定中标2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3.1 除第25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

34、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4. 确定中标人24.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投标人。24.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24.3 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5.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5. 2因不可

35、抗力或中标投标人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投标人签订合同的权利。26. 中标通知书26.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 签订合同27.1 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买方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27.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 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天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5%

36、的履约保证金。28.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7条或28.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第二章合同一般条款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 “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

37、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产品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 技术规范2.1 提交产品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 知识产权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

38、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 包装要求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 装运标志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

39、的地:产品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5 .2如果产品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 交货方式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产品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产品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0、。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 买方自提产品: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 .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a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产品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产品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7 .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产品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贝J,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41、8 装运通知8.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产品,卖方通知买方产品己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8.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9 付款条件付款条件见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10 技术资料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上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9. 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

42、每批产品一起发运。10. 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0质量保证10.1 卖方须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0. 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 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

43、证期内,证实产品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10.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0.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通过最终验收起一个月。11检验和验收11.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U.2产品运抵现场

44、后,买方应在g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11.3买方有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1 .4制造厂对所供产品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2 索赔12.1 如果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0.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品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2.2 在根据合同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

45、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2.2.2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产品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2.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

46、,卖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2.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3延迟交货13.1卖方应按照“产品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3 .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 违约赔偿14.1 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产品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产品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o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5 不可抗力15.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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