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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为全面提升学校就业工作及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学院在就业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激发学院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完善学院就业教育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学校就业工作实现良性循环,实现学校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学校主管就业工作的校领导牵头,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二、考核范围和时间(一)就业工作考核范围为有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学院。(二)考核工作按年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份。三、考核内容(一)指标体系共设有6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1 .组织领导:学院重视就业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把就业工作列入学院重要工作
2、议程;学院就业工作制度完善、责任明确。2 .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开展有效的就业帮扶工程,组织到位,成效显著;建立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3 .就业工作:就业市场拓展、就业基地建设;及时准确发布就业信息;学院积极承办和举办专场招聘会,认真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供需洽谈活动。4 .就业管理:就业相关材料归档及时规范;填报、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毕业生派遣、归档工作;学院就业经费使用情况。5 .就业成果:就业率;就业工作满意度。6 .加分项:宣传、表扬工作;奖励工作;开展就业理论研究,成果显著。(二)学校就业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对学生真实就业状态不掌握全面,不认真履行毕业生就业“四
3、不准”要求,虚假报送毕业生就业状态及就业证明材料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进行问责。四、考核办法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指标体系对学院就业工作实施目标量化管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材料、测评、实地考察等形式,并结合学校就业日常工作记录,进行集中评审考核。五、表彰奖励学校出台评比考核奖励办法,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年召开就业工作总结会及表彰大会,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且就业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校内其它业绩考核、评价、推优、评奖、培训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学校实行大学生就业工作校、院一把手负责制。各学院要从维护学校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本着“以学生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层层落实责任,积极主动地参与大学生就业工作。(二)缜密部署,扎实推进。各学院要将大学生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创新思路,深入研究,强化措施,缜密部署,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全面促进毕业生就业。(S)严肃纪律,工作务实。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各学院就业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工作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