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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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第三条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

2、分析和监督检查。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医院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分管院长主管,财务科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第五条主要负责人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责。第六条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七条医院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医院设置配备专职财务人员,人员属于医院财务科管理。第八条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医院财务科设置岗位13个,其中:财务科科长1名、会计2名、出纳1名、收款员9名。第九条财务科科长领导财务科的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工作。第十条财务科必须建立稽查制度。第十一条出纳员

3、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二条财会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第十三条财会人员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医院的会计估息。第十四条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第十五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第十六条实施会计岗位轮岗制度。科主任根据医院的统一安排进行轮岗;会计关键岗位即出纳岗原则上三年轮岗一次;其他会计岗根据工作需要、人员

4、增减及业务培训情况进行轮岗。轮岗人员在交接前进行培训,熟悉岗位职责,掌握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在调出人员的指导下,实践操作规程,指导独立工作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第十七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第十八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财务科长及分管院长汇报。第十九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对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

5、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财务科长监交。第三章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第二十条医院执行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医院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帐务。第二十二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办理。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第

6、二十三条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第二十四条医院的收支核算,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第二十五条医院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党委办公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第二十六条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1、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2、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

7、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3、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第二十七条医院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2、收入费用总表(年、季、月);3、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年、季、月);4、支出明细表(年、季、月);第四章货币资金的管理第二十八条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其他资金款项管理。第二十九条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银行账户只供医院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

8、规定。3、收款处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5、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开管理制。即: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法定代表人私章、主管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6、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顶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账项,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第三十条现金管理1、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3

9、、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4、严禁各部门私设小金库。5、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6、现金日记账必须用固定一本账,严禁使用两本账或账外有账。7、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账实相符。第三十一条往来款项管理1、医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要时及处理本医院的债权债务。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因公借款超过一年未结清者,进行催款,催款无效者扣工资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第五章财产物资管理第三十二条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医院财产物资按“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

10、购由医院统一进行。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的管理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IOOO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2、固定资产的分类2.1房屋及建筑物2.2专业设备2.3一般设备2.4图书2.5其他类固定资产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3.1 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3. 2实行三帐一卡管理制度,即财务科负责总账和一级分类明细账,进行金额核算,设备科、基建维修科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科室负责建卡(台帐),进行数量管理。3 .3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4 .4财务科

11、、设备科、基建维修科以及使用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3. 5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购买前设备科、基建维修科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购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3. 6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3.7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3.8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第三十四条库存物资的管理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

12、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批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出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科室申请,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药品要遵循“计划采购、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第六章对外投资和筹资第三十六条医院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第三十七条由于对外投资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利益和发展,其决策权力统一集中在医院。第三十八条要做好预期风险和投资收益论证,把握投

13、资能力,确保资金收回。第三十九条对外投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第四十条医院是筹资的决策者,各部门不得擅自发生筹资行为。所筹资金专款专用,不准变相挪作他用。第七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十一条收入管理1、本医院收款处凭正式发票国家一统监制票据收费,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私自收费按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各窗口收款员每天下班前将当天收到的现金足额存入银行,日清月结。现金出纳员负责日报表与交款金额核对,防止收款员有积压现金情况的发生,然后票据管理员复核票据,一切复核无误后将款项当日存入银行并登记账簿。3、每月末,财务科主管人员与系统管理员及票据管理员将收入汇总表

14、与电脑收入进行核对。第四十二条支出管理医院各项支出必须遵守会计法及其相关财经法规,支出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完整,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具体支出报销程序如下:报销单据时,必须有经办人、科主任、分管领导在单据背面签字并注明理由,经审计科、院监委、监事会、财务科审核,理事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凡属分期付款的大额支出(如工程支出等)事项,分期付款时,须在支取单据上注明支出总额、已付款额、现付款金额、尚欠金额,注明清楚,以备后查。第八章收支结余管理第四十三条医院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第四十四条业务收支

15、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1、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亏损,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如有上年未弥补亏损,当年结余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结余的,再按规转入事业基金。2、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3、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五条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应严格执行

16、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批报程序。第四十六条按照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要求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医院结余管理水平。第四十七条加强预算约束,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医院财务行为,促进医院结余管理。第四十八条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挖掘内部结余潜力。医院应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从内部挖掘潜力,提高医院结余水平。第四十九条加强收支管理,做到各项收支及时入账,能够正确、完整地反映医院收支及结余的真实情况。第五

17、十条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正确计算结余,做到收支配比。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内容,对全年的收支活动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对、整理和结算。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都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列报,正确计算、如实反映医院全年收支结余情况。第五十一条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1、医疗结余二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一医疗业务成一管理费用本期结余二医疗结余+其它收入-其他支出可供用于分配的结余二本期结余-财政基本补助结转2、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补助收入一财政项目补助支出3、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入一科教项目支出医院财务制度规定:本期收支结余为正数时,首先弥补上期亏损,余下的部

18、分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第九章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医院财务科统一负责,组织各部门对医院内的收支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第五十三条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第五十四条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章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第五十五条财务科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核销、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保存期限执行国家规定。电子账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账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保存期限执行国家规定。笫五十七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分管院长、主要负责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后,才能销毁。第十一章考核与奖惩第五十八条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第五十九条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第十二章附则第六十条本制度由财务科制定、修订,最终解释权归财务科。第六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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