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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洋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国家海洋局关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对“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西防波堤北段区域路网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用以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盘锦辽滨圣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悦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物流大厦447室电子邮箱: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大连海事大学联系人:林建国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电子邮箱:3、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盘锦港荣兴港
2、区西作业区西防波堤北段区域路网工程。项目概况:项目填海造地面积46.5869万全部形成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共计道路4条,分别为1#路4#路,总长度5335.01m,总投资13119.05万元,建设期为2年。工程吹填利用“港池疏浚项目”的疏浚泥沙,疏浚及吹填的环境影响情况由“港池疏浚项目”单独进行评价,不包含在本工程内。4、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才去的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污染物及采取的措施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港区后方市政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垃圾有环卫部门处理场统一处置。(2)运营期污染物及采取的措施项目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3)生态环境影响
3、及采取的措施改变了海域的自然属性,形成了陆地,工程区的海洋生物生态环境被占用,造成生物资源损失。按照环评估算损失进行货币补偿。5、选址可行性项目建设用海符合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和盘锦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的海域使用管理和环境海洋环境保护的要求。6、环评结论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西防波堤北段区域路网工程建设将占用部分海域,工程建设期产生的环境影响仅限于所占海域的生态影响。工程运营期产生的污(废)水和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不会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的相关规划,无海洋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严格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7、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出发,你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说明原因;(2)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您认为本项目采取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可行,如认为有不足之处,敬请补充;8、公众提出意见期限公众可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如公众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在附件下载地址中下载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西防波堤北段区域路网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下载地址:;密码:84783507盘锦辽滨圣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