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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心得体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维护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平安东至的重要抓手,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基层社会纠纷的类型趋向多样化,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等向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劳资纠纷、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扩展,矛盾纠纷化解的难度持续加大。我就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出自己的几点想法。一、构建超前预防体系变“事后处置”为“前端预防”纵观很多信访积案,都是因为矛盾
2、纠纷在刚发生时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给基层信访维稳带来很大压力。要进一步构建超前预防体系。一要强化矛盾排查。要充分发挥村干部、基层网格员的作用,加强专职网格员配备,吸收“五老”人员参与,深入群众中间,了解社情民意,收集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村综治中心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要坚决扛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第一责任,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让综治中心成为群众化解矛盾的第一选择。二要强化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决落实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做好风险点排查,加强分析研判,落实防范措施,努力将风险防患于未然。三要畅通诉求表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
3、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倾听群众诉求,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二、构建矛盾调处体系变“任务化解”为“效率化解”近年来,我县把三级综治中心建设作为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以基层社会治理为抓手,整合优化资源力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一要落实分级化解制度。能在基层综治中心化解的矛盾不能上行到上级综治中心,确实难以调成的纠纷需经主要负责人签字逐级上报,压实源头化解责任。二要提升调解队伍素质。把好调解干部选聘关,将有基层工作经验、热爱调解工作的人员选聘进来,提高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的标准,提升基层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推进“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下层参与案件调解,提升调解质效。三要规范基层调
4、解工作。加强镇村调解室软硬件建设,规范调解流程、鼓励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打造基层调解品牌,树立基层调解形象,提升调解公信力。三、构建多元化解体系变“单一化解”为“多元化解”深入贯彻落实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一要加强诉调、访调、检调对接。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统筹协调的作用,利用好县综治中心与县法院同楼办公的优势,加强诉调、访调、检调对接,努力以调解促化解,全面推动“案结事了”。二要加强协调联动。我县去年相继成立12个行业调解委员会,当前仅婚调委及医调委入驻综治中心,其他行业调解委员按照“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机制,接受县综治中心调度,但也存在对接不够,化解的合力尚未形成,化解的质效不高,导致很多矛盾纠纷仍然进入诉讼环节,接下来,综治中心将在横向联动上下功夫,汇聚调解资源,实现矛盾纠纷联调,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三要加强统筹调度。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矛盾纠纷的事件调度平台,及时录入矛盾纠纷发生时间、处理过程、办理结果,实现矛盾纠纷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县综治中心可通过平台对全县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度,进一步提高化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