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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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办法为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水平,建设一支能适应学校办学需要、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师资队伍,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一、实践培训对象1 .主讲教师教育课程所有教师。2 .主讲非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师: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没有相关专业企、事业单位实际工作经历的教师都必须参加。鼓励40周岁以上的教师参与实践能力培训活动。二、实践任务主讲教师教育类专业课程的教师:通过到中小学、幼儿园参加实践培训,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

2、教学工作,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指导、分析、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主讲非教师教育类专业课程的教师:通过到相关企业单位参加实践培训,了解实践单位的生产流程、技术设计及研发过程等,参与实践单位的管理和技术等工作;联合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积极申报科研项目等工作;为实践单位提供决策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三、实践类型、形式和待遇1 .实践类型教师研修工作站研修由二级学院与校外相关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申请建立教师实践研修工作站,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派教师驻站实践研修,有关规定参照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站管理办法(暂行)执行。二级学院产学研合作基地研修鼓励各二级

3、学院依托产学研合作基地,组织教师赴产学研合作基地开展实践培训。教师个人联系实践单位研修教师个人也可自行联系实践单位,但需经学院、学校审批后,方可参加实践培训。2 .实践形式教师实践培训可采取脱产、非脱产两种方式。主讲非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参加实践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主讲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师实践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个月。3 .实践期间待遇非脱产参加实践培训的教师,其工资、福利、待遇正常发放;脱产参加实践培训的教师待遇、任务、服务期等参照国内访学有关规定执行。四、实施流程L申报计划通知。人事处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下发实践能力培训申报计划通知。2 .组织报名。二级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参加实践能力培训

4、。3 .个人申请。有意参加实践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实践申请,并填写学院教师实践培训申报书(附件)。4 .学院审核。所在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遴选。各学院应在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确定参加实践能力培训的人选。5 .学校备案。所在学院将年度实践安排、拟选派实践培训人员、实践单位、过程管理与考核方案等有关材料报人事处备案。6 .入职实践。教师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开展实践培训。五、管理和考核L二级学院要主动与实践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帮助落实实践计划,督促检查实践情况,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7 .教师在实践培训期间,由所在学院和实践单位实行双向管理。教师应遵守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

5、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实践情况。8 .实践培训结束后,实践教师需撰写实践培训报告,由二级学院进行实践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o实践教师的考核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考核不合格者,按无实践经历处理。9 .学校对选派的实践教师、实践单位及具体实践岗位等信息,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坚决杜绝“空挂、假挂”现象,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附则L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编及人事代理教师。在进校之前有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经历2年以上,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经学校审核批准,可不参加实践培训。10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后,提请学校会议研究决定。1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原学院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暂行办法(*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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