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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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区“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擅自取水、非法侵占水域岸线、非法采砂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河湖管理和公益保护,结合河湖警长制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发展改革总基调,结合全国公安机关“昆仑2020”专项行动、省委省政府总河湖长1、2号令、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黑检会(2018)13号)、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水行政执法的意见(黑水规发2019)3号)和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公安厅、

2、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黑水发(2020)48号),通过开展西安区“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整顿和规范水事秩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执法司法联动能力,强化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擅自取水、侵占河湖水域岸线、非法采砂等各类涉河湖违法和罪,加大河湖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力度,加强依法治水管水,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二、组织体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公安局西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

3、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海峰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李新梁区政府副区长白京春市公安局西安分局局长焦方文区检察院检察长成员:牛立辉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佟卫中市公安局西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林慧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金勇春海南朝鲜族乡政府乡长刘鹏雷温春镇政府镇长王海波江滨街道办事处主任吴艳玲先锋街道办事处主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主任:牛立辉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成员:葛瑞发区农业农村局科员赵羽区农业农村局科员市公安局西安分局负责指导各级公安机

4、关依法打击涉河湖水环境、水生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河湖警长协助农业农村局开展执法行动。区检察院负责指导全区检察机关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执法机关按照管辖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河湖违法犯罪线索,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而不侦、以罚代刑等问题;全面摸排涉河湖问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区农业农村局河湖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办等工作,组织区直部门开展区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和暗访;同时负责协调配合市水务局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管理处、河湖及运行管理科、市河道管护中心,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配合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参与市级作出的

5、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工作,协助市水务相关部门做好水资源管理方面及河湖岸线管理方面政策解读和有关重大案件认定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技术性、服务性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三、整治重点(一)水资源管理方面。重点协助市级相关部门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未按取水许可规定取水的;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取水设施的;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取水许可证的;伪造、涂改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未经审批擅自转让取水许可证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无计量或

6、不能推算取水的;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擅自凿井开采地下水的;拒不缴纳、拖欠水资源费等行为。农业灌溉、农村饮用取水的,按照水利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核查登记办法执行。(二)河湖岸线管理方面。重点协助市级相关部门整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矿渣、煤灰、残土、垃圾、固体废物和堆放柴草垛的;围垦河道和湖泊的;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等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的;造成水库垃圾围坝的等行为。(三)河湖采砂管理方面。重点协助市级相关部门整治未取得河道采砂行政许可非法采砂的;未按采砂行政许可规定超范围、超深度、超采量违法采砂的;在各类自然保护区、水源地、铁路公路、重要基础设施管

7、理范围内和植被良好的滩地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采砂的;禁采期或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权的作业船舶未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集中停靠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砂石一个可采期后未清理运出的;以工程性名义清淤疏浚销售砂石的;采砂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等行为。(四)涉河湖违法犯罪方面。重点协助市级相关部门整治无取水许可证取水、人为干扰用水计量等窃水行为涉嫌犯罪的;在河道、滩涂、湖泊、堤坝、湿地等区域超采、滥采、盗采河砂涉嫌犯罪的;在采砂运砂、买砂卖砂市场中阻挠滋事、强买强卖、强揽采砂业务等涉嫌犯罪的;破坏河湖生态环境安全的涉黑涉恶、妨害水行政执法的违法犯罪等行为。(五)河湖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方面。重点摸排水资源管理、河湖岸

8、线管理、河湖采砂管理等方面公益损害案件线索,及时向市水务局相关部门进行报告,适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加强河湖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四、时间安排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从2020年5月开始,至2020年10月25日结束。(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5月25日)L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区长任组长,公安、检察、农业农村局参加的西安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取得实效。2.召开启动会议。由区长主持,市公安局西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农村农村局等单位参加,召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6日9月25

9、日)1 .全面检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配合市水务局执法部门,同时会同本级公安机关认真开展排查和现场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协助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者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协助认定违法事实,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依法采取行政处理措施或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发现涉嫌盗窃水资源、侵占河湖、非法采砂等犯罪行为,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取证、鉴定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水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妨害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各级水务部门移交的各类涉河湖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进行严厉查处。2 .专项督查。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将组织区直成员单位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在督查中把联合执

10、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将采取实地检查、查阅案卷等方式进行。对重点地区、重点水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暗访,对发现重大问题和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行动组织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地方,约谈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积极履行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跟进促进公益受损问题有效解决。(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26日10月25日)集中查处阶段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要协调配合市水务部门要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执法检查成效。坚持制度建设与巩固活动成果相结合,会同本级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联合巡查、联合调查、联合整治的工作长效机

11、制,提高执法水平。农业农村局要对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分类梳理典型案件。10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件报送市水务局。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强化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顺利实施。(二)精心组织,严格执法。各相关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违法行

12、为高发行业进行重点检查,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严禁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媒体曝光的重大违法集件,要结合扫黑除恶,一查到底,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三)强化保障,更新设备。按照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将水行政执法装备需求报本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为水行政执法配备必要交通工具和其它执法装备并有序推进更新换代,不断提高便携式装备、信息化装备配置比例。(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

13、市情水情,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加强社会参与,为执法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集中宣传、门户网站发布等形式对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以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五)掌握动态,报送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联络,确保信息报送真实、准确、及时。6-10月每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将西安区“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月统计表报送市水务局。附件1:西安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月统计表附件2:西安区“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联系人统计

14、表西安区“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月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巡查河流数量(条)巡查湖泊数量(个)检查监管对象数量(个)巡查河道长度(公里)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次)出动执法船艇航次(次)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数量(个)本月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总数量(个)按案件的性质分行政案件立案数按案件的问题类型分水资源理案件数量破案数查处违法人员岸线管理案件数量刑事案件立案数非法采砂案件数量妨害公务案件数量破案数查处违法人员涉黑涉恶案件数量构成犯罪移交公安机关案件数量抓获人员依法采取措施情况行政处理1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个;2 .责令限期拆除或纠正违法行为个;3 .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个;4 .限期采取补救措施个;5 .责令赔偿损失万元。行政处罚1 .警告个;2 .累计罚款万元;3 .没收其非法收入万元;4 .吊销许可证个。1.加处罚款_一万元;2.加收滞纳金_万元;行政强制执行3.强行拆除_个;(说明种类另附)4.强行封闭一个;(说明种类另附)5.代履行一个。(说明种类另附)西安区“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联系人统计表序号部门姓名单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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