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241737 上传时间:2023-03-1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为全面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就业服务,扩大就业渠道,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支持落户就业。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开设落户绿色通道,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大学生),持毕业证书原件(留学生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县公安局负责落实)(二)适当延迟办理录用接收手续。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期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将户

2、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县人社局负责落实)(三)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免费师范生定向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开招聘等形式,招引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研究生来眉就业。(县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局负责落实)(四)优化服务保障。民生保障部门向有意愿在就业创业的毕业年度大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享受购房、交通、教育、医疗等针对性优惠措施。(县民政局、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局、医保局负责落实)(五)加强宣传引导。积极

3、开展“百名学子看”“高端人才行”“就业大家谈”等系列活动,让高校毕业生走进、了解、留在、融入。(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县委、县教体局、人社局负责落实)(六)开辟就业岗位。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要积极引导县内企业开发新产品、拓展新业态、充分挖掘就业潜力,增设一批适合大学生就业的岗位。(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落实)(七)加大就业扶持。县内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保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企业不超过50%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

4、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企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按照培训后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情况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一5000元的培训补贴。(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落实)(A)强化兜底帮扶。全县每年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在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可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最高不超过6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落实)(九)优化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县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资源优

5、势,建立常态化线上招聘机制,打造一批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招聘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发布,每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8场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畅通就业渠道。(县人社局、总工会、团县委负责落实)(十)支持实习见习。鼓励校企合作,引导大学生在毕业年度到用人单位实习见习,预先接受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缩短大学生就业适应期,实现求学与就业有效衔接。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新增就业见习岗位到企到人。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期限。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并对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6、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县人社局负责落实)(H一)鼓励创新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给予项目配套奖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落实)(十二)加强金融支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健全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正常补充机制。高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大学生在创业的,最高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并可享受贴息支持。(县人社局、财政局、人行支行负责落实)(十三)建设创业载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模式创新”的原则,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积极发挥大学生创业联盟作用,利用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设立高校毕业生创客空间、创业沙龙,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常态化创业服务。(县人社局负责落实)(十四)夯实工作责任。人社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工信、住建、文旅等部门深入挖掘本系统、本行业就业潜力,形成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合力。(县人社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住建局、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落实)(十五)加强统计监测。人社、教育部门建立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在校大学生统计制度,完善统计分析、信息共享机制,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科学依据。(县人社局、教体局负责落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