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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党费工作有关问题的辅导稿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启动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经过近一年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工作还没有结束。对这笔清理收缴党费使用作出安排和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进行规范,成为下步党费工作的重点。为此,中组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紧接着就举办了全国、全省、全市党费业务工作培训班,主要内容就是围绕两个通知的贯彻落实。一、关于清理收缴党费的使用问题这次专项检查清理收缴的党费,都是党员按规定补交的,不同于平常交纳的党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定要用好管好。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
2、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这笔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总的原则就是,要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基层的关爱关怀,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普遍意愿,既相对集中资金办几件实事好事,又给基层党委和党支部一定的自主权,做到重点突出、程序严格、公开透明。通知明确,这笔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重点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开展党员教育和党支部书记培训,向党支部拨付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4个方面。1 .关于支持脱贫攻坚。考虑到脱贫攻坚要做的工作多、所需资金量大,这笔党费又很有限,所以明确提出,重点对年久失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修缮以及党员教育设施更新进行适当补助。在保证重点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
3、方,可根据实际帮助薄弱村、空壳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 .关于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是2008年党费工作规定明确的党费5项用途之一,是近年来党费支出的重点项目。这笔党费重点用于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开展专项帮扶活动,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帮扶对象重点有5类,一是农村生活困难党员,二是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党员。这两类对象是每年元旦春节走访慰问的固定范围,去年七一期间全县也进行了慰问。三是曾经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10年以上现已离任、生活困难的村(社区)干部。为什么将这部分人列入帮扶范围?调研时,一些党员、干部谈到,
4、离任的村干部曾经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退下来后缺少固定保障,有的生活还比较困难,用这笔党费对他们进行帮扶,既是对他们的关心关爱,也是对在职基层干部的有效激励。帮扶这部分对象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任职10年。1949年10月1日算起,累计担任10年以上的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都包括在内。任职期间受到过处分和处理的排除在外。二是目前生活困难。关于生活困难如何界定,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是一定要包括纳入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不断根据工作热点细化分类、及时更新,做文字工作者的及时雨,加QQ287627102加入圈子!提高效率,远离加班户、患有重大疾病、受灾严重等四类人员。四是因
5、公牺牲的党员家属。在对近年来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时,重点了解其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经济来源、养老就医、抚养入学等方面情况。五是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往往群众自身的力量很难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党和政府给予帮扶。要将这部分群众纳入帮扶范围。第三,帮扶工作中,在切实保证帮扶这些重点对象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对其他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进行适当帮扶。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的力度,比以往元旦春节走访慰问也可适当加大,但要考虑到工作连续性,防止标准过高。第四,帮扶对象的确定要精准,坚决防止发生优亲厚友、照顾关系等问题。省、市委组织部掌握名单,确保帮扶精准到位,
6、把资金投给确实困难的对象,真正把好事办好。3 .关于开展党员教育和党支部书记培训。在操作中,需要注意3个具体问题。第一,这项工作由省级统筹,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实施,主要依托党校和党员教育培训基地进行,不能搞委托培训,不能层层转包。第二,培训工作在今年内就要开展起来,与年度党员教育和支部书记培训统筹考虑,作为党员教育5年规划的一部分。各乡镇要重视对普通党员的培训,力争做到全覆盖。4 .关于向党支部拨付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在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突出重点。通知明确规定,这次向党支部拨付经费,主要是4类组织:经费缺乏的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二是补贴要有一定比例。向这些党组织划拨党
7、费时,要从党费总额中拿出一定比例,让支部活动能够开展起来、让党员能够感受得到。三是按要求使用。主要用于订阅党报党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创先争优等活动,不能随意支出,具体使用时支委会要集体研究,不能支部书记一个人说了算,使用情况要向党员公布。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新精神新要求集中体现在XXX(2017)53号文件中。(一)关于党费收缴工作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第1条中包括2层意思。“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这是采纳基层的普遍建议作出的规定。这里的“基层党组织”,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年初”核定,一般指的是一年之初,可以在一季度内核定,中组织部文件是5月
8、份印发的,考虑到省市县通知印发的时间和培训时间是6月份,今年6月就应按通知精神执行。月交纳党费数额核定后,年内一般不再作出调整。年内工资晋档、职务晋升、岗位变动以及普调工资的,可以待下年度重新核定。“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IooO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工在去年专项检查中,部分系统和企业反映,高收入党员交纳党费较高,希望明确一个月交纳党费限额。一些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也建议,设定一个最高限额,以适当减少高收入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数额。为此,我们以2008年党费工作规定明确的交纳大额党费的最低数额“1000元”为参考,作为月交纳党费限
9、额。“一次多交IOoo元以上”是指,除按规定交纳党费IOOO元以外,再自愿多交1000元以上党费的,这部分党费按照2008年规定第十一条办理。第2条,关于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项目。党员收入构成多样,党费计算基数十分复杂,这是基层反映最多的问题,也是最不好把握的内容。根据2008年规定和党费工作手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问答”,个人所得税、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类补贴和针对特殊岗位、特殊人群发放的津贴补贴均不作为党费计算基数。基层普遍反映,希望对这些项目以文件形式予以重申和明确。为此,在通知中明确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6类18项具体项目,第1类是税,即个人所得税;第2类是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10、、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5险;第3类是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等3金;第4类是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等6种改革性补贴;第5类是费,包括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第6类是其他津补贴,包括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通知采取列举方式作出规定,对一些未提到的津贴、补贴项目是否作为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项目,由基层党委根据通知精神研究确定。以上这2条,是管总的,属于通用条款,适用于各个群体的党员。下面几条,属于分类条款。第3条,也包括2层意思。关于事业单位党员党费计算基数。部分高校、医院
11、、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认为,目前将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党费计算基数的做法与现行党费工作规定精神不相符,建议属不固定的、非经常性的绩效工资部分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为此,中组部明确:事业单位人员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有些单位对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如何认定,理解不太一致,感觉不太好把握。在认定上关键要看其资金的来源,对于来自财政核发的绩效工资,均属于基础性绩效工资;对于由财政核拨以外的单位收入核发的绩效工作,属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则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许多企业党组织反
12、映,企业人员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中“活的部分”不好确定,为此,通知对“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作出了明确。具体执行中注意把握2点:一是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二是对于那些不好确定为“活的部分”的收入是否纳入党费计算基数,可由企业基层党委研究确定。第4条,关于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实际工作中,注意把握3点:一是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不兑现年终绩效的月份,每月以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交纳党费,年内一般不变动;二是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不断根据工作热点细化分类、及时更新,做文字工作者的及时雨,加QQ2
13、87627102加入圈子!提高效率,远离加班兑现年终绩效的当月,按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基数计算,交纳党费超过IOOO元,可以IOOO元为交纳限额,自愿多交者不限。自愿多交的金额在IOOO在以内的,正常上交即可,多于IoOo元(含IOOO元)的按照大额党费的有关规定直接上交中组部。三是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中,不包括通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第2条所明确的个人所得税、“五险三金”等6类18项具体项目。第5条,关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这一规定是组电明字(2016)29号明确的。29号明传电报下发后,受到
14、基层党组织和老党员的普遍欢迎,执行效果是好的。所以在通知中重申了这一规定。一些地方和单位反映,随着社保制度的推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养老金只有一笔,没有区分基本养老金和津补贴,党费计算基数不好确定。按照组电明字(2016)29号通知要求,以基本离退休费作为党费交纳基数;对于纳入社保发放离退休工资且工资不好拆分基本养老金和津补贴的离退休人员党员,可按养老金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党费交纳基数。同时,通知明确: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老党员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生活困难的,或者基层党支部了解到老党员生活困难的,原则上都可作为生活困难党员对象。党支部研究同意的方式,既可以是支委
15、会研究同意,也可以是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实际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个人感受,不能因为方式不当,导致确有困难的党员不愿、不敢提出来。第6条,关于党费缴纳方式。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流动党员等群体实际情况,探索网上交纳党费的具体办法。这主要是针对流动党员以及工作地点不固定、在外出差较多的党员的实际,为方便党员交纳党费作出的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应结合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由党员自觉、主动、亲自交纳党费,增强交纳党费的仪式感,让党员在交纳党费过程中强化党员意识。已经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交纳党费的,可继续沿用这种网上支付方式。这就是目前中组部和我们关于党费缴纳方式的基本态度,还是要坚持传统的缴纳形式,不提倡
16、大范围地推广网上交纳。第7条,关于大额党费。中组部对此作了较大调整。一是党组织收到党员交纳的大额党费后,要抓紧上缴大额党费、及时上报党员简要情况,原则上确保党员在交纳大额党费后一个季度内收到大额党费收据。二是简化工作程序,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将党员交纳的大额党费直接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向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上报党员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开具大额党费收据后直接寄送给县级党委组织部。三是对交纳大额党费的老年党员和其他情况特殊的党员,要特事特办、加紧办理,争取在一个月内让党员收到大额党费收据。四是对交纳党费数额较大或连续多年交纳大额党费的党员,所在地方和部门党委组织部可结合走访慰问活动,派人上门看望,送
17、去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二)关于细化党费使用项目需要注意的问题。根据基层建议,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研究提出6类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大体上包括18种费用。具体内容是:(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2)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3)党内表彰所需费用。(4)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5)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
18、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6)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细化党费使用项目,主要贯彻了“3个原则”,一是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补充的原则。6个方面、18种费用,全部是开展党的活动的相关费用,且主要集中于党员教育培训。二是党费使用向基层倾斜的原则。主要用于订阅党报党刊、开展支部活动等,帮助支部解决开展活动、临时性对党员进行救助没有经费的问题。三是党费使用要精细精准、规范有效的原则。通知在党费使用上严格规定了开支的具体项目,又明确开支标准参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既开了口子、又立了规矩,其目的是确保党费用得其所、用出效益,充分发挥党费
19、的政治功能和教育功能。在党费使用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以下3个方面:(1)使用党费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每一笔党费开支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2)党费使用项目的开支标准,参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据了解,财政部门没有对企业、社会组织等经费开支标准作出规定,一些企业行政经费开支标准高于财政部相关标准,所以在党费开支上,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按照财政部相关标准执行。(3)向党支部划拨党费的具体方式,参照这次清理收缴党费的划拨方式执行。(三)关于加强党费管理监督需要注意的问题。管好党费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政治责任。为此,通知中提出了加强党费管理监督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集中体现了
20、“3个严格”,一是严格日常管理,重申党费工作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应当分开,要求从事党费财务工作人员一般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二是严格审批程序,重申党费使用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精细合理使用党费。三是严格监督检查,重申党组织要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定期开展党费工作情况检查,提出试行党费审计制度等。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是对2008年党费工作规定的解读和细化,是今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通知中有明确规定的,按照通知要求办理,与党费工作规定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通知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继续按照党费工作规定办
21、理。大家普遍反映XXX(2017)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与专项检查当中一些标准不一致。这里做一说明,二者的意义不同,因为专项检查执行的是中组发(2008)3号文件,这是符合规定的;现在XXX(2017)53号是在执行中组发(2008)3号文件基础上,结合实际作出的进一步规范,按照这样的标准和基数收缴,也是正确的,没有哪个对哪个错,也不存在退不退的问题。三、关于几个具体问题一是关于党费账户开设问题。一些地方提出实际工作中设立党费账目比较困难,中组部明确表示,尽快与中国人民银行协调解决。二是关于统一制作党费证问题。省委组织部统一制作了一个模板,市委组织部按照这一制式印制后,统一配发相关单位。三是关于统一党费收据问题。省委组织部按照财务票据的要求,重新设计印制了党费收据,统一配发。今后全省所有党组织必须统一使用,不能自行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