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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切实做好全市慢性病防控工作,推进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慢性病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强化政府责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带动全市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一)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制订实施方案,统筹部署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二)全市以县(市、区)级
2、行政区划为单位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横峰县要巩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铅山县要在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信州区、广丰区、县、德兴市要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争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婺源县、万年县要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争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玉山县已经是国家卫生县城,理应争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鄱阳县、余干县、弋阳等县也要积极创造条件,早日启动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三)到2020年,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全市60%的县(市、区);到2025年,力争全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覆盖,国家
3、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全市30%县(市、区)。(四)到2025年,建成完善的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初步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三、工作步骤(一)2019年5月,各县(市、区)完成示范区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和细化任务指标,召开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二)2019年6月11月,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配套政策,落实部门责任,按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对照标准,积极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完成。(三)2019年12月前,各创建县(市、区)要全面完成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迎接省卫健委对各创建县(市、区)示范
4、区创建的评估验收。(四)2020年至2025年各县(市、区)要持续加强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已创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积极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未创建的县(市、区)积极争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1 .市卫健委负责对全市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督促协调推进全市各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对辖区示范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上报省卫健委。2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承担示范区建设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责任,积极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加大经费
5、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示范区建设在健康中国建设及创卫中的重要意义,要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任务和议事日程,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示范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可持续发展。(三)开展督导评估各县(市、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分析评估,将示范区建设情况作为政府重点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确保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和工作进度,同时要定期将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度通报给市卫健委。(四)强化政策保障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基本内容包括媒体公益宣传、推动合理膳食、低盐饮食、促进身体活动、加强烟草控制、方便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诊早治和双向转诊等。(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方针政策,宣传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策略。增强社会对慢性病防治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慢性病防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