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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LI自觉接受质量监督站、业主、监理等上级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或整改指令,按期整改落实。1.2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监督自控体系,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配合监理、业主、质量监督站对所承担的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进行监督,使工程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状态。对工程实体进行质量评定,确保交付使用的工程实体满足设计的功能。L3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依据本体系规定的岗位质量职责,对工程质量各负其责,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1.4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签字责任人对其签字认可的内容负直接质量责任。L5开工报告制度: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复核、实施性施工组
2、织设计审批完成,技术交底和员工培训完成,试验室和材料检验经过批准,相关报检手续完备。1.6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专业工程师自检合格后,报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隐蔽作业。L7工程质量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定期组织进行一次综合大检查,主要目的是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对质量管理资料进行检查,同时对现场实物按验标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查,以验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效果。质量管理部门按各自的质量职责行使权利和履行责任。L8工程质量检验结果是考核完成质量指标的依据和进行验工的凭证。质量评定应按验标规定填报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表,质量检验表由监理及相关方确认。L9及时反馈质量信息:每月25日前向局指安质部书面报告本月安全质量情况和下月的控制重点。LlO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调查、处理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文件办理。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