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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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传知识一、修订后的细则有何特点?答:一是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规定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二是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从法律上维护了消费者知情权。三是解决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主体问题,将执法主体改为“卫生行政部门工四是新增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装修等方面的规定,完善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要求。五是明确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卫生许可有效期。六是加大了执法力度,能够有力震慑违法

2、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修订后的细则对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有何意义?答:修订后的细则对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有以下意义:一是实现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由被管理者向自身管理的角色转换,将经营者置于主动地位,有利于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明确了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使经营者明白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够更好地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工作。三是用新的监管机制搭建了工作平台,达到节省卫生监督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效果的目的。四是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实施信息公示制度,能够使消费者知情权得到保障,在选择公共场所时,避免了盲目性。消费者对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奖”与“罚”,

3、又促进了公共场所经营者改善卫生设施和卫生管理。三、公共场所经营者责任1 .公共场所经营者在卫生安全方面负有什么责任?答:公共场所经营者在卫生安全方面负有以下责任:一是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二是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三是保证公共场所空气、水、采光照明、噪声及公共用品用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四是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并认真落实,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按照规定处置并报告。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

4、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2)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3)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4)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6)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7)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8)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9)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3 .患哪些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公共场所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答: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

5、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4 .乙型肝炎携带者可以从事公共场所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吗?答:可以。根据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除经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如特警职位、民航空勤人员等)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5 .宾馆向顾客提供的非一次性口杯,应该达到什么要求?答: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

6、用具(如拖鞋,口杯等)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6 .公共场所经营者可否不取得卫生许可证先行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答:不可以。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7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可以使用原卫生许可证吗?答:不可以,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8 .公共场所经营者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前可以试营业吗?答:不可以。不论试营业还是正式营业,都必须首先取四.明确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主体,即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7、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答:细则规定: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五、新版细则对建立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和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设备、室内空气、饮用水、采光照明、噪声、装饰装修等提出了更加规范的要求。1 .细则对室内装修有何规定?答: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2 .细则对卫生指标的检测有何规定?答:细则对卫生指标的检测有如下规定:(1)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

8、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2)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3)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4)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六、新版细则加大了行政处罚额度,新增了条款1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如何处罚?答:细则规定: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1)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2)擅自营业时

9、间在三个月以上的;(3)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2 .对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的,如何处罚?答:细则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3 .对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如何处罚?答:细则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

10、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4 .对拒绝监督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如何处罚?答:细则规定:对拒绝监督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5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如何进行处罚?答:细则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11、,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6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答:根据卫生部关于“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时限概念问题的复函,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一年。拟在有效期届满之后继续从事该行业工作的,必须在届满之前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再次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7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

12、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8 .公共场所经营者隐瞒、缓报、谎报健康危害事故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隐瞒、缓报、谎报健康危害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未按规定在公共场所经营者醒目位置如实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的答:细则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13、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10、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答:细则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

14、吊销卫生许可证:11、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嶂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嶂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答:细则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12、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

15、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答:细则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时有什么权力?经营者应如何配合检查?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还可以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卫生监测、采样、查阅和复制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可以

16、先行登记保存。经营者应当协助调查或检查,如实回答询问,不得拒绝或隐瞒。七、新版细则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八、卫生知识1 .外出选择宾馆住宿,应注意查看哪些内容?答:一要看看卫生许可证、量化分级标识、检测报告等应该公示的内容;二要看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配备齐全;三要看环境是否干净、卫生;四看室内卫生,包括枕套、被罩是否有污物、头发等。不到未公示上述项目的宾馆住宿,尽量选择量化分级等级高、卫生设施齐全、

17、环境整洁的宾馆住宿。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能存在哪些卫生隐患?答: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缺乏新风机组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能充分补充室外新鲜空气,依靠室内冷气的反复循环,这种通风状况存在着健康隐患;二是长期不进行清洗消毒导致风管中积尘量非常多,积尘本身可以造成室内空气污染,还成为许多致病微生物的藏身之处;三是冷却塔不消毒导致冷却水中军团菌的存在。3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目的是什么?答: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4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

18、适用于哪些场所?答: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目前我国在住宿业、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包括足浴)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上述四类场所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分级等级标识。5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等级(信誉度等级)是如何确定的?答: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其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根据得分情况将其卫生信誉度定为A级、B级、C级,并根据卫生信誉度确定卫生监督频次。6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如何处罚?答:细则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19、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7 .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应注意什么问题?答:本单位设有洗衣房的,应设人员出入口、待洗棉织品入口及洁净棉织品出口,按照由污染到清洁的顺序安排工艺流程,防止交叉污染。洗涤过程加入含消毒液的洗涤剂或加入消毒液,熨烫时温度不低于i4(rc。如需外洗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做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8 .美容美发场所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指的是哪些?答:是指美容美发场

20、所和美容美发操作过程中使用的,与顾客密切接触的物品。美容用品用具包括美容棉(纸)、倒膜用具、修手工具、眉钳、刷子、梳子、美容盆、美容仪器等物品;美发用品用具包括围布、毛巾、刀剪、梳子、推子、发刷、胡刷等物品。9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方法有哪几种?答:有两种,物理法和化学法。物理法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化学法包括含氯、溟或过氧乙酸、乙醇等消毒药物消毒方法。九、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的要求?答:(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勤剪发、勤修甲、勤洗澡、勤换衣,饭前便后、工作前后洗手。工作时不得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严格洗手消毒,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2)从业

21、人员不在工作区域内食、宿,不宜在工作场所摆放私人物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宣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标语、横幅内容: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细则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2、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让消费者知情明白消费。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3、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将被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4、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5、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将被处以五百元至一万五千兀罚款。6、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7、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8、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9、目前我国在住宿业、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包括足浴)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上述四类场所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分级等级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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