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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校外教学质量督导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加强行业企业对我院实践教学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高我院教学质量评价的客观性,特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聘请企业的专家参与我院实践教学督导工作是加强我院实践教学的重要举措,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又一途径,是进一步促进实践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二、聘任条件1、校外教学质量督导员原则上聘任企业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技术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或有一技之长的能工巧匠。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身体健康。3、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三、工作职责1、及时反馈学
2、院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教学质量、顶岗实习质量等方面的信息。2、协助系部不断拓展专业实践教学活动领域,参与系部合作开发课程、合作开发教材,为专业技能培训等实践教学活动献计献策。3、及时反馈企业对我院毕业生的质量信息。4、协助我院安排学生实习岗位和顶岗实习的管理工作。5、协助系部开展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参与系部举办的专业讲座、技能竞赛指导等工作。四、管理和待遇1、校外教学质量督导员的名单由各系部推荐报教务处审定后聘任,并颁发聘书。系部负责本系督导员的联系、沟通和日常管理等相关事宜。2、每学期开学初各系部将校外教学质量督导员参与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督导工作计划报教务处。3、学院对聘任的校外教学质量督导员按以下标准发放工作补贴:(1)听课按50元/学时的标准计算工作补贴。(2)参加专业调研会、论证会按专家论证费计算工作补贴。(3)参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按建设项目立项经费预算计算工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