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制度.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261803 上传时间:2023-04-03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妇幼保健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妇幼保健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妇幼保健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妇幼保健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妇幼保健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制度-V病人离开PACU标准:L病人已完全苏醒(或意识达术前水平)或STEWARD苏醒评分大于4分。2 .血流动力学稳定,能正确回答问题。3 .气道通畅,脱氧情况下能维持SP02在术前水平。4 .疼痛或恶心减轻或得到控制,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5,腰麻和硬膜外麻醉的病人应在呼吸、循环稳定且阻滞平面在T6以下。6,使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分钟无异常反应。二、转运管理:由值班的PACU护士或医生护送病人返回病房;向病房值班医生或护士详细交代病情,并移交病历和监护、治疗记录;护送人员应充分考虑到在转运途中有可能发生的患者躁动、恶心呕吐、呼吸抑制、坠床等意外,并及时处理,安慰患者,保持患者安静,保证患者在途中的安全。有以下情况须有PACU医生和护士一起护送:1 .转入ICU的患者。2 .在PACU发生过喉痉挛、舌后坠、支气管痉挛及其他病情变化,经积极处理后转回原病房的患者。3 .高龄且伴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或合并症的患者。4有特殊管道(如胸腔闭式引流管等)的患者。5.烦躁不合作的患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