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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县级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国家、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XX为目标,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增加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为前提,大力提升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为全县绿色食品生产销售提供技术保障。二、组织机构及分工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现成立XX县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县委常委、
2、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人社局局长县委编办主任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成员: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有关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三、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一)制定计划方案预案。(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根据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建立有效实施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组建质量体系管理队伍,对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
3、质量负责人、监督员、内审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任命,做到职责分明。同时,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继续完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加紧制定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和管理制度。(二)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强化质量管理。(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完成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前处理仪器设备的补充采购,由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全部仪器设备和器具进行技术鉴定;协调售后服务部门完成仪器设备的全面调试及人员带教;聘请专家现场指导检测人员上机操作,保证各类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熟悉和了解实验室所用标准,保证所用技术标准现行有效,各项质量活动均处于受控状态。邀请省农业农村厅指定帮扶单位太原海关检验检测中心、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检验
4、检测机构“双认证”专业人员现场作业,组织编纂检测机构“双认证”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等资料,指导检测人员按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开展日常工作,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安全操作视频,做好“双认证”检测考核的各项资料准备工作。(三)加强学习培训,注重素质提升,提高检测人员理论和操作技能水平。(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技术交流”等方式,到上级或有资质的兄弟县(市、区)进行业务学习和技术交流,学习仪器设备操作、农产品检测、设备管理、质量体系管理、内审等各方面知识,重点学习食品安全管理标准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诚信基本要求DB14/T2278-2
5、021,同时邀请专家老师来进行实地指导,提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全体人员进行考核、授权,确保持证上岗。(四)组织开展实验室内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对比。(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少,并多是新手、经验少、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外聘高技能人才来实地进行手把手、面对面培训。同时,赴业务成熟、管理规范的兄弟县区,对实验室建设的软件、硬件进行现场学习,咨询交流,按照国标GB/T274172017要求开展方法验证,进行模拟实验,并与其他有资质的实验室开展比对实验,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五)“双认证”申报,完成双认证工作。(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传
6、申报资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与评审专家积极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双认证”工作顺利完成。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把握时间节点、责任到人,逐项落实任务。(二)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工作经费,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扶持资金;另一方面加大县财政投入,推动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S)充实检验检测队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多任务重,缺乏大量专业检验检测人员,一是积极引进一批专业人员来充实我县检验检测队伍;二是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开展的培训,提高我县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三是与帮扶单位太原海关检验检测中心无缝对接,切实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水平,顺利通过“双认证”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