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以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266200 上传时间:2023-04-07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开展以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开展以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开展以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开展以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开展以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展以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开展以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行动方案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依法规范“保健”品市场一秩序,根据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以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整治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以各类保健食品为重点,特别是针对保健食品企业直销和常规营销等,突出排查整治以直销名义涉嫌从事传销、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以及无证经菅、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

2、健食品。主要包括:无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特别是地下黑窝点非法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廷续,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相关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产品名称等与注册或备案凭证信息不一致等;以直销为名涉嫌从事违法经营等行为。(二)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行为。主要包括: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不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不一致,未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批,内容与审批不一致,含有虚假内容等;保健食品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内容,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涉及疾病预防、

3、治疗功能。(S)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进行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主要包括:网络和第三方平台未落实经营许可要求,违法违规经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落实管理责任;非实体店未取得经营许可资质以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电话营销等方式销售保健食品或在许可注册的特定场所(区城)以外经营保健食品;网络媒体和宾馆、酒店等第三方违法违规为保健食品提供宣传、营销平合等。(四)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或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主要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广告等。(五)其他涉及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营销等违

4、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经营单位未落实索证素票有关要求,存在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无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未建立产品购进和销售台账等;未取得资质从事直销活动等。二、排查整治步骤本次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排查摸底阶段:从2023年1月21日至1月30日。以镇办为主力,联合县市场监管、县公安、县经贸、县卫计、县文广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品种、营销方式、从业人员、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为集中整治、依法规范奠定基础。各镇办食安委在1月29日前将排查摸底情况汇总上报县食安办。(二)集中整治阶段:从2023年1月31日

5、至2月25日。各镇办组织执法力量与县市场监管、县公安、县经贸、县卫计、县文广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整治,集中对排查出以直销名义涉嫌从事传销、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以及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体验式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质量可疑保健食品要实施监督抽检,对经不合格或涉嫌传销保健食品依法予以处置。(S)规范提高阶段:从2月26日至3月5日。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现固整治成果,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各镇力、县食安委相关单位在3月4日前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县食安办。三、排查整治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

6、县市场监管、县公安、县经贸、县卫计、县文广和各镇办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镇办、各部门要迅速研究,成立工作机构,根据单位职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组织排查整治工作。(二)广泛宣传教育。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手机平台等媒体,宣传普及药品、保健食品、普通食品的概念、功效和区别,宣传普及直销、常规营销、传销的基本知识,曝光保健食品非法宣传、欺诈消费者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性消费,自觉抵制各类非法经营,避免上当受骗甚至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各镇办要组织协管员、信息员,深入到农村集市,深入到各家各户,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S)强化督促检查。县食安委组成四个督查组,分别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县公安局、市经贸局、县卫计局科级领导带队分赴各镇办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督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在专项行动中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配合不力,导致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请各镇办、县食安委各相关部门务必于2023年1月25日18时前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报县食安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