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务筹划.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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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税务筹划,增值税筹划的几点思路,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筹划税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筹划(筹划税率)购进价格的纳税筹划(筹划销售额)组织运输的纳税筹划收购废旧物资与农产品的纳税筹划(筹划进项税额),一、增值税纳税人的法律规定,筹划思路:1、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只能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利用纳税人身份不同进行筹划的余地。2、如果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则必须申请认定,否则将受到直接按销项税额作为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惩罚。3、产品增值率大小决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重。通过计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衡点可确

2、定税负轻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计算增值率销售收入(不含税)-购进项目价款/销售收入(不含税)*100%增值率=销售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100%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负担平衡表,筹划思路,1当增值率=征收率/增值税税率时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相等,从税负角度来说两种身份无差异。2当增值率征收率/增值税税率时 一般纳税人税负大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从税负角度来说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3当增值率征收率/增值税税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小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从税负角度来说应选择一般纳税人。,例:甲企业属于修理修配企业,年应

3、纳增值税的劳务收入9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增值税率。但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只占销项税额的10%。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应该增值税额=(90*17%-90*17%*10%)=13.77万元增值率=(90-9)/90*100%=90%17.65%,筹划操作 应将该企业分设两个修理修配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假设一分为二的两个单位年应税劳务收入分别为48万和42万,就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课适用3%征收率 在这种情况下,分别缴纳增值税1.44万元(48*3%)和1.26万元(42*3%)显然,企业分立为两个单位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4、,可较一般纳税人减税负11.07万元(13.77-1.44-1.26),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筹划目的:基于更新设备,盘活闲置资产等 若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价格超过原值但没超过原值平衡点升值率,企业应尽量使销售价格不超过原始价格,免税的收益大于纳税的收益;若价格超过原值平衡点升值率,则企业应当放弃免税,选择缴纳增值税,带来更大的收入。,例:3月,A企业销售产品给B企业,销售价款10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约定价款日B企业无力偿还,经过双方协商,B企业以市价为117万元的设备(2009年以前购入)一台抵账。A企业认为本企业使用该设备的作用不大。从增值税税负角度考虑,A企业是立即出售该

5、设备,还是先将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一段时间后再出售(售价117万元?)方案1:列入固定资产目录,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使用一段时间后再出售,符合免征增值税的三个条件,免纳增值税额。方案2:立即出售,不符合免税条件出售该设备的应纳增值税额=117/(1+4%)*4%*50%=2.25万元方案1比方案2要节减增值税额2.25万元,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税务筹划,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注意: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指晾晒烟叶、烤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烟叶税。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注意:,这里所说的运输费用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但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如果发票所列项目不能把运输费和其他杂费分开,则不可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自行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直接用运费乘抵扣率,不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合理选择供货方进行税务筹划,1.一般纳税人选择供货方的税务筹

7、划2.小规模纳税人对供货方选择的筹划,不同供应商类型的平衡点含税价格比一览表,应用: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占一般纳税人价格比例小于平衡点价格比时,就选择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货;反之,则选择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货,1、从一般纳税人购货方角度看,在供应商类别选择中,除考虑购货成本外,还应考虑由于可抵扣增值税额不同而引起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影响以及由此引起的企业所得税影响(假设销项税额不变)2、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方角度看,为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在定价中应使自己的价格与一般纳税人竞争对手的价格比等于或略低于平衡点含税价格比,注:,例: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预计实现含税收

8、入234000元,需要外购原材料10吨,现有A,B,C三个供货商提供货源,其中A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7%;B为生产该原材料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委托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征税率为3%的专用发票;C为个体工商户,仅能提供普通发票。A,B,C所提供的原材料质量相同,含税价格不同,分别为每吨11700元,11000元,10500元。企业应当如何进行购货价格的税务筹划,选择什么样的供应企业?,B与A的实际含税价格比率R=11000/11700=94.02%88.03%C与A的实际含税价格比率R=10500/11700=89.74%85.47%可以看出,选择从B,C购进原材料显

9、然不合算,应当选择A.其应纳增值税额和税后现金流量计算如下:方案1:从A企业购进 应纳增值税额=234000/(1+17%)*17%-11700*10/(1+17%)*17%=17000 税后现金净流量=234000-117000-17000=100000方案2:从B购进 应纳增值税额=234000/(1+17%)*17%-11000*10/(1+3%)*3%=30796.12 税后现金净流量=234000-110000-30796.12=93203.88方案3:从C购进 应纳增值税额=234000/(1+17%)*17%=34000 税后现金净流量=234000-10500*10-34000

10、=95000,四、企业发生的与运输有关的税收筹划,(一)法律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和免税货物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免税货物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可以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二)筹划思路1在企业没有运输工具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利用发票的开具方式进行税收筹划。(1)将运费和装卸费分别开具运输发票(2)将运费和装卸费在同一张发票上混合开具,不开别列明。(3)将运费和装卸费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开具。(4)如果承运部门对装卸费没

11、有特殊的要求,即对装卸费不要求单独列明,就可在运输发票上不单独列明装卸费,而统一开成运费。这样对运输企业没有任何损失,而对于生产经营企业则有好处。,例:甲企业2006年5月销售货物一批(非免税货物),由于自己没有运输工具,使用了承运部门的车辆将货物运送到乙企业,支付运费12000元,装卸费5000元。作为乙方有四种开票方式可选择:,按第(1)种方式:可抵扣进项税额=12000*7%=840(元)按第(2)种方式,由于运费与装卸费未分别列明,所以不能按7%抵扣进项税额。按第(3)种方式:可抵扣进项税额=12000*7%=840(元)按第(4)中方式:可抵扣进项税额=(17000*7%)=1190

12、(元),2在企业有运输工具的情况下:企业在销售货物时,对运费的处理可以采取以下形式:(1)在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的同时,向对方收取一笔运费;(2)将向对方收取的运费摊入货物的销售价格;(3)单独成立运输公司,从事货物的运输业务。在上述三种销售形式中,使用哪种形式税收负担较轻?第(1)(2)种形式的税收负担不会有什么变化。第(3)种形式,如果不考虑附设运输公司的投入与节税成本的比较其节税效果较好。,例:甲是彩电生产企业,乙是百货商场。2006年7月甲方向乙方销售彩电100台,共计销售额200000元。由甲方用其货车运送,并应向乙方收取运费20000元。甲方采取了将运费摊入货价的方法,向百货商场收取

13、了价款220000元(不含增值税价格),并按此价款向乙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当其甲方的进项税额30000元,乙方的销项税额为60000元,则:,甲方当期的销项税额=220000*17%=37400(元)甲方当期应纳增值税=37400-30000=7400(元)甲方增值税负担率=7400/220000*100%=3.4%乙方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37400元,乙方当期应纳增值税=60000-37400=22600(元)乙方增值税负担率=22600/(60000/0.17)*100%=6.4%,如果采取单独收取运费的方法,该行为属于增值税中的混合销售行为,其彩电的销售额与运费应该合并计算销项

14、税额,并且运费不再征收营业税。假设该运费已进行过不含增值税的换算,则:甲方当期的销项税额=(200000+20000)*17%=37400元乙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同样是37400元。甲乙双方各自缴纳的增值税不会变化。,上述两种形式不论甲方还是乙方,其税收负担不会有什么变化。如果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在甲方成立一个运输公司,负责彩电企业的运输业务,就会有所不同。第一、如果由甲方支付货物的运费,则:甲方当期的销项税额=200000*17%=34000元甲方当期应纳增值税=34000-30000-20000*17%=4000-1400=2600元甲方增值税负担率=2600/200000*100%=1.3

15、%前者为3.4%,乙方当期应纳增值税=60000-34000=26000(元)乙方增值税负担率=26000/(60000/0.17)*100%=7.37%(前者为6.4%)附设的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20000*3%=1200元,第二、如果由乙方支付货物的运费,则:甲方当期的销项税额=200000*17%=34000元甲方当期应纳增值税=34000-30000=4000元甲方增值税负担率=4000/200000*100%=2%(前者为1.3%)乙方当期的进项税额=34000+20000*7%=35400元乙方当期应纳增值税=60000-35400=24600元乙方增值税负担率=24600/(60

16、000/0.17)*100%=6.97%(前者为7.37%)如果不考虑附设运输公司的投入与节税成本的比较,显然采用分设运输公司的方案,对于甲方的好处最大,五、收购废旧物资与农产品的税务筹划,以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的生产企业,可以投资设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不仅回收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企业也可以根据回收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若纳税人有自属的农业生产基地,可以将该农业生产基地独立出来成立一个企业,不仅该农业基地可以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企业也可以根据农业基地开具的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例:某钢铁厂为

17、一般纳税人,主要利用收购的废旧钢材为原材料。一年收购废旧钢材共计500万元,再重新回炉冶炼后出售,销售收入800万元。在生产过程中有电费、水费及少量的修理配件的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税款17万元。如果企业直接收购废旧钢材,由于不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纳增值税额=800*17%-17=119万元,如果企业专门成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该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执有废旧物资经营的许可证,该钢铁企业则可将废旧钢材收购业务转由成立的回收公司完成。为避免出现异常申报或者是转让定价骗取税款嫌疑,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将收购的废旧钢材加价10%转售给钢铁企业。回收公司免缴增值税。回收公司销售收入=500*(1+10%)=550万元钢铁厂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购进废旧钢材,回收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50万元钢铁厂应纳增值税额=800*17%-550*10%-17=64万元 由计算可知,专门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较分立出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以前节减税额55万元(119-64),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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