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物业管理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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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CCS00056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人: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襄汾县政府采购中心日期:2022年4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3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3第五章合同原则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8日08: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CS00056项目名称: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73190.

2、88元采购需求:保安6人;宿舍管理员2人;餐厅监督员2人;勤杂工1人。具体内容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3日00:00:0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售价:免费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8日08年0:月(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5、开启时间:2022年4月28日0

3、8:30:00(北京时间)地点:襄汾县政府采购中心510室(龙山路政务服务中心五层)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名称: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地址: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联系方式: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襄汾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襄汾县龙山路政务服务中心五层项目联系人:卫先生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cn)、

4、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M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2.3现场考察否答疑会否3.5.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否4.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裹I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布购专家库随机抽取4.2.1供应商现场出席不要求4.3磋商小组现场出席要求4.4.9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人数1人5.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6.2.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1、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涉及节能、环保产

5、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8.1

6、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7、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8、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9、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

10、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O8.2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8.3代理服务费集采机构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8.4分包不允许分包1、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

11、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L2定义1.2.1 “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1.2.2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1.2.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1.2.4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2.5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3合格供应商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1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

13、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L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1. 4.1供应商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4. 2供应商所使用的

14、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 5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L6质疑1. 6.1供应商认

15、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 6.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 6.1.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 6.1.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5. 6.2质疑应当以书面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

16、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6.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6.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 6.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6. 2.4事实依据;1.7. 2.5必要的法律依据;1.8. 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

17、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2.1.1竞争性磋商公告;2.1.2供应商须知;2. 1.3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L4商务、技术要求;2. 1.5合同原则;2. 1.6响应文件格式。2. 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2.2.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

18、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2.2.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19、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6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3.1.1资格文件(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2)声明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

20、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3.1.2商务及技术文件(1)供应商情况介绍;(2)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3)商务响应表;(4)服务响应表;(5)服务技术响应表;(6)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7)对本项目特点、重点和难点的工作方案;(8)对接管和进驻方案;(9)人员培训与管理计划;(10)服务方案;(11)正版软件承诺;(12)信息安全产品说明;(13)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1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1、3.1.3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5)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3.2.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3磋商报价3.

22、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3.3.2磋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4.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5磋商保证金3.5.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5.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3.5.3供

23、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5.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5.3.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5.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协议恶意串通的;3.5.3.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6.1供应商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6.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

24、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程序4.1组建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o采购人不得

25、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组织开标程序4.2.1采购代理价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线上参加,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出席开标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价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4.2.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4.3组织磋商程序采购

26、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出席,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4.3.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4.3.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3.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O4.3.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

27、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4.3.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3.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4.3.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4. 4磋商小组磋商程序4. 4.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5. 4.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

28、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6. 4.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7. 4.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的相关规定。8. 4.5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29、、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9. 4.6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447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0. 4.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11. 4.9磋商小组根据第三

30、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4.10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4. 5磋商原则1. 5.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4. 5.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

31、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5. 5.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6.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 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32、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13. 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 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6、合同授予6.1 签订合同1.1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

33、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7、合同款的结算合同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最低报价/投标报价)*最大分值0301商务资信同类型业绩(6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磋商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

34、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扫描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响应截止日期36个月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3分,最高得6分。062技术对拟配备服务人员进行评价(10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拟配备服务人员素质结构表和与管理人员的用工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从科学合理和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进行比较评价,分三个档次,分别得10分、7分、4分。未提供用工合同和社保证明的不得分。0103技术对拟投入的主要设备和日常消耗材料进行比较评价(7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

35、比较评价,分三个档次,分别得7分、5分、3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074技术对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进行评价(10分)。(由评委个人认定)根据科学合理和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对下列四项内容进行比较评价。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0104.1技术项目管理机构及工作方法与流程(分别得2分、1分):024.2技术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分别得3分、2分、1分);034.3技术日常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岗位制度等)(分别得3分、2分、1分);034.4技术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考核及惩罚办法内容(分别得2分、1分)。025技术对本项目特点、重点和难点的工作方案进行比较评价(5分)。(由评委个人认定)根据

36、科学合理和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进行评价,分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056技术对接管和进驻方案进行比较评价(5分)。(由评委个人认定)根据科学合理和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进行评价,分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057技术对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培训与管理计划进行比较评价(5分)。(由评委个人认定)从安排合理、措施得当、组织实施科学等方面进行比较评价,分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058技术服务方案:根据科学合理和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分三个档次进行比较评价,分别得22分、19分、16分;未提供服务

37、方案的不得分。(由评委个人认定)0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1、评审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IOO分。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2.1 分值构成1.1. 1商务资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 2服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 3

38、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2评分标准2. 2.1商务资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2.2服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 2.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2.3.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1.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2.3.1.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2

3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

40、.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 3.2.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

41、定追究法律责任。3. 3.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 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 3.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6. 3.4.1供应商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 3.4.

42、2供应商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8. 3.4.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3、评分结果3.1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3. 2磋商报价得分计算3. 2.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 2.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9. 3供应商得分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得分二(资信商

43、务+服务技术+其他因素)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为满足办学条件,保证学校教学等工作正常进行,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实施购买物业等服务项目。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1年2、服务地点: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每月完成服务内容后按月支付(据实结算)。三、服务要求服务人数:11人(保安6人;宿舍管理员2人;餐厅监督员2人;勃杂工1人)四、段收标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

4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五、服然术要求1、保安:分白班、夜班轮流值班,全天24小时对访人员、物品出入校园登记管理、校园内外巡查管理等,以及学校报刊、物品和快递收发等工作。2、宿舍管理员:上下三层楼内通道、楼梯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宿舍楼每层都有公共厕所每层蹲位打扫,每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登记,突发事件分严重程度进行汇报或紧急处理。晚休时段不准休息,应不断巡查各楼层。3、餐厅监督员:负责学生餐厅监督管理工作。每天必须对餐厅及后厨卫生、原材料、餐厅工作人员工作流程、饭菜加工制作、饭菜留样、消毒等做好监督和记录。三餐时段必须在餐厅值班,主要负责饭菜质量抽查和记录,学

45、生每日三餐饭菜质量和数量是否保障。检查用电、用气操作是否安全。检查有无剩菜剩饭,餐厅保洁工作。做好菜、粮、料监督管理,确保学生安全用餐。4、勤杂工:负责学校照明系统、办公设施设备等用电设施的安装、巡检与维护处理等工作六、响应文件编制、签章1、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2、响应文件中约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许可材料、荣誉证书、产品注册登记材料、产品检测材料、验收材料等)。七、质标准:合格,达

46、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第五章合同原则服务合同草案甲方:乙方:根据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物业管理项目服务地点: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二)服务要求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一)资金性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三)结算方式: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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