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274012 上传时间:2023-04-14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8.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籍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学籍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学籍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学籍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学籍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籍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籍管理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总则: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法保障学生接受教育权益,根据北京市学籍管理相关办法,制定我校学籍管理工作中的入学、注册、考勤、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和毕(结)业等相关管理条例。我校学生学籍管理接受西城区学籍办公室的统一管理,由学校教学处具体实施。第一章入学按照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我校采用电子化手段管理学籍,由教学处、信息组负责对新生信息进行采集,录入,核查。采集信息:高中新生在进校报到前,凭学校所发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里,登陆二附中校园网,输入本人相关信息,学校负责确认其入学资格,并为其安排班级,布置暑期内容,提出入学要求。学生可适时上网查询以上内容,做好

2、开学准备。报到注册:高中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学校凭新生当年正式有效的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单,确认北京市常住户口,为其注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其家长应持有关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延期注册手续。未按期到校注册又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其入学材料将退回上级行政部门。新生报到当日,班主任及时核对新生名单,对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情况,反馈教学处。新生入学2周内,需认真填写入学登记表,办理学生证和借书证。上报新生名册:开学2周内,教学处依据西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高一新生加密名册,将数据录入北京市电子学籍管理(

3、Cmis)系统,同时补充计划外招生学生信息,建立完整的高一学生信息库。编制新生名册,为每位学生分配学籍号,发放学籍卡,并将新生名册报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二章学期注册注册是学校承认学生学籍资格的重要标志。新生入学和每学期开学,学生均需持电子学籍卡、学生证进行刷卡注册,以确认本学期在校资格。每学期开学初2周内,各班学生应以班为单位到教学处完成电子学籍卡和纸质学生证的学期刷卡注册或补卡手续。每学期开学一周内,班主任应及时核对返校学生,对未按期返学上课的学生,需了解情况,上报教学处。第三章考勤学校学生处依据考勤制度负责学生考勤管。考勤按照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等项目记录。因故不能上课或

4、不能参加学校活动的学生,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缺勤学生,按旷课处理,并及时通知家长。学生因病、事假,请假超过整个学期的二分之一,必须办理休学手续。其他情况,需与学校协商。说明:以实际不到校病事假天数和旷课节数计算。第四章转入(一)学生转入需经学校主管校长批准,教学处方可办理转入手续。学生转入需备材料:1、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学生本人页)。2、转学证明。3、高中统一招生报名表。4、高中生学籍卡(原件并盖校章)。5、模块成绩单(含电子版)6、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含电子版)7、团关系及入团材料。8、北京市高中会考成绩转入证明。(外省学生需开具原校省级部门的会考成绩证明,到北京

5、市教育考试院会考办办理转入成绩证明)9、学生电子学籍卡要在原校办理离校刷卡后,交本校刷卡注册。10、交二张一寸蓝底证件照2张(含电子版要求规格像素640*480)(二)转入特殊说明:1、办理转学一般在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高一的第二学期和高三的第二学期,考虑到学业成绩的完整性,一般不予办理转学。2、学校不接收无转学证明的转学生。3、学校不允许未办理转学手续或学籍登记手续的学生进班上课。第五章转出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转到本市或外省学校学习,需还清学校的图书、体育器材等一切物品,交齐购书费用,告知班主任后,方可到教学处办理学籍变动手续。(一)办理转出手续学生需出示接收学校所开具的接收证明(转学联系表

6、),并填写转出申请表。经学校教学处核准后,办理离校手续。教学处提供给学生的转出材料:1、转学证明。2、高中统一招生报名表。3、高中生学籍卡片。4、高中成绩表。5、综合素质评价手册。6团关系。7、北京市会考成绩转出证明。8、学生电子学籍卡办理离校手续,并交回学生证件卡。(二)不予转学的条件1、初、高中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和初、高中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一般不予办理转学。2、学生在校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手续。第六章休学和复学(-)休学:学生因病、外出学习等原因,需离校一段时间(一学期内连续请假超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后,可办理休学手续。因病办理休学手续:家长持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事假办休

7、学手续由家长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发给休学证明。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保留期限初中生一般保留到十八周岁。高中生一般保留到二十周岁。超过保留期限仍不能返校学习的,按退学相关规定办理手续。(二)复学:学生休学期满后,又回到学校继续完成学业,需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手续:休学期满,学生家长应持休学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病休学应提交区级以上医院病愈或认定可以正常上学证明),经学校核准即可复学。教学处负责跟据学生的实际学业水平编班,登记入册。第七章退学(一)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15天或累计旷课45天,学校与学生家长联系帮助无效的,应酌情办理退学手续。(二)学生休学期满,仍未返校复

8、学或超过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不办理继续休学申请的,应视自动退学。学校需与家长沟通,办理退学手续。(三)学生因出国学习超过一年以上,须办理退学手续。(四)退学手续:应由学生家长填写退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学校负责向上级学籍主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学校负责提供学生的高中学生档案材料。退学后的学生档案材料由学生家长送户口所在。第八章借读:(一)非本市户籍的学生来校就读,均为借读生。需经学校主管校长批准,教学处方可办理借读手续。办理借读手续所需材料:1、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学生本人页)。2、原校开具的准许借读证明。或初中升学考试报名表。3团关系及入团材料。4、交二张一寸蓝底证件照

9、2张(含电子版要求规格像素640*480)(二)借读生在校学习期间,与本市正式学籍的学生一样,在参加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评优选先和受奖励与处分等方面,享受同等的权力和义务。借读期间,学校不负责办理转学、休学、外出借读、颁发肄业证书等手续。借读生中途离校只发给借读证明,提供借读期间的成绩证明;借读生离校后,学籍自然终止。借读期间,户口进京,将视为借读终止(停借),我校不再保留其借读身份。(三)外省借读学生在本校期满三年,会考成绩合格,学分达到要求,同样可拿到标有“借读”字样的北京市高中毕业证书。(四)北京市户口学生外出借读,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经学校同意后,学校予以保留学籍

10、。学生返校后,需向学校提供外出学习成绩证明。学校将其作为学分给予的依据。(五)学校接收借读生及借读生离校时间一般为学期开学前或后一周内办理。第九章毕业、结业、肄业毕业:学生学业三年,成绩达到规定学分,会考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学校印发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批盖章的北京市高中毕业证。借读生学业证书的制作及审批,均与正式学籍生一样。所不同的是学业证书字号中“字”的不同,学校在编排借读生学业证书“字”时,需增加“借”字样,外籍学生需增加“外籍”字样。结业:学生学业三年,学习期满,成绩达到规定学分但会考成绩未合格,未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准予结业。学校印发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批盖章的北京市高中生结业证。学生离校后两年内,经参加北京市会考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可以持结业证换取毕业证。毕业时间按换证日期为准。肄业:学生在校学习不足三年,未达到学习期满,中途退学,由学校发给其肄业证书。高中学生毕(结)业后,学校将其高中档案材料密封后,由学生本人移交至高等院校,或移交学生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毕(结)业证书、肄业证书规格式样,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第十章电子学籍信息管理学生学籍依据市教育行政部门监制的电子化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校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电子化档案和管理制度,及时采集、更新和上报学生相关信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