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会议事规则附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含前置研究)事项清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属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会议事规则附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含前置研究)事项清单.docx(1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市属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会议事规则附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含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市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不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规范党支部会议事内容、程序和规则,根据章程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X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X市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始终坚持以XX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
2、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适应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第三条公司党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的原则。第四条公司党支部前置研究重大改革发展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企业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促进科学决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司、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第二章党支部会议的组成第五条党支部会是党支部进行议事的决
3、策机构。党支部会由党支部委员组成,公司不是党支部委员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是中共党员的团委书记、相关负责人根据议题规定列席。第六条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党支部会,确定会议议题和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参与集体决策,签发党支部会议纪要,履行会议议定事项。第七条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副书记受党支部书记委托,可负责召集和主持党支部会,签发党支部会议纪要,履行会议议定事项。第八条党支部委员根据分工提出会议议案,出席会议并发表讨论意见,参与集体决策,履行会议议定事项。第九条党支部办公室负责收集会议议题、起草会议方案、做好会务保障、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监督、督促党支部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第
4、三章党支部会议的议事决策内容第十条公司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把深入学习和贯彻XX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会第一议题,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批示的意见。(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策部署,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国家安全、统战、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意识形态、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乡村振兴、机要保密、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民族团结、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企业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信访维稳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的重要事项。(三)党内制度的制(修)订。(四)决定党组织内部机构
5、设置和调整以及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撤销及干部党内职务任免。(五)决定内部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调整、撤销及干部职工任免。(六)决定党员发展、党费管理使用和党内评选推优表彰。(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党员党纪处分,审议重大风险、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信访案件、重大涉诉案件、重大经济纠纷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和公司稳步发展的应对方案或处置措施。(八)其他重大事项。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上级文件要求及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等相关事项。第十一条研究决定或前置研究讨论集团组织干部人事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二)公司及监管企业机构设置及定员定岗方案和年度用工总量、新增用工
6、总量;(三)公司聘任或解聘市场化选聘的领导班子成员方案;(四)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后备干部(含监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委派到合资企业的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员工的考核、选拔、任免、推荐、调动、奖惩等;(五)公司及监管企业职工的公开招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市场化选聘、人才引进计划或方案;(六)公司评先选优、推荐优秀个人或集体;(七)公司干部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人选。(八)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收入分配方案、薪酬绩效、年金管理、劳动保护、福利卫生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九)其他应当由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或决定的组织人事重大事项。第十二条前置研究讨论集团改革
7、发展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实施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融资计划等;(二)公司和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监管企业”)的章程、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三)公司及监管企业的组建、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改制以及资产重组、产权转让、收购兼并、注资参股、股权投资、股权置换等;(四)公司及监管企业单项投资承建100万元(含)以上项目;(五)公司及监管企业通过转让、出售、托管、置换、抵偿债务、国有股权变动、转让债权及其他收益权,处置单项账面净值或评估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国有资产;(六)公司及监管企业的上市、融资、担保、金融投
8、资;(七)公司及监管企业向市国资委监管的市管国有企业100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借贷,公司及监管企业向除了市管国有企业之外的其他单位的资金借贷;(八)研究讨论集团改革发展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三条前置研究讨论集团生产经营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及监管企业年度生产经营方针和计划;(二)公司及监管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三)公司及监管企业单笔费用列支10万元(含)以上用于公款出国(境)、公车购置及维修、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四)公司及监管企业为期3年以上或单项100万元(含)以上的经营或非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联营、租赁和承包;(五)公司及监管企业单项核销10万元(含)以上的国有资产损失
9、;(六)公司及监管企业对外一次性10万元(含)以上的捐赠、赞助;(七)公司及监管企业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购买服务单笔费用50万元(含)以上;(八)公司及监管企业单笔采购大宗物资100万元(含)以上;(九)集团系统内单笔100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借贷;(十)集团系统1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方案或活动;(十一)公司及监管企业单笔1000万元(含)以上进度款(含工程款、采购款、购买服务款等)的支付;(十二)研究讨论集团生产经营其他重大事项。第四章党支部会议的程序第十四条会前准备:(-)党支部会原则上定期召开;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提议,党支部书记同意,可随时召开。(二)党支部会
10、议题由承办部门(子公司)按规定认真填写议题登记表(附请示和相关附件资料),送业务涉及部门会签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提出具体审查意见、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审阅、党支部书记审定后交由党支部办公室列为党支部会议议题,党支部办公室按规定梳理起草党支部会议议题单和党支部会议通知,按程序报党支部书记审定后通知涉及人员出席(列席)会议。需要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的项目建设、购买服务及大额采购、大额资金使用、投资发展等重大事项必须由分管领导事先组织召开专题会进行充分讨论,方可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三)拟提交党支部会讨论的事项,党支部委员之间要提前沟通,充分酝酿。对条件不成熟、准备不充分的,除非紧急情况,一般不列入党支部
11、会讨论决策议题;对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党支部书记或者受委托的党支部副书记在充分征求其他党支部委员同意的前提下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党支部会按程序予以确认。第十五条会议表决:(-)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半数(含半数)的党支部委员出席会议方可有效。讨论人事任免、奖惩及其他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委员到会,与会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以到会党支部委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党支部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超过半数党支部委员同意后方可进行。(二)召开党支部会议时,党支部委员除因病和其他
12、特殊原因,都应出席会议。确实不能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表达,但不计入表决的票数。党支部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会后应及时向未到会的党支部委员通报。(三)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会。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党支部书记因事不能主持会议时,受党支部书记委托主持党支部会。列席党支部会议人员在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离场。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可以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方式由会议主持人决定。(四)党支部会议由分管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对议题内容作简要汇报或说明,与会人员围绕议题充
13、分发表意见,党支部委员明确表态。会议主持人总结归纳议事结论,实行末位表态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表决。(五)党支部会议议题涉及本人及亲属有关的,参会人员应主动回避,其他人员也可提出回避要求。(六)党支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党支部委员要态度明确,充分发表意见;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党支部会议实行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党支部会议记录须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党支部委员表态发言等内容,会议记录内容必须详细、规范,不得随意涂画修改。(七)党支部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应该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
14、方式进行。(八)党支部委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持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可向上级党组织进行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与会议决定不同的意见。第五章党支部会议的保障和落实第十六条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并严格执行党支部议事规则,实现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党支部委员要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执行党支部决议。认真落实党支部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决策情况监督检查和党支部巡察监督工作,推进党支部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决策的有效落实。第十七条进入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党支部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表达党支部意见和建议,促使党支部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并将决策情况及
15、时向党支部报告。第十八条提出议题的部门(子公司)或会议指定的部门(子公司),对需要报请市国资委核准(备案)或市国资委审核、市政府核准或向分管联系公司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报告报备的事项,应在党支部会决策后及时完备资料并按规定进行上报。第六章党支部会议的纪律第十九条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问题。第二十条凡属党支部会议议事内容中规定的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党支部会的决议,所有党支部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提交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坚决执行原来的决
16、议,并不得在会后散布不同意见。第二十一条严格会议保密制度。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凡属党支部会的个人发表意见,任何人不得泄露会议情况。对会议讨论涉及人事任免等保密的重要问题,在未公开前,不得擅自传播。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议事规则的,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则由公司党支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四条X年X月X日制定印发的X公司议事决策制度。第二十五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章程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X市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党支部会议议题登记表2.X市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X公司
17、党委会议议题登记表填报时间填报单位议题名称主要印证资料名称汇报人汇报时间建议列席单位主要涉及单位会签意见分管领导意见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党委书记意见议题申报要求:1.会议议题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及时填报。2.原则上不得在会议中临时增加未经申报过的议题。3.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征求其意见并实现意见统一。4.涉及经费的应征求财务部门意见。5.分管领导需对解决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建议,并注明提请集团公司何种会议研究。X公司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含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序号类别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含前置研究)事项清单1党委会议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一)把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
18、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批示的意见。(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策部署,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国家安全、统战、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意识形态、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乡村振兴、机要保密、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民族团结、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企业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信访维稳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的重要事项。(三)党内制度的制(修)订。(四)决定党组织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以及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撤销及干部党内职务任免。(五)决定内部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调整、撤销及干
19、部职工任免。(六)决定党员发展、党费管理使用和党内评选推优表彰。(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党员党纪处分,审议重大风险、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信访案件、重大涉诉案件、重大经济纠纷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和集团公司稳步发展的应对方案或处置措施。(A)其他重大事项。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上级文件要求及党委职责范围内等相关事项。2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或前置研究讨论集团组织干部人事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二)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机构设置及定员定岗方案和年度用工总量、新增用工总量;(三)集团公司聘任或解聘市场化选聘的领导班子成员方案;(四)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后备干部(
20、含监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委派到合资企业的管理人员)以及集团公司员工的考核、选拔、任免、推荐、调动、奖惩等;(五)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职工的公开招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市场化选聘、人才引进计划或方案;(六)集团公司评先选优、推荐优秀个人或集体;(七)集团公司干部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人选。(A)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收入分配方案、薪酬绩效、年金管理、劳动保护、福利卫生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九)其他应当由党委会议研究讨论或决定的组织人事重大事项。3党委会议前置研究讨论集团改革发展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
21、标及实施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融资计划等;(二)集团公司和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监管企业”)的章程、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三)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的组建、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改制以及资产重组、产权转让、收购兼并、注资参股、股权投资、股权置换等;(四)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单项投资承建100万元(含)以上项目;(五)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通过转让、出售、托管、置换、抵偿债务、国有股权变动、转让债权及其他收益权,处置单项账面净值或评估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国有资产;(六)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的上市、融资、担保、金融投资;(七)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向市国资委监管的市管国
22、有企业100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借贷,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向除了市管国有企业之外的其他单位的资金借贷;()研究讨论集团改革发展其他重大事项。4党委会议前置研究讨论集团生产经营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年度生产经营方针和计划;(二)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三)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单笔费用列支10万元(含)以上用于公款出国(境)、公车购置及维修、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四)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为期3年以上或单项100万元(含)以上的经营或非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联营、租赁和承包;(五)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单项核销10万元(含)以上的国有资产损失;(六)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对外一次性10万元(含)以上的捐赠、赞助;(七)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购买服务单笔费用50万元(含)以上;(A)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单笔采购大宗物资100万元(含)以上;(九)集团系统内单笔100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借贷;(十)集团系统1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方案或活动;(十一)集团公司及监管企业单笔1000万元(含)以上进度款(含工程款、采购款、购买服务款等)的支付;(十二)研究讨论集团生产经营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