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四企业所得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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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四企业所得税纳税,企业所得税,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重点)熟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能力目标会应税所得额的纳税调整会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会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会进行合理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2.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会计利润不作为计算

2、企业所得税的直接依据)3.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直接税),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一)纳税人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特别关注】(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标准:是否具有法人资格;(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类型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标准登记注册地标准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解读】(1)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为纳税主体。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的,

3、缴纳企业所得税。(2)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为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二者满足其一即为居民企业。(3)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4)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提供劳务的场所;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5)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被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例题多选

4、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断居民企业的标准有()。A.登记注册地标准B.所得来源地标准C.经营行为实际发生地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答案】AD【解析】判断居民企业的标准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A.依法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D.依法在中国境外成立,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也没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答案】C【解析】选项ABC: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

5、(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为非居民企业。选项D:不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A.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个人独资企业D.合伙企业【答案】CD【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二)征税对象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1.

6、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发生在境外但与其在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二)征税对象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解读】(1)居民企业负有无限纳税义务;(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内所得+境外所得(仅限于与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部分)有条件的有限纳税义务;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内所得无条件的有限纳税义务。,2.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三)税率,境外所得,居民企业,境内所得,设有机构,境内所得+与机构有联

7、系的境外所得,与机构有联系的境内+境外所得,与机构无联系的境内所得,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非居民企业,境内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25%或15%或20%,有来源于中国的所得,10%,25%,10%,【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A.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B.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依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与其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依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8、、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依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案】B【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实际征收时依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例题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取得下列各项所得中,按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A.销售货物所得B.动产转让所得C.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答案】D【解析】销售货物所得,按交易活动发生地确认所得来源地;动

9、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认所得来源地;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方所在地确认所得来源地。,【例题多选题】在判断所得是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B.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答案】ACD【解析】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例题单选题】某韩国企业(实际管理机构在韩国)在中国上海设立分支机构,2016年该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不含增值税咨询收入100

10、0万元;在北京为某公司培训技术人员,取得北京公司支付的不含增值税培训收入200万元;在美国洛杉矶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300万元。2016年度该境内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收入总额为()万元。A.500B.1000C.1200D.150,【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此,该韩国企业来自境内的应税收入=1000+200=1200(万元);在美国洛杉矶取得的所得不是境内所得,而且和境内机构无实际联系,所以不属于我国所得税应税收入。,应纳税额应纳税所

11、得额适用税率-减免和抵免税额,方法一: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法计算)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准予扣除项目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方法二:应纳税所得额(间接法计算)=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增项目金额-纳税调减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三费-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投资收益(-损失)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收入总额的范围1.销售货物收入。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的收入。2.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

12、、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股权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股权成本 计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金额。,【例题单选题】2016年初A居民企业以实物资产500万元直接投资于B居民企业(非上市企业),取得B企业30%的股权。2016年11月,A企业将持有B企业的股权全部转让,取得收入600万元,转让时B企业在A企业投资期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400万元。关于A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A.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所得100万元B.A企业应确认投资的股息所得400万元C.A企业应确认的应纳

13、税所得额为-20万元D.A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5万元,【答案】A【解析】选项A:A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所得=600-500=100(万元);选项B:A企业应确认的股息所得=40030%=120(万元),且属于免税收入;选项C:A企业应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600-500=100(万元);选项D:A企业股权转让所得=10025%=25(万元)。,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收入总额的范围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5.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取得的收入。按照合

14、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收入总额的范围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8.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9.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

15、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收入确认时间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收到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D.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答案】C【解析】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解读】注意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限定条

16、件:(1)财政拨款:指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各级人民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另有规定的除外。(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3)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解读】注意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限定条件:(4)免税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间接投资的投资收益以及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

17、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5)除另有规定外,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应税收入。(6)国债利息收入以国债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免税的国债利息收入,是指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包括尚未兑付的),不包括中途转让国债取得的收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提示】不征税收入从根源和性质上,不属于营利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免税收入是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对特定时期和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与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18、。结论: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例题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是()。A.国债利息收入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C.接受某企业捐赠机器设备的收入D.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答案】C【解析】选项ABD都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A.财政拨款B.国债利息收入C.物资及现金溢余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答案】ACD【解析】选项AD:属于不征税收入(而非免税收入);选项C:属于

19、应当征税的收入。,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扣除项目1.扣除项目的范围(1)成本。(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销售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销售佣金等。管理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三新”的研究开发费用等。财务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利息支出、借款费用等。,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3)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提示】(1)九税两费:已缴纳的消费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20、加、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它们在“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在税前是允许当期扣除的。(2)增值税为价外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3)企业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进口关税、车辆购置税已经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当期一次性扣除,应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税金扣除总结】,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4)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中,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A.可抵扣的增值税B.消费税C.资源税D.房产税【答案】A【解析】

21、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计入利润总额,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扣除项目2、税前扣除项目的标准第一、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1)必须是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2)必须是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不是计提的工资、薪金。,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三项经费)限额扣除扣除标准: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

22、度扣除【提示】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超标部分不得在本年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属于永久性差异。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标的,是时间性差异,超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例:某企业某年发生工资薪金支出为1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2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为5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2万元,问工资与三项经费在税前允许扣除金额是多少?1、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100万元2、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0014%=14万元 实际发生20万,超过标准的6万不允许扣除。允许扣除14万。3、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002%=2万元 实际发生5万元,超过标准的3万不允许扣除。允许扣除2万4、当年

23、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008%=8万元 实际发生2万元,未超标准,准予全部扣除。,这三条规定在强调“三费”扣除标准的同时,也强调了一个据实扣除的原则。这三项费用如果实际发生额低于扣除标准,所得税前只能以实际发生额列支;实际发生额高于扣除标准,所得税前就以扣除标准列支,不同的是,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实际发生额超过标准的部分当期得对应纳税所得额做纳税调增处理,而教育经费超标准的这部分发生则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例题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9年实际支出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为500万元,职工福利费本期发生72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4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0.5万元,

24、该企业在计算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就上述业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A.0B.2C.6D.8,【答案】C【解析】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为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72万元,准予扣除70万元,纳税调增2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14万元,准予扣除10万元,纳税调增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8%=40(万元),实际发生10.5万元,可以据实扣除。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4=6(万元)。,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三、保险费,【例题多选题】企业缴纳的下列保险金可以在税前直接扣除的有()。A.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特殊工种的职工支付的人身安

25、全保险费B.为没有工作的董事长夫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C.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D.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董事长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答案】AD【解析】选项BC均不得税前扣除。,第四、利息费用限额扣除,【例题单选题】某公司2016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5.36万元。经某注册会计师审核,“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笔利息费用:向银行借入生产用资金2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支付借款利息5万元;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60万元(有借款合同,与向银行借款期限相同),支付借款利息2.5万元。不考虑其他调整项目因素,该公司2016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A.21.86B.26.36

26、C.30.36D.33.36,【答案】B【解析】银行借款年利率=52200100%=5%;向本企业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60万元,允许扣除的借款利息费用限额=605%612=1.5(万元),而实际支付借款利息2.5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1.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5.36+(2.5-1.5)=26.36(万元)。,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五、借款费用资本化或费用化(1)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

27、生当期扣除。(2)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六、业务招待费限额扣除(1)会计处理:据实记入“管理费用”科目。(2)税法规定:按标准扣除,超标的为永久性差异。扣除标准1=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扣除标准2=实际发生额60%税前扣除额为标准1和标准2相比较小者。(孰低原则)调整额=实际数-税前扣除数(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28、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29、,不包括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例题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6年度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销售不需要的材料取得收入400万元,分回的投资收益761万元,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6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280万元,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该企业2016年度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管理费用()万元。A.260B.257.3C.277.3D.280,【答案】B【解析】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5000+400+60)5=27.3(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5060%=30(万元),大于27.3万元,按27.3万元扣除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280-(50-27.3)=257.3(万元)。,二、应纳税

30、所得额的计算,第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扣除(1)会计处理:据实记入“销售费用”科目。(2)税法规定:按标准扣除,超标的为时间性差异。扣除标准=销售(营业)收入15%(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数与标准数相比较小者为税前可扣除金额。调整额=实际数-税前扣除数(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扣除【提示】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注:

31、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规定同业务招待费,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特殊规定,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2: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例题单选题】2016年某居民企业取得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转让无形资

32、产所有权收入2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24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2016年度该企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万元。A.294.5B.310C.325.5D.330,【答案】B【解析】接受捐赠和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都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做为销售(营业)收入,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0005=10(万元)3060%=18(万元),按照10万元在税前扣除;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00015%=300(万元)240+80=320(万元),按照3

33、00万元在税前扣除。2016年度该企业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10+300=310(万元)。,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八、公益性捐赠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判断:,1.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部门不通过其他,直接捐给受赠者 直接捐赠直接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间接捐赠,例题,某企业2010年9月通过教育部门向义务教育捐款5万元,10月直接向某老年服务机构捐款5万元。该企业当年会计利润156万。试分析该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分析:间接捐赠,不超过会计利润12%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扣除限额156万*12%18.72万。实际支出未超过限额,允许

34、全部税前扣除;因此,9月份捐赠的5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直接捐赠,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结论:该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5万元,【练习】2010年度,某企业财务资料显示,2010年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00万元,另外从事运输服务,取得收入220万元。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和运输成本合计为1550万元,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为20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其中90万为公益性捐赠支出),上年度企业自行计算亏损50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的亏损为30万元。企业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支出为()万元。A.90 B.40.8 C.44.4 D.23.4,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会计利润2000220155020010

35、0370(万元)捐赠扣除限额37012%44.4(万元)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90万元,根据限额扣除。,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3.税前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但不包括经营性罚款和逾期归还银行贷款而支付的罚息;(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3.税前不得扣除的项目(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

36、广告性质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例题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不得扣除的项目有()。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B.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C.企业按规定支付的财产保险费D.对外投资期间的投资成本,【答案】ABD【解析】选项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B: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

37、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D:企业对外投资期间的投资成本不得扣除,在转让或处置投资资产时才准予扣除。,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4亏损弥补,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注:1.先补亏后纳税,先亏先补,5年为限2.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例题】下表是某企业7年的盈亏情况,请计算2008年应纳税额是多少?解析2008年应纳税额(1006010)25%7.5(万元)。,三、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三、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

38、资产的税务处理,三、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企业未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不得计提折旧B.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C.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原值为计税基础D.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答案】【解析】企业未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可以计提折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作为计税基础。,【单选题】下列关于资产折旧年限,表述错误的是()。A.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生产设备,最低折旧

39、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B.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年限最低为3年C.电子设备折旧最低年限为5年D.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折旧年限最低为4年【答案】C【解析】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三、资产的税务处理,(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得计算折旧或摊销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A.自创商誉B.外购商标权C.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答案】ACD【解析】自创商誉,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以及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计提摊销或折旧扣除。,1.研究开发费。(1)未形成

40、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四、税收优惠,试分析下列支出税前允许扣除折金额:某企业有残疾职工20人,某年度发生工资支出300万元,其中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60万元,则: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工资支出全额(300万)扣除,税上规定残疾人员工资据实扣除后还可以加扣100%(60万),因此,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300+60=360万元某企业某年发生新产

41、品研究开发费用3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则: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额=30+3075%=52.5万,五、应纳税额的计算,1.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6)2008年度有关经营情况为:(1)实现产品销售收入 16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4万元;(2)产品销售成本1200万元;产品销售费用45万元;上缴增值税58万元,消费税8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01万元,教育费附加4.29万元;(3)2月1向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期半年,银行贷款年利率6,支付利息1.5万元;(4)3月1向非金融机构借款6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期8个月,支付利息4万元;(5)管理费用

42、137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12万元);(6)12月购机器设备5台,共计支付金额24万元;改建厂房支付金额100万元;(7)意外事故损失购进的材料实际成本为8万元,获得保险公司赔款3万元。,答案:(1)国债利息收入24万元免交所得税。(2)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应按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准予扣除的利息6068122.4(万元)。(3)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160058万元,1260%=7.2万元,允许扣除7.2万元。(4)购机器设备、改建厂房属于资本性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5)意外事故损失材料其进项税额应转出,并作为财产损失。财产净损失8(116)

43、-36.28(万元)。(6)应纳税所得额1600-1200-45-85-10.01-4.29-1.5-2.4-(137-12)-7.2-6.28=113.32(万元)(7)应纳所得税额113.322528.33(万元),2.假定某企业为工业企业,全年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2)销售成本1343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1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44、)。,答案:,(1)广告费扣除限额250015%=375(万元),实际450万元,准予扣除375万元;业务招待费:25005=12.5(万元)1560%=9(万元),准予扣除9万元;(2)增值税不准在所得税前扣除;(3)会计利润总额=2500+70-1343-670-400-60-(160-120)-50=7(万元)捐赠支出扣除的限额=712%=0.84(万元)税收滞纳金不可以税前扣除(4)应纳税所得额=2500+70-1343-(670-450)-375-(400-15)-9-60-(160-120)-(50-10-6)-0.84=103.16(万元),3、我国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

45、纳税人,201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9000万元(2)产品销售成本3300万元;(3)销售税金及附加200万元;(4)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35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5)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5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30万元);(6)营业外支出800万元(其中通过政府部门向贫困地区捐款150万元,存货盘亏损失60万元,赞助支出50万元)。,答案解析:,(1)2010年销售收入=9000(万元)广告费用扣除限额=900015%=1350(万元)实际发生350万元,准予据实扣除。业务招待费限额=90005=4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

46、60%=8560%=51(万元),准予扣除45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扣除额为52.5万元。(2)2010年利润总额=9000-3300-200-1000-200-1200-800=2300(万元)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限额=230012%=276(万元)实际公益捐赠额=150(万元)实际公益捐赠未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赞助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存货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3)应纳税所得额=9000-3300-200-1000-200-(1200-85-30)-45-52.5-(800-50)=2367.5(万元),实际工作中运用的方法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整得来。应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

47、调增项目金额-纳税调减项目金额调什么?会计与税法不一样的地方,由会计口径调为税法口径。,纳税调增额:费用多扣,收入少计,纳税调减额:费用少扣,收入多计,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间接法),第一步:计算会计利润第二步:分析纳税调整事项,进行纳税调整。(调+,调-)第三步:计算应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增额-纳税调减额,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思路(间接法),【知识链接】,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三项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会计利润,全部的收益减:成本 费用 税金 损失 会计利润,全部,成本费用等据实扣除。,第一步:计算会计利润,视同销售,视同销

48、售 指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理解,外购或自产外用,内用仅包括用于职工福利特征是:货物给别人了(产权发生变化),会计上不一定确认收入,但税上要征税,收入纳税调整项目一,纳税调整方法: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纳税调减。,4条 国债利息收入收回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其他,会计上确认收入,税上不征税,免税收入,收入纳税调整项目二,不征税收入,纳税调整方法: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纳税调减。,3条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其他,会计上确认

49、收入,税上不征税,收入纳税调整项目三,扣除项目根据税法规定,分为允许全额扣除的项目 不调允许限额扣除的项目 超标部分调增 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全额调增加计扣除的项目 加计扣除额调减,怎么扣?怎么调?,说明:以上纳税调整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的,扣除项目纳税调整,1.工资、薪金支出 税法:按合理的实际支出数扣除。计提工资数大于实际支出数或不合理支出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附:部分扣除项目的标准及纳税调整,纳税调增项目,2、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

50、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当年调增,以后年度调减,例:某企业某年发生工资薪金支出为1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2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为5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2万元,则:1、工资薪金支出税法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据实扣除。因此,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实际工资薪金支出100万元工资薪金支出税前允许扣除额与计算会计利润扣除额一致,无需纳税调整。2、职工福利费支出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允许扣除。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0014%=14万元,实际发生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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