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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阳江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广东省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广东省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平融合为导向,强化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理念,高度重视关爱残疾学生,健全随班就读工作
2、体系和保障机制,全面实施融合教育,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质量和水平。二、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普惠、科学评估、应随尽随、尊重差异、因材施教、普特融合原则,全面提高融合教育质量,推动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高质量发展。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市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普通中小学校(以下简称“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四、对象、认定与入学安置(一)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象,指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二)每年3月底前,各级残联部门将所有持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及相关信息提供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县(市、区)残疾人专家委员会,对照残联提供的适龄持证残
3、疾儿童少年名单,依据有关标准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等进行科学全面评估,将适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妥善安置到普通学校就读。(三)实施义务教育的普通学校应依法依规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值班就读,不得拒绝接收,不得歧视或变相歧视随班就读学生。(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属地教育部门或者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五)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结合区域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分布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需求情况,加强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做好学校招生计划,保障随班就读学位,同等条
4、件下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为更好地保障随班就读质量,可以选择同一学区内较优质、条件更加完善的普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设置特教班,相对集中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六)经评估鉴定为适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当地普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学校就读;对认定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意见,对初次安置后确不适应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方式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保障具备学习条件的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七)普通学校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编班,原则上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普通学校开设的特教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9人。(A)除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时已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认定为随班就读的学生外,其他年级学生需要申请随班就读认定的,原则上在每学期末前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经评估后残疾状况无明显变化的小学随班就读学生,升入初中时仍可认定为随班就读学生。(九)班就读对象的认定(或撤销)遵循自愿原则,由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科学评估后进行确认。随班就读对象的认定(或撤销)工作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进行,学生从新
6、学年开始获得或撤销随班就读认定。(十)随班就读学生残疾情况发生明显变化的,监护人可向属地教育部门申请复测和重新认定。经评估后,学生残疾情况确有好转且不适宜随班就读的,作为普通学生对待;学生残疾情况加重的,根据复测结果给予合理教育安置。(十一)在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经教育、康复训练后,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可申请转入或者升入普通学校就读。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难以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其监护人可以申请将其转入特殊教育学校或者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无理由拒绝残疾儿童少年的转介安置。(十二)残疾儿童少年监护人与学校就入学、转学、复学安排发生争议的,由属地
7、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意愿以及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等因素,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转学、复学等作出最终安排。(十三)普通学校应按规定将随班就读学生相关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籍档案。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随班就读学生作为控辍保学联保联检机制重点工作对象,利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监测。(十四)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生不予留级。随班就读学生修完九年义务教育全部课程,按照素质评价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包括补考后),准予毕业,由学校在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上注明“毕业”。(十五)对于已完成义务教育并有继续升学意愿的随班就读学生,市级教育行
8、政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其参加当地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或单独组织的特殊招生考试,为随班就读学生参加考试提供相应合理便利条件。(十六)普通学校应为l班就读学生建立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学业情况、考核评估、成长记录等材料。学校要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做到专人专柜保管,在学生毕业、升学、转学时做好有关档案材料交接手续。县(市、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注意保护残疾学生个人隐私,不得擅自公开其个人相关资料或信息。五、教育教学管理(一)普通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五育
9、”并举,尊重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尊重特殊教育规律,关注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普通学校要最大限度创设促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校园文化环境,严禁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积极倡导尊重生命、包容接纳、平等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校风班风,树立生命多样化观念和融合发展理念,形成学校鲜明特色。对随班就读学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建立学生之间的同伴互助制度,在安排品学兼优学生轮流给予关心帮助的基础上,鼓励全班同学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等
10、方式进行结对帮扶。(三)普通学校要根据国家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统一教材要求,遵循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根据每位残疾学生残疾类别和程度的实际情况,科学评估残疾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水平,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科学转化教学方式,不断提高对随班就读学生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以根据残疾学生的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参照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增加特殊课程,参照使用特殊教育学校教材,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教具、学具和辅具服务。支持各县(市、区)广泛征集遴选随班就读优秀教学资源,不断创新推广教学方法。(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处理好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的关系,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的个别辅导
11、。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目标设置、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方法选择和教学评价等方面,应充分考虑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发展需求。在教学中,教师要安排好随班就读学生与普通学生的交流互动,创设有利于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共同学习成长的良好教学环境。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运动大数据、人工智能、5G、虚拟现实等现代教育技术,推进教育信息化与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应用,提升育人质量。(五)普通学校要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性,按照因材施教和“一人一案”的原则,为随班就读学生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努力为每一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普通学校既要重视残疾学生学习必要的文化知识,更要注重开发潜能、补偿缺陷,特别要加强
12、公共安全教育、生活适应教育、劳动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体育艺术教育,帮助残疾学生提高自主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培养正确的生活、劳动观念和基本的职业素养,为适应社会生活及就业创业奠定基础。(六)普通学校制订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有关要求如下:1 .由班主任或学校教师收集随班就读学生的基本情况(残疾评估状况,学业水平评估结果,社会适应能力评估结果,家庭教育状况,学习支持需要条件等);2 .由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小组、巡回指导教师、学生监护人等相关人员共同研讨,科学分析诊断确定其教育需求;3 .制订出阶段性教育目标(可分为学年目标和学段目标)及达成目标的具体措施,明确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估方法;4 .
13、个别化教育计划原则上每学期制订一次,由学校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个别化教育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调整或修订。(七)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由学校共同组织实施,个别化教育应以课堂为主渠道,注重补偿训练,重视功能补偿和潜能开发,使随班就读学生更好地适应普通学校的学习。补偿训练主要包括感统训练、沟通训练、情绪行为训练、社交能力训练、粗大动作训练、精细动作训练、物理治疗、劳动技能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改善其残疾状况。学校应保证每个随班就读学生每周享有不少于3课时的个别辅导和训练,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也是个别化教育的组成部分。(A)普通学校要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
14、求,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特点,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基于个别化教育的多元评价体系,健全符合随班就读学生实际的评价办法,改进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价方式,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科学知识以及生活技能掌握情况作为基本评价内容,突出对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心理生理矫正补偿和劳动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评价,避免单纯以学科知识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六、师资队伍建设(一)各地各学校要加大随班就读教师配备的力度,按要求配齐配足教职工,保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满足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基本需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随班就读教师队伍。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引入社工、康复
15、师等机制,承担陵班就读学生照护及辅助康复训练、辅助教学等工作。(二)各地各校要选派具有一定特殊教育素养、更加富有仁爱之心和责任心的优秀教师担任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选派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或具有较丰富特殊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特殊教育资源教师和巡回指导教师。(三)落实综合性高校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师范生必修特殊教育学分的要求,建立随班就读班主任、随班就读学校普通教师必修特殊教育课程制度,优化随班就读工作必备的知识和内容,提升师范毕业生胜任随班就读工作的能力。(四)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制度。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市、区)特殊教育管理干部、特殊教育资源(指导)
16、中心巡回指导教师、随班就读骨干教师培训。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随班就读教师全员培训。普通学校应多层次、多形式(如开展个案研究)地开展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和资源教师的校本研修工作,提升教师特殊教育专业素养。七、支持与保障(一)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随班就读工作的统一规划实施,检查、指导、评估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义务教育整体工作中,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完善l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科学规划随班就读学校布局,优化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资源教师等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均衡配置,统筹做好招生入学、教育安置、学籍管理、
17、教师队伍建设、巡回指导检查等工作,不断提升随班就读质量。(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特殊教育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随班就读工作。(三)各地要将普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情况,随班就读学生发展情况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评价以及对校长个人的年度考评。教育督导机构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和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中,要将随班就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不断加大督导力度。(四)各县(市、区
18、)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法律、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就学评估机制及随班就读学生认定机制,完善教育评估安置办法,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学生信息部门间交流共享机制和实名跟踪服务体系。(五)普通学校要加强党对随班就读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资源教师、校医等人员组成的随班就读工作小组,建立健全教师考核方案等相关制度,制订并实施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按标准配齐配足专职资源教师,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科研工作,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按标准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为残疾学生购置或配备特殊需要的教材、学具和辅助用具等,提供学
19、习辅导、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生活辅导等特殊教育专业服务和便利条件。(六)各特殊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师资、设施设备等资源优势,会同教研部门定期对本区域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开展巡回指导、研讨和交流,指导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教育教学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普通学校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教研部门、特殊教育学校、设有特教班的普通学校等,加快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并实现县(市、区)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全覆盖,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提供咨询、研究、评估、指导等服务。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要依托有条件的普通学校,整合相关方面的资源
20、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八)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当地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配备专兼职人员,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受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以下特殊教育专业服务工作。1 .参与指导、评价区域内的随班就读工作;2 .协助做好本区域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培训工作;3 .派出教师和相关的专业服务人员支持随班就读工作,为接受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辅导和支持;4 .为残疾学生家长提供咨询;5 .其他特殊教育相关工作。(九)各级教育科研部门要加强特殊教育教科研人员队伍建设,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配齐配足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深入开展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研究、公开课或优质课评选
21、、优秀成果培育推广、专职讲座等多种形式,有效支持随班就读教师专业发展,提高随班就读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十)普通学校应全面构建家庭协同育人机制,加强与随班就读学生家长联系与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积极争取普通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注重发挥康复、医学、特殊教育等专业人员和社区、社会相关团体的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合力,共同为残疾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十一)各地各学校应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无障碍校园环境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普通学校应及时进行整改维
22、修,确保使用安全。(十二)普通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师建设指南的通知和广东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加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招收5人以上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应设立资源教室,配齐配足有关教学辅助设施和康复训练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服务。随班就读学生不足5人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资源教室布局,辐射片区所有随班就读学生,实现共享发展。(十三)每个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至少要设专职资源教师1名,并根据学校随班就读学生的数量适当增加专职或兼职资源教师。负责随班就读工作的专职资源教师连续负责资源教师工作一年,可等同
23、于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一年”,在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兼职资源教师在资源教室的工作量不应低于其工作总量的三分之二。(十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落实我省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中统筹解决专职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的编制。(十五)各地要及时足额拨付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用好国家和省财政各类特殊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加强经费使用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随班就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资源教室建设纳入当地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财政支持保障的长效机制。普通学校应将资源教室建设、维护以及工作运行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资
24、源教室工作正常开展。(十六)各地要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务的学校要建立健全随班就读教师(包括班主任和专兼职资源教师)的考核机制,科学全面评价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专职从事特殊教育的资源教师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政策。(十七)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对随班就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随班就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形成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特殊
25、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八、其他要求(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教育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由阳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附件:1.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2 .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工作职责3 .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4 .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工作职责5 .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巡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6 .随班就读工作档案要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一、落实国家及省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关于特殊教育工
26、作的要求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研究并制定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整合学校各方面力量开展随班就读工作。二、建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资源教师、校医等人员组成的随班就读工作小组。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岗位责任制、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教师工作考核标准等有关随班就读工作的规章制度,对随班就读工作实施规范管理。三、按规定向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申请做好随班就读对象的认定(或撤销)工作,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置。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四、针对学生的实际需要设计课程,安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施教方式。保证每个学生的个别化教
27、育和康复训练时间。五、研究与制订适合随班就读学生特点的、反映学生成长过程的多元评价内容,对学生的发展进行综合评价。六、组织专门的教研组对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校本研究,开展有关随班就读工作的教科研课题研究。七、保障特殊教育需要的设施设备,建立平等、关爱、友善的师生、生生关系,将特殊教育融入学校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和开发各种有助于残疾学生学习的教育资源,创设无障碍的、促进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八、开展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培训工作,采用各种方式提高教师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增强教师进行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能力,建设随班就读骨干教师队伍。九、普通学校应加强与l班就读学生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良好工作机制,及时
28、宣传学校的随班就读工作,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争取学生家长理解和支持学校工作,充分发挥家长作用,共同为残疾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当与学生家长经常交流学生情况,提高家校协同育人实效。十、接受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指导,及时反馈随班就读学生的信息、通报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情况,积极依靠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以及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工作职责一、落实当地特教联席会议部署。按照当地特殊教育联席会议要求,制定相关政策并具体实施。接受联席会议委托,完成特殊教育发展各类政策制定、专项建设、过程指导、质量评估、专业研究等任务。二、协助制定区域特教资源规划。根据区域内残
29、疾儿童的年龄、残疾类别、居住地等分布情况,协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区域特殊教育发展规划。三、指导区域内融合教育环境建设。指导普通学校通过配备专职特教教师、设置特教班、配建资源教室、改造无障碍环境、创设生活化教育环境等方式,建设适合特殊儿童学习发展需求的融合教育环境。四、组织实施教育诊断与评估。在当地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和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指导下,组建由教育、医疗、心理、康复、社会工作、家长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特殊教育专家库。结合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相关工作,对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转介建议;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随班就读学生的认
30、定(或撤销)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特殊学生多元化评价工作,将学生阶段性发展情况纳入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中。五、普通学校个别化教育指导。依据国家普通学校课程标准和特殊教育课程标准,指导各融合教育学校制订特殊学生需求的个别化教育方案,提供过程性教育评估与课程调适建议,实施适宜的教育服务。协调卫健、残联等部门资源,为特殊需要学生提供康复服务,指导家长做好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初高中学校制订实施特殊学生生涯发展规划,指导职业技能教育。指导普通中小学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工作。依托巡回指导教师构建特殊教育教科研人员团队,通过集体审议提高个别化教育指导和服务能力。六、区域特殊教育评估与管理。受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委
31、托制定特殊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督导区域内各普通学校及特殊教育机构的融合教育、送教上门等工作,并将督导结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考评。会同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实现职能部门间数据对接共享。搜集管理本地区特殊教育信息、资源,为学校、家长、学生提供辅导、咨询、远程教育等专业支持。七、特殊教育研究与师资培训。联合专业力量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探索解决特殊教育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普通学校提供专业支持,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建议。研究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组织开展系统性全员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特教教师和资源教师等培训,加强对特殊教育骨干教
32、师队伍建设的指导与培养。八、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负责指导辖区内各县(市、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业务工作。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一、利用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设施设备等资源优势,为随班就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协助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对随班就读学生开展康复训练,对随班就读学校教师、随班就读学生家长开展康复技能培训与指导。二、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专业化优势,将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尤其是康复技术和特教工作经验,向普通学校辐射,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成为指导普通学校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的骨干力量。三、协助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康复训练、个别化教育等教学工作进行
33、指导,帮助普通学校教师提高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四、充分利用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化优势,深入开展有关随班就读工作的教科研课题研究。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工作职责一、开展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随班就读资源教师要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性,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为随班就读学生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努力为每一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利用学校和社会的物质、人力资源,提供适合班就读学生特点的教育教学,对随班就读学生实施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提高教育的有效性。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对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提高随班就读工作的科学性。三、开展对随班就读学生发展过程
34、的评价。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观察,了解学生的发展过程,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评价内容,实施有利于学生发展的评价办法。四、加强学习,提高特教专业化水平。积极参加各种特教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科研、交流活动,主动保持与所属特教资源中心的联系,提高开展特殊教育工作的专业技能。五、关心随班就读学生的思想、身体、心理的健康成长,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放在首位。指导各学科教师制定助学计划,在课内课外辅导随班就读学生,在生活方面给残障学生提供帮扶,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重视随班就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与评估,定期分析、研究。密切关注随班就读学生的素质发展并做好相关记录。六、课程与
35、教学安排中要体现随班就读学生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课内练习、课后作业。精心选择有效的内容、有效的教学方式,把随班就读学生的教学要求融汇到集体教学、小组教学、伙伴合作中。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向学生家长宣传特殊教育知识,开展家校间经常性的联系,指导学生家长采用正确的方法开展家庭教育,注重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一致性。巡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一、为普通学校教师提供指导与服务。配合普通学校教师分析随班就读对象的发展情况,指导制订个别化教育方案及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估。与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共同研究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中的困难与问题。二、为随班就读学生和家长提供指导与服务。协助康复治疗师对有特殊康复训练需要的l
36、班就读学生进行康复训练。为家长提供教育咨询,指导家长采用正确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康复训练。三、为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提供特殊教育技术支持,对随班就读学生安置、课程安排、心理与教育评估、评价内容与方式、教育资源配置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四、协助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管理工作。掌握区域内随班就读对象的情况,协助做好随班就读对象的审核工作,协助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做好随班就读学生个人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更新有关信息。五、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研究。参与区域内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研究,组织力量开展教科研工作。六、根据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工作安排,做好本地区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学生家长关于特教知识与技能培训的有关工作。
37、随班就读工作档案要求一、学校组织管理类档案1 .组织和领导(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管理网络、联络员等名单)2 .文件和制度(全国、省、市、县(市、区)特殊教育文件、管理制度)3 .学校班就读工作的学期计划和总结4 .检查与考评(学校检查记录、检查评估表等)5 .随班就读学生花名册6 .有关资源教室的建设材料等7 .经费投入(学校有关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的申请和批复、特殊教育补贴、特殊教育设施设备建设等)记录。二、随班就读学生个人档案1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登记表(原始表)2 .随班就读学生申报确认表(附检测证明或残疾证复印件)3 .随班就读学生历次智力测量报告及各种相关的测量评估报告4 .随
38、班就读学生的医学检查报告5 .随班就读学生的家庭情况及成长史,治疗教育历史6 .陵班就读学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表、实施及反馈记录7 .随班就读学生考试情况分析表8 .随班就读学生发展评价表9 .随班就读学生成长记录袋10 .随班就读学生适应性行为和社会交往能力评估报告三、教科研活动类档案1 .随班就读教科研(有关教科研活动的记录、研讨课教案及评价等)2 .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康复治疗师、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和随班就读学生一起参与制订的个别化教育计划研讨记录等3 .校本教材(学校为随班就读学生编的各类教材及拓展性教材)4 .个案研究(历年个案研究报告、心理咨询研究报告等)5 .文字资料(有关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各项研究成果和新闻报道等)四、融合活动、家校沟通类档案1 .普特融合活动(历年普特融合活动方案、活动小结等)2 .专题活动(历年特殊教育专题活动方案、活动小结等)3 .家校联系(历年随班就读学生家长会、家访记录等)4 .社区互动工作五、其它类别档案1 .荣誉记载(各种特殊教育先进集体或个人获奖记录等)2 .影像资料(各种有关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照片、录像等)公开方式:主动公开